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因有腰椎间盘突出,不能上班了,连续请病假,公司如果要解除我,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由此可见,如果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2、上班期间得了腰椎间盘突出请了一个月的假,还好医生说还要休息,但公司请假不批准怎么办,还叫我写辞职单
这个你没有办法长时间请假的
公司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毕竟,你不上班就没有人做事的
3、腰椎间盘突出请假条怎么写
腰痛、下肢疼痛,麻木或无力,去医院做核磁共振(CT)检查。
4、本人因腰间盘突出上不了班,要请假一个月,怎么写请假条啊
你应该写: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某某公司员工,因身体不适,经医院检查本人腰间盘突出,医生建议,需在家静养一个月请假休息。特此申请上级各位领导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某某某,后面再写年月日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到你,祝你早日康复。
5、腰椎间盘突出休假,交了一个月的病假条休完一个月被叫去上班,恐吓要辞退我,但家里还有没有交的病假条。
出院时医生给我开了医嘱休息两个月,但没开病假条,我休息了一个月就做了工伤鉴定是可以的。
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从告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全部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按法定程序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6、劳动法规定员工腰椎盘突出慢性病病假给多长时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7、大家好 我是在职工人 因腰椎间盘突出需休息 领导不准休病假 符合劳动法吗?
唉!我要是你,连续请假,不被批……突然一天就在工作时间躺倒不能动了,非得公司送医院折腾他个工伤不可,医院的所有费用你都不出,就看医院怎么和公司处理,家人也不要出面,你就躺着不动弹,除了疼痛什么都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