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对方只是软组织损伤却要求住院,我应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1)事故软组织挫伤怎么办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2、交通事故造成脚部软组织挫伤应该怎么赔偿?
你的问题问的不够明确交通事故受伤,是属于有人伤的交通事故案件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 和对方当事人私了,拿了钱自己去医院医疗第二 报交警,整个事故由交警来处理,对方会给你出医疗费用,等你出院 没有大碍的时候 再一起去交警处结案,你可以提出索要误工费和营养费的,但这些需要交警的确认
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软组织挫伤,已经赖在医院十几天,要求除所有医药费外,另外索要6000元补偿
是软组织挫伤,是无法达到轻伤级别的,甚至也无法达到轻微伤级别,而对方没有诚意进行处理,你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处理,这属于民事诉讼,不会影响你的工作和前途。而法院如果调解无效,也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裁定,如果只是软组织挫伤,不会超出这个赔偿数额
4、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只是软组织挫伤因赔偿问题,协商不好,对方不肯出院怎么办
根本不必着急,最好也不要再主动去协商了,让对方起诉到法院是最好的办法。在交通赔偿诉讼中,你与保险公司都是被告。而赔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事实上,诉讼时,保险公司的律师对这类业务太熟悉了,它只会赔偿合理的费用,如果是不必要的费用只能由伤者自己承担。某种意义上讲,你什么也不需要做。当然,如果能协商解决最好,解决不了的,就让法律来解决。千万不要怕打官司,更要相信保险公司的“能力”。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交通事故 软组织挫伤
你有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垫付的钱最好准备好相关证据,然后等对方起诉保险公司和你即可。期间无论是交警队,保险公司,学生方打电话给你,你都说没钱就好了。车辆和证件过了1个月也肯定能取出来了,交警不给就去上级交警部门投诉该交警。总之你有保险,就别怕,这种小事故,一切都是保险公司来赔的。
6、交通事故撞到人,腿部轻微软组织挫伤,应该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挫伤可以赔偿多少钱
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根据事故责任和伤残等级来定,还要看是依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3、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赔偿。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