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药物都有哪些不良反应?
(1)副作用。在药物治疗时
2、药物有哪些不良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对防治疾病无益,甚至有害的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
(1)副作用。在药物治疗时,与防治作用同时出现的而又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称副作用。它可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如服用红霉素可引起恶心、腹部不适;用阿托品解除胃肠痉挛时,可出现口干舌燥等。不过随着用药目的不同,副作用和治疗作用可以相互转化,如上述阿托品的口干是副作用,而用于治疗小孩子流涎症时又转变成治疗作用了。又如麻黄碱治疗哮喘病时,往往有精神兴奋而引起病人失眠,这是麻黄碱的副作用,而正是利用这样精神兴奋的副作用来治疗小孩子遗尿症,使小孩子大脑皮质警觉点提高,而治疗尿床。
(2)毒性反应。引起药物毒性反应的原因大致有3种:用药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和对药物特别敏感。药物的毒性反应对机体有损害甚至可危及生命,如催眠药过量可引起昏睡、呼吸抑制;链霉素、卡那霉素损害第8对脑神经引起的耳聋及平衡失调等。因此家庭用药,特别是儿童用药要严格按规定量给予,有的药物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而致畸形,称“致畸作用”,所以孕期尤其是妊娠3个月前应尽量避免用药。
(3)过敏反应。也称变态反应,是过敏体质的病人与某药重复接触后所产生的对该药的特殊反应。其与药物的剂量基本无关。过敏反应轻则出现皮疹、药热、水肿、哮喘等,重则可引起过敏性休克而危及生命。由于病人对药物的过敏反应有不可测性,所以在应用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病人的用药史,特别是具有过敏性体质的病人,应先做过敏试验。对于小孩的用药过敏史,家长应掌握,在应用该药时应主动交待说明。
(4)继发反应。指在用药后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如服用苯巴比妥催眠药后,次晨仍感到头昏、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虽然药物有防病治病的功效,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可致残或危及生命,作为家庭用药不可掉以轻心,要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禁忌证、剂量、疗程及不良反应等,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预防作用,尽量避免或减轻药物的不良反应。
3、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类型?各有什么特点?
神经系统反应,如发热,头痛,乏力头技,晕生眼,手颤。循环系统后应如,心慌,面色苍白。呼吸系统反应如,出现支气管哮喘。如出现以上不良反应,立既停药,报告医生或家属。
4、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哪些
用药是有原则的,而不是随便什么药都能吃,因此,在选购药品的时候一定先咨询医师,否则会发生药物的不良反应现象,那么,都包括哪些呢?
据专业医师指出,药物不良反应主要包括毒性反应、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和致畸作用、副作用五种。
1、毒性反应: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引起机体比较严重的功能紊乱,甚至造成器官组织病理变化的一种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除了个别属于体质特别敏感外,毒性反应大多数是由于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而引起的,其轻重程度与药物剂量及用药时间长短密切相关。即使在常用剂量下,有的患者也由于种种原因而出现毒性反应。如肝和肾是人体代谢和排泄药物最重要的器官,当它们的功能受损时,药物不能正常代谢及排泄,很容易在体内积蓄,造成中毒。
2、过敏反应:过敏反应也叫变态反应,是指有特异体质的患者使用某种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如搔痒、各种类型的皮疹、荨麻疹及过敏性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发生与药物本身的药理性质无关,与药物剂量也没有直接关系。对于一般人即使到了中毒剂量也不会发生过敏反应,而特异体质患者在使用极小剂量时就会发生,如有的人仅仅接触青霉素溶液就会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由于过敏反应仅发生于特异体质患者,故发病率并不高,但有时后果严重,甚至可以致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3、特异质反应:是指极少数人应用某些药后产生与药理作用毫不相关的反应。这种特异质反应有先天性特点,常存在遗传性酶缺陷,平时无表现,仅在应用某种药后才发病。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应用某些氧化性药物后即可导致溶血。
4、致畸作用:指孕妊娠妇女服药后对胚胎或胎儿的不良反应,所引起的反应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妊娠妇女服药时的妊娠阶段。妊娠期的前3个月,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最大,容易引起胎儿畸形。
5、副作用:药物的副作用比较常见,是指在使用治疗剂量的药物时,伴随出现的与治疗疾病目的无关而又必然发生的其它作用。一种药物往往具有多种作用,当人们利用其中一种作用时,其余的作用便称为副作用。药物的治疗作用和副作用是药物本身所具有的药理特性,它们是相对而言的,随着治疗目的的改变而改变。例如麻黄碱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和收缩血管,升高血压的作用,如用于治疗低血压,那么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的失眠就是副作用;反之,如果用于治疗精神抑郁性疾病,那么引起血压升高就是副作用了
5、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哪些?
为了预防、诊断、治疗疾病,人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服用药品所出现不期望的有害反应称为药物不良反应。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事故和医疗事故有本质的区别。
药物不良反应分A型反应,即: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引起的不良反应。程度轻重与用药剂量有关,容易预测,发生率较高而死亡率较低;B型反应,即:与药物常规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难以预测,在药物研究阶段的常规毒理学试验中难以发现,一般与用药剂量无关,发生率较低但死亡率较高。
药物不良反应包括①副作用: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伴随其治疗作用而出现的其它不期望的有害作用。产生原因主要是因为一般药物往往具有多种药理作用,人们往往利用其一、两种作用,而其它的作用就会成为副作用。②毒性作用(毒性反应):药物在超过治疗剂量时能引起人体生理、生化方面的变化和脏器、器官的功能或形态方面的损害。由于不同的人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有时剂量虽然没有超过正常范围,在有的病人也能出现毒性反应。③后遗反应(后作用):即停止用药后遗留下来的生物学效应。停留的时间有长有短,如巴比妥类药物可致次晨的宿醉现象等。有些药物能引起难以恢复的器质性损害,如氨基糖苷类引起的听力丧失等。④过敏反应:本质上是一类病理性免疫反应。如某些生物制品本身可以是完全抗原。某些抗生素或其杂质,在人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才能变成完全抗原。⑤特异质反应:是指有些人服用某些药物后能出现一些与药物本身药理作用无关、也和一般人群不同的反应,这些反应的出现往往与这些人的先天性、遗传性因素有关。⑥二重感染或菌群失调:是指在应用抗感染药物的过程中,由于体内对药物敏感的细菌被杀灭,而一些对抗感染药物具有耐药性、抗药性的细菌趁机大量繁殖,引起严重的感染。⑦药物的依赖性:是指有些人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后,虽然疾病已经治愈,但心理上总还有继续服用这些药物的愿望,产生心理依赖性,也称习惯性。有的人停药后甚至会出现一些病态表现和症状,即“戒断症状”。体内没有这种药就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严重的甚至能发生惊厥或死亡,属于生理依赖性,也称成瘾性。⑧“三致作用”: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致癌作用:有些药物长期服用后,能引起机体某些器官、组织、细胞的过度增殖,形成良性或恶性肿瘤;致畸作用:某些药物经孕妇服用后能引起婴儿的先天性畸形。致突变作用:现有的致突变性检测方法主要利用细菌、离体组织和细胞、昆虫、啮齿类动物,难以准确反映药物对人体的致突变性。
6、药品不良反应有哪些?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毒性反应、依赖性、特异质反应等方面,如服药后出现皮疹、头痛、头晕、器官损害、致死等情况,都属于药品不良反应。使用医疗器械(例如配戴隐形眼镜、使用用于人体内的支架、关节等)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也属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范畴。
7、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类型
药物使用均有两重性,既有治疗作用,又因使用不当而有害于机体,这是药物的普遍规律。药物能针对疾病发挥有利于机体抗病的作用和治疗作用。药物在发挥治病作用的同时,所产生与治疗目的无关或反而有害的其他作用称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副作用
药物在治疗时,随同治疗作用出现的一些与治疗无关的或不需要的作用称副作用。副作用往往是可以预料的。副作用和治疗作用两者也可相互转化。如阿托品用以解除平滑肌痉挛性腹痛时,其抑制腺体分泌是副作用,但当用作麻醉前给药的,其制止腺体分泌是治疗作用而抑制平滑肌张力则转化为副作用。
(2)毒性反应
一般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个体敏感性较高时,常出现对机体的损害作用,严重的往往危及生命。
(3)过敏反应
少数过敏体质的病猪,在治疗时产生一般机体中毒量也不发生的特异反应。
8、药物不良反应的分类有哪些
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
1
与剂量有关
1.1
副作用是药物在治疗剂量时,机体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可能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一般较轻微,副作用是由于药物作用选择性低,作用较广泛而引起,且多数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
例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由于抑制腺体分泌而引起口干等副作用;当用于全身麻醉前给药时,阿托品减少呼吸道分泌,可防止分泌物阻塞呼吸道及吸入性肺炎的发生,此时,抑制腺体分泌就成为治疗作用。
1.2
毒性作用是指在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药物在体内积蓄过多时,机体发生的毒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长期头痛病人频繁使用阿司匹林来缓解头痛,结果导致胃溃疡。
1.3
后遗作用是指停药后,血浆中药物浓度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生物效应。这种效应可能非常短暂,也可能比较持久,例如服用长效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有“宿醉现象”,长期使用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由于其对垂体前叶的负反馈作用,引起肾上腺皮质萎缩,一旦停药,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数日难以恢复。
1.4
停药反应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疾病出现加剧现象,又称“反跳反应”。例如长期服用可乐定降压后,突然停药后,次日血压可剧烈回升,对用此类药物时,如需停药,应逐步递减剂量,以免发生停药反应。
2
与剂量无关
变态反应是指机体接受药物后所发生的免疫病理反应,这种反应与药物的药理作用和剂量无关,如微量的青霉素就可以引起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常见于过敏体质的病人。
3
与体内酶有关
3.1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在服用磺胺类、伯胺喹、呋喃妥因等药物时,体内如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服用此类药物时,须引起病人的注意。
3.2
乙酰化酶体内如缺乏乙酰化酶,服用异烟肼后容易引起多发性神经炎和维生素b6缺乏症,服用肼屈嗪可引起全身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
4
长期应用
多发生在长期用药后,潜伏期长,没有明晰的时间关系,难以预测。如常期服用避孕药导致乳腺癌、血管栓塞等。
9、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表现形式?
①副作用:指在用药治疗疾病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是药物固有的,多为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常因药物作用选择性较低之故。副作用常可设法纠正或消除。例如用双氢克脲噻利尿时,由于具有排钾作用,长期用药可导致低钾血症的副作用,同时服用氯化钾即可纠正之。治疗目的不同,副作用有时也可成为治疗作用,如阿托品有抑制腺体分泌、增快心率的作用,治疗心动过缓时,其抑制腺体分泌致口干为它的副作用;当利用其抑制腺体分泌作用做乙醚麻醉前给药时,则其增快心率的作用就成为它的副作用。②毒性反应:指用药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时药理作用延伸,引起机体的病理变化或损害。毒性反应可立即发生,即急性中毒,多为剂量过大所致;也可长期蓄积后逐渐产生,即慢性中毒。毒性作用大多是其药理作用的加重,所以,药物的毒性作用是可以预知的,故在临床上应注意掌握用药的剂量及期限,以免引起毒性作用。此外还有些药物具有致畸胎、致癌、致突变等特殊形式的药物毒性。③特殊反应:特殊反应是指与药理作用无关的、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可分为基因缺陷或免疫反应异常两类。④后遗效应:指停药后,血浆药物浓度降至阈值以下时所残存的生物效应。后遗效应可能是非常短暂的,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仍可出现嗜睡、乏力等宿醉现象;也可能作用比较持久,如链霉素停药后造成的神经性耳聋就是永久性的后遗效应。
10、药品的不良反应包括什么
按照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系指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机能时出现的有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排除有意的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主要包括
副作用,与药物的选择性有关,与给药剂量有关
毒性反应, 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或机体对药物过于敏感而产生的对机体有损害的反应,一般较严重。大多是可以预知的。
后遗效应,指停药以后血浆药物浓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后遗效应时间的长短因药物不同而异。少数药物可引起永久性器质性损害,如大剂量呋喃苯胺酸、链霉素等可引起永久性耳聋。
变态反应, 指药物引起疫的病理性免反应,亦称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对某种药物的特殊反应,包括免疫学上的所有四型速发和迟发变态反应,这种反应与药物剂量无关。
继发反应,继药物治疗作用之后出现的一种反应,也称为治疗矛盾。例如长期应用广谱抗菌药后,由于改变了肠道内正常存在的菌群,敏感细菌被消灭,不敏感的细菌或真菌则大量繁殖,外来细菌也乘虚而入,从而引起二重感染。
特异质反应,主要与病人特异性遗传素质有关,属遗传性病理反应。如红细胞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是一种遗传性生物化学缺陷,这种病人服用有氧化作用的药物如磺胺等就可能引起溶血。
药物依赖性, 长期使用某些药物后,药物作用于机体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药物依赖性一旦形成,将迫使患者继续使用该药,以满足药物带来的精神欣快和避免停药出现的机体不适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