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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扯完

发布时间:2020-12-08 04:46:27

1、腰椎间盘突出,目前症状是正常走路不感觉疼痛,可是只要动作不对被牵扯到,右腿就会瞬间从屁股后方一直到

医生没有给治疗方案么?鉴于你的情况还不太严重,可以试下黑百通

2、一个神经病闯入我家我老公跟他撕扯,他的腰椎骨折了。怎么办?

首先,你要能证明对方确实有神经问题,另外,你还要能证明他对你们家造成了威胁,你的老公是在受到侵袭时实施的正当防卫。这样的话,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如果不能证明以上两条,就不好说了,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会因对方的歪曲事实而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应该及早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免因说不清楚而被冤枉。

3、急急急!!!谁在无锡中医院治了过腰间盘突出,有什么要的建议推荐一下吗?每次弯腰或坐着觉得后背被扯着

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最多见的症状为疼痛,但是得了腰椎间盘突出也不要害怕,
再加上常年坚持合理的锻炼身体,现在都没复发。
只有这样这个病症才能除根。休息要采用平躺的姿势,多休息,不要提重物,
平时不要弯腰太猛烈,系鞋带或者拿东西等等需要弯腰时一定要先蹲下去再慢慢起来。
平时不要长久坐着,坐久了就起来活动活动。
有时间的话可以倒着走,这样对腰椎间盘突出很管用的,但是一定要坚持。
平时不要睡软床,要睡稍微硬点的床。

4、上班被拉扯造成腰椎间盘突出复发能不能报工伤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5、请问无意伤罪!但因相当拉扯倒地摔伤腰骨折会被判刑吗

看对方告不告你了,告的话就是轻伤了。现在不管原因的,不管谁先动手,只看谁受伤了。所以,提不成,现在着社会还是多忍忍吧。

6、腰疼大约三年了,最近拍了CT,说是腰椎间盘膨出,活动起来腰部韧带牵扯感觉酸痛,有连续“咯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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