1、军人腰椎间盘突出可以滞留部队吗
1、从部队方面讲:部队是不希望已满服役期的患有癌症的军人滞留部队,这里边不仅仅是滞留问题,将来还会涉及到其他诸如医疗费用、安置费用等一系列问题,这种病是疑难杂症,将来未治愈病逝,还要涉及到丧葬费等问题,对于部队来讲,这是很头疼的事;
2、从军人家庭方面讲:每个家庭都不希望出现这类病情,不仅消耗家里的经济,还要消耗人的物力和精力,这种病是慢性病,化疗费用巨大,在部队医疗,至少有些药是免费的,可以缓解家庭的困难,一旦退出现役,所有费用都需要自己支付,倘若将来病故,家属还会享受定期抚恤和一次性抚恤。至于部队可不可以滞留,部队是没有相关政策规定的,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服役军人得了腰间盘突出 要动手术否
兄弟你还是别做手术啦 你的情况跟我一样 我是前几年退伍的 你就做做保守治疗 千万不要做手术 当时他们也让我做 我没有做 因为我家人很多都是当医生的 但是有一点你如果没有做手术是评不了残的 如果做手术了可以评个9级 如果有什么不懂的 你可以问我 我当时在部队跟你一样很无助 希望我能帮的上你
3、义务兵因训练患了腰椎间盘突出,今年就要退伍,能不能从部队得到永久性补助或者伤残军人的证明之类的东西
这个很尴尬,按理说腰间盘突出可以评残,但是需要手术后才可以评残,至于给的钱就是看你的受伤程度如何,一般腰椎间盘突出3节以上都是评8级,如果你不想进行手术就只能评一个带病返乡了,这个没有很多的补助的。
4、现役军人因腰椎间盘突出能不能全休?
你可以试试京珠浸骨疗法,说不定你就可以继续在部队干了
5、退伍军人退伍后有腰椎间盘突出有部队的责任吗?
退伍都会有检查 现在才说有问题有点晚但是还是可以打电话回单位问问 我原来卫生队有一个四期的办理伤残的 一个月200多,钱不多但领一辈子如果你不缺钱还是别麻烦部队了
6、我是一名现役军人,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和腰椎间盘狭窄症,能评残吗?能评几级?
首先要向你致敬!一名军人做到这种程度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八一节快乐!
病情分析:
腰椎间盘突出的话是会直接压迫神经血管的,严重的话是会导致腰椎脱落的
指导意见:
保守治疗方法主要是做腰椎牵引、按摩,对症口服药物治疗,注意对腰部的保暖跟保护,同时配合口服壮骨关节丸治疗
望采纳~~
7、军人腰椎间盘突出可否办残疾证?
可以了,在部队办残疾证太容易了,我当兵那时身体好的很,那时就花200块办了一个。
8、军人因工作而导致腰椎间盘突出髓核摘除能办残疾证吗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想告诉你:
我的伤主要也在脊椎受重伤所致,我估计你对我们残疾军人的评定流程还是不熟悉,所以就会这样提问的。
评定残疾军人等级的时机不在于手术后的初期,而在手术后康复并即将出院期间。评定残疾军人级别也不是看你的椎间盘手术情况,而是看的是手术后遗留的伤残程度以及对于药物的依赖性。
建议你去看看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上一篇著名的帖子《再谈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提早退休的秘笈》,一定对你以后的评定残疾军人等级有相当的好处。
9、我是一名军人,请问腰间盘突出能评残吗?能评几级?
如果只是会疼痛,没有涉及到影响生活能力的是不能评的。因为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中,没有此项病例登记要求。
评残的依据
根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中第三章残疾抚恤中提到的,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1、现役军人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导致残疾,认定为因战致残;
2、现役军人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患职业病或者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致残,或者因医疗事故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9)军人得了腰椎间盘突出扩展资料
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
1、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残的程序
依据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布的《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是:
一是申报,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二是初审,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
三是公示,经初审符合评残医学鉴定条件的,进行公示;
四是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通过后上报;
五是鉴定,军区级以上单位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抽组专家组,采取集中方式,在指定医院实施病退和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医学鉴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实施;
六是审批,军级单位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批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的残疾等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综合考虑残疾军人于医疗期满后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心理障碍和对医疗护理依赖的程度,将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由重至轻分为1~10级,其中,1~6级同时适用于因病致残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完全护理依赖的,为一级:
1、植物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
2、极重度智能减退;
3、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为二级:
1、重度智能减退;
2、后组颅神经双侧完全麻痹;
3、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