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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座

发布时间:2020-11-19 20:14:47

1、坐着腰疼站着腰不疼是怎么回事

坐着时腰疼.而躺着不会.这就说明你腰部受力过度了.肌肉和脊椎都有疲劳过度的迹象.也就是说.你坐着时.上半身的重量全部都在腰部.对腰部造成压迫.而你站着.重心是靠腿的.重量也是大部分在腿上.对腰部负担也比较小.所以不会疼。

任何导致腰部受累的因素和疾病都可能引起腰疼。它们包括:突然负重或扭转、腰部外伤、体位不当,长期居处潮湿及腰部受凉,肾积水及结石等。出现腰疼症状的常见疾病有:腰椎间盘病变、退行性脊柱炎、腰肌劳损、腰肌纤维炎、肾输尿管病、盆腔炎、女性经期、外伤等。

(1)腰椎座扩展资料:

不同病因引起的腰疼临床表现也不相同,例如:

1.腰椎间盘突出。

大部分有腰部持续钝痛,平卧时减轻,站立后加重。一般情况下能耐受,腰部可适度活动或慢步行走。也有突发腰部痉挛样剧痛者,咳嗽及喷嚏能使腰疼加重,需卧床休息,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

2.退行性脊柱炎。

多见于50岁以上,晨起时腰疼,酸胀,僵直,活动不便,活动腰部后疼痛好转,活动过多后腰疼可加重。腰疼以傍晚时明显。平卧可缓解,疼痛不剧烈,敲打腰部有舒适感。

3.腰肌劳损。

常因执业因素长期坐姿不当导致的累积性损伤或腰扭伤等治疗不彻底所致。自觉腰酸钝痛,休息后缓解,劳累后加重。特别是弯腰工作时疼痛明显,而伸腰或扣击腰部时腰疼可缓解。

4.腰肌纤维组织炎。

常因寒冷、潮湿、慢性劳损累及腰背部筋膜和肌肉组织所致。大多为弥漫性腰背部疼,以腰椎两旁肌肉及骨盆上方为主,晨起时加重,活动数分钟后好转,但是活动过多疼痛又加重。轻叩腰部,疼痛缓解。

5.炎症性疾病。

如结核性脊椎炎,化脓性脊椎炎等,均非常见。

(1)结核性脊椎炎  最易累及腰椎,常最早表现为背疼,部位局限,为隐痛、钝痛或酸痛,夜间及活动后明显。伴随症状常有低烧,盗汗,乏力,食欲减退。需及时就医,避免出现严重的脊柱畸形、脓肿及脊髓压迫。

(2)化脓性脊柱炎  一般因严重的全身感染如败血症、外伤、腰椎手术等感染所致。腰背疼痛剧烈,压疼及扣痛明显,多伴有怕冷,寒战及高热。

6.泌尿系统疾病。

如肾炎、肾盂肾炎、结石、肿瘤、肾下垂、肾积水等。肾炎呈腰肋三角区深部胀痛;肾盂肾炎腰疼及叩痛均较明显,如果出现肾脓肿,则多为单侧腰疼伴局部压痛;肾结石多为绞痛,叩痛剧烈;肾肿瘤引起的腰疼多为钝痛或胀痛,有时也呈绞痛。

参考资料:腰疼-网络

2、闪腰后感到腰用不上劲而腰。现在都有一个月多了。用不上劲而不能弯腰。座也是腰骨直过的。稍一弯就感觉要

应该去医院咨询一下医生

3、颈椎病和腰椎病影响座骨神经引起胯骨痛疼!走路都疼!但不是天天都这样,偶而这样该用什么药啊!搞.牵引

牵引按摩是有一定效果的。你也可以采取 中药定向药透

4、我母亲55座客车出事故腰椎轻微骨折要如何索赔。是农村户口收入一年也就八万左右 索赔的话都有哪些费

1)、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5)、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6)、伙食补助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广西2011年标准为40元每人每天。
7)、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鉴定费:(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种,即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两种标准的赔偿金额相差非常大,一般可能达到1.5倍。现在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来判定适用何标准。城镇户口的都按照城镇标准,而农村户口的则要考虑有没有连续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如果可以证明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主张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首要的就是要搜集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城镇工作、居住事实的证据。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是如此。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1)、丧葬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960元/月×6月=17 760元)。
12)、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5、瑜伽球当办公座椅对腰椎真的好吗

不好,瑜伽球在瑜伽练习中有很好的辅助作用,但长期坐对骨盆脊柱都有一定的影响,尤其久坐的时候还没有正位,很容易出现损伤。

6、腰椎间盘突出的病人适宜长时间座椅子吗??

腰椎间盘突出不适宜长期坐椅子。
适宜体位:站立,平躺。
腰椎间盘突出是长期腰肌劳损严重后果。重要的基础病变是腰肌劳损和韧带损伤,以及周围软组织损伤及局部水肿。治疗要解决这些情况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们采用中药治疗效果很好,多年来少有复发的。基本原则是除湿通络,临证须适当加减。

7、麻醉 胡话 我老丈人9天前座了腰椎间盘突出手术,都出院了,第10天开始说胡话,都是以前的事,但能认出人

应该是麻醉手术并发症——术后认知功能障碍。该并发症与很多因素有关:年龄大,手术大,手术时间长,术中出血多,缺氧,脑梗塞病史,甚至病人的文化水平(低)都会增加发生率。有可能几天就恢复了,也有少数时间长(几年)的。没有好的治疗方法,可以试试心理疏导,内科输液(针对脑梗的),吸氧等。

8、我腰椎2压缩性骨折快三个月了,现在座时间长了腰后背有点痛(受伤的位置)今天去医院医生说可能是,腰肌

你好,来腰椎骨折并不是靠自在床静养休息就能解决的,耽误时间长了患处就会容易产生病变,如间盘突出,骨质增生等,
实际腰椎骨折并不难治,早期如能选用中草药外敷治疗,一般40至50天左右时间可基本长好(年纪轻的30至40天可基本康复),恢复正常行走活动。腰肌劳损和腰间突出都可用中药医治,只要找对懂治的医生用对药就可以,在家静养休息只会浪费宝贵治疗时间,时间拖长了只会给以后的治疗增加困难。

9、腰椎轻度骨折可以座车吗

你好,考虑为骨折,对于骨折可以采用手法进行复位并石膏固定,这是保守治疗,必要时可以采用手术进行内固定术,术后注意休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功能锻练,采用循序渐进的原则,不能操之过急。多吃含钙质高的食物如鱼肉、骨头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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