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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组织损伤陪赏

发布时间:2021-05-28 03:26:14

1、软组织挫伤怎么赔?

伤患面积五厘米左右,去医院拍X光片骨头没有伤就是软组织挫伤,一开始说擦红花油即可,第二天居然要我去交钱住院,伤者应该是找了医院的关系,住院已经一个月,花费四千余元,医院写伤者需要休息三个月,请问我该如何赔偿误工费??我是该按照公安部发布的误工损伤标准来赔??那医院所说的休息三个月我要赔么?另外此医院还开了做核磁共振和CT扫描的介绍单子(因为该医院没有做两项检查的条件),我询问过软组织挫伤不需要做这两项检查。。。可以认为这是伤者找关系故意给我加的费用么?这两项检查费用我需要承担么?很急切需要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2、交通事故,软组织损伤,赔偿标准多少?

后续是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由于各地计算标准不同,不能给你准确答案,只住了9天应该不会太多,由于你有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3、软组织损伤赔偿十五天误工费,还没全愈怎么办?

可以继续休息,但要找医生开出证明!
软组织损伤要好得快,其实适当地轻微运动会更有利,但一定要避免大的动作!

4、机动车全责,人的话软组织损伤要怎么理赔

私了。
情况不严重,可以私下协商解决。
比如,赔几十,几百元钱就完了。
大事划小,小事划了。省得麻烦。

2. 公了。
报警。警察出现场,备案,查勘,定责。
报保险。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定责。
受伤人员送医。
交警出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按比例支付保险金,进行伤员医治和车辆维修。
如果没有买保险,或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均可起诉到法院。

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所有费用,精神损失等等

5、对于软组织损伤保险公司说不支持赔偿,这对吗?

我们买保险就是在保险合同里面的保险责任约定,当我们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约定的事项,保险公司肯定赔偿,如果是在责任免除范围或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肯定是不予赔偿,这没有什么对与不对的说法。
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保险,请你私信我。

6、被人打成软组织损伤能否得到对方的赔偿?

可以得到对方的赔偿。被人打成软组织损伤,属于侵权人身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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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

1、协商

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达成一定的协议。然后书写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已经签订,不可再修改。

2、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若前两种方式都不能达到解决赔偿的效果,那赔偿权利人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判决有效时,人民法院可强制执行,或由审判员移送拒绝履行的当事人给执行员执行。

7、被人打成软组织损伤能否得到对方的赔偿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8、右手大拇指软组织挫伤算不算轻伤

右手大拇指软组织挫伤不算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5.10.4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9、工伤判下来软组织损伤有没有赔偿,有的话有多少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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