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部轻伤赔偿标准
要看实际损失的,主要有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2、软组织挫伤赔偿
你的问题有点笼统,你能具体说一下是哪个部位的软组织吗?因为不同的位置量刑是不一样的如果的肌肉一类软组织比如胳膊,腿一类的,属于轻微伤,轻微伤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不赔偿的话治安拘留几天就完事了~就当是去看守所体验生活了,你可以看一下,致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涉及到量刑的问题,但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受治安处罚。 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要是重要部位软组织受伤构成轻伤害以上了,就要负刑事责任了.够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罪的话就要按刑法的第234条走了`你看一下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条文注释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两层含义: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医疗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其二,必须使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包括人身组织的损害和身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损害两个方面;损害的程度可以分为轻伤、重伤、致人死亡三个层次。实践中,对于伤害结果的鉴定,应以伤害当时的伤势同治疗后的结果相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也应兼顾受伤部位同被害人职业的关系等因素。本罪主体方面,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已满十四周岁的人就应负刑事责任。实践中查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内容对区分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有决定性意义。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对他人是死是伤均是持放任态度,应当根据行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击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综合考查,以确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还是损害他人健康。
也就是说即使你陪钱,法院判缓刑的话也得先把你抓起来等判决下来才能放,
手打希望采纳......
3、亲人车祸造成颅骨骨折,眼部充血且多处软组织挫伤,对方全责提出私了,我该如何处理,赔偿额度为多少
能拿多少先拿过来多少,不过,最终了结要等到治疗终结以后,否则以后医疗费再发生可能难以再拿到了。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伤势轻的话,有些项目就没有了。
4、软组织挫伤最高赔偿
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根据事故责任和伤残等级来定,还要看是依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3、根据疗机构的意见赔偿。
5、打伤人眼睛软组织挫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因打架斗殴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过错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规定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6、眼周软组织挫伤算轻伤吗?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规定,轻伤是指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轻微伤。
7、打架造成眼部软组织挫伤的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因打架斗殴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过错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规定如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8、软组织挫伤怎么赔?
伤患面积五厘米左右,去医院拍X光片骨头没有伤就是软组织挫伤,一开始说擦红花油即可,第二天居然要我去交钱住院,伤者应该是找了医院的关系,住院已经一个月,花费四千余元,医院写伤者需要休息三个月,请问我该如何赔偿误工费??我是该按照公安部发布的误工损伤标准来赔??那医院所说的休息三个月我要赔么?另外此医院还开了做核磁共振和CT扫描的介绍单子(因为该医院没有做两项检查的条件),我询问过软组织挫伤不需要做这两项检查。。。可以认为这是伤者找关系故意给我加的费用么?这两项检查费用我需要承担么?很急切需要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9、眼眶骨折要求赔偿多少元
眼眶骨折要求赔偿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等情况。可以申请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对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眶部骨折以眶底骨折或眶底、眶内、外壁联合骨折多见,而眶内、外壁骨折造成的后果也主要是眶底下塌,眶内容物下陷,故以下的讨论均以眶底骨折为主。
1.眶周眼镜状淤血 由于眶周软组织疏松、血管丰富,眶部骨折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邻近软组织挫伤。眼睑、结膜及其周围软组织出血,在结膜下、眶周形成淤血斑,病人好像戴上一副深色眼镜,故称之为“眼镜征”。
2.复视 复视是眶部骨折特别是眶底骨折最常见的症状。眶部骨折造成复视的原因有以下4种情况:
①眶部骨折时,伴发的眼球运动肌肉的直接损伤;
②骨碎片损伤了支配眼肌的神经,如眶内壁骨折时,容易损伤动眼神经,造成眼上肌运动障碍;
③眶壁骨折移位,软组织嵌入骨折线中。特别是眶底粉碎性骨折,眶底支托作用丧失,眶内容物嵌入上颌窦内,常常引起眼下直肌、眼下斜肌运动障碍,使眼球向上运动受限;
④眶内容物陷入上颌窦内,眼球悬韧带下移,眼球随之下移,使双侧眼球不在同一水平面,出现复视。
3.眼球内陷 眼球内陷是眶底粉碎性骨折的主要表现之一。伤后立即出现的眼球内陷常见于:①眶底破裂,眶脂肪陷入上颌窦;②骨折移位,眶腔扩大。原有眶脂肪不足以衬垫眼球。伤后逐渐出现的眼球内陷则可能是:眼肌嵌塞未及时复位,肌肉纤维化后缩短,或眶内血肿或轻度感染,眶脂肪逐渐坏死所致。如果损伤后眶内出血形成血肿,则可不出现眼球内陷,反而出现突眼。
4.眼球运动障碍 原因同复视。主要是眼球或眼肌嵌入骨折区,使眼球活动受限;眼肌自身的损伤或支配神经的损伤,也可导致眼球活动异常。
5.感觉神经受累 眶下神经分布区麻木:见于眶底中央骨折造成眶下裂及眶下管内的眶下神经损伤,导致眶下区鼻侧、鼻唇沟区麻木。
颧面部麻木:可见于眶底外侧骨折所造成的颧神经损伤。
6.鼻出血和脑脊液鼻漏 眶内壁骨折、鼻骨骨折或眶-上颌-颧骨多发性严重骨折时,均可致鼻腔黏膜及筛窦黏膜撕裂致鼻出血。如果眶内壁的筛骨骨折同时伴前颅凹骨折、硬脑膜撕裂,则出现脑脊液鼻漏。
7.眼部并发症 眶部骨折常伴眼部损伤。眼内血管破裂出血,淤血,可导致眼压增高,继发青光眼;鼻泪管损伤可导致鼻泪管阻塞、流泪。眼睛特殊结构的损伤,如巩膜破裂、虹膜睫状体炎、晶状体脱位、外伤性白内障、眼球破裂等,严重时甚至可引起失明。
眶底骨折如果在两周内未及时处理,则眶底骨折片错位愈合。软组织纤维化和瘢痕化会遗留复视和眼球凹陷,矫正的办法是眶底修补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