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病可以请三个月病假??
骨折。
产假。
急性心肌炎
急性胆囊炎。
输尿管结石
乙肝
痔疮切除术后
大叶性肺炎
阑尾切除术后
子宫肌瘤术后
肝囊肿
胃溃疡
2、什么病需要休息3个月以上
肝脏移植。。 你可以休息好几年了
3、出院小节上写建议休息三个月,能算病假吗?
那是建议,还需要有规定的病假条之类
4、劳动法上有规定病假一年只能休息3个月么?
不是的,劳动法没有限定病假休假时间。病假可以依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休假,按照法律规定医疗期可以休3-24个月,可以连续休,也可以分段休。
5、国家规定什么病可以休息半年
国家没有规定具体什么病可以休息半年,需要看是什么病情。根据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如下:
1、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什么病建议休息三个月扩展资料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什么疾病可以请3个月或者5个月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什么病需要休息三个月以上?
严重的外伤 引起昏迷的闹疾病。。比如脑肿瘤恶性的脑膜瘤
开颅术后 还要功能锻炼 1,年左右的 但是很奇怪你为什么想知道啊 ,如果是请假 那就不太好了 那些病的来 希望你不是这个原因
8、劳动法规定什么病可以休三个月病假吗?
好遗憾,劳动法来没有说明什么自疾病可以休三个月的病假,但是,如果真的是患有疾病需要休息的,法律是明确保障劳动者合法的权益,前提是,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外附带《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给你参考
9、什么病需要休息3个月以上
如果你是抄想个什么病以袭此请假3个月,建议还是骨科吧,但是现在病假条不是那么好开噢(现在开病假条很严格,除了大病或者骨折之类,一般只让开3天左右),自废一条腿也比较难做出来,找个医院的熟人
给开个骨刺要开刀休息什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