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只是软组织挫伤因赔偿问题,协商不好,对方不肯出院怎么办
根本不必着急,最好也不要再主动去协商了,让对方起诉到法院是最好的办法。在交通赔偿诉讼中,你与保险公司都是被告。而赔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事实上,诉讼时,保险公司的律师对这类业务太熟悉了,它只会赔偿合理的费用,如果是不必要的费用只能由伤者自己承担。某种意义上讲,你什么也不需要做。当然,如果能协商解决最好,解决不了的,就让法律来解决。千万不要怕打官司,更要相信保险公司的“能力”。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撞到人,腿部轻微软组织挫伤,应该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挫伤可以赔偿多少钱
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根据事故责任和伤残等级来定,还要看是依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3、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赔偿。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3、交通事故 软组织挫伤
你有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垫付的钱最好准备好相关证据,然后等对方起诉保险公司和你即可。期间无论是交警队,保险公司,学生方打电话给你,你都说没钱就好了。车辆和证件过了1个月也肯定能取出来了,交警不给就去上级交警部门投诉该交警。总之你有保险,就别怕,这种小事故,一切都是保险公司来赔的。
4、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对方只是软组织损伤却要求住院,我应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4)软组织挫伤交通事故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5、车祸,我全责,伤者软组织挫伤,多少赔偿
你有没照顾到伤者的痛苦。
股骨头挫伤,一个月了不能下地,我怀疑人生是不是得耽误半年。误工费和你们提出给的费用。根本就不够。
不吃药就疼到睡不着。耽误工作没钱赚。我很痛苦。我们就是个民工。靠劳动赚点钱啊。接下来的日子可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怎么这个样子,根本不看情况只看指标数据。我们老老实做人并没有讹人啊。
我很痛心,能不能换位思考
6、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方负全部责任,对方多处软组织挫伤,要求赔偿12000。
1.最好把保单复印给对方,对方是要告你的投保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就让他告,这样对你很有利的;
2.当然要出庭,这是法律赋予你对对方诉讼请求抗辩的机会,即对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辩驳不赔的机会,不过最好找个律师或懂的人或者先咨询让别人告诉你这么说,不然话说不到点,没有多大意义。这种案件主要是两个核心问题:1.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合不合法合不合理?2.谁来赔偿这个损失?对于第一个问题,你可以说都不认可,请法院认定,这样法院就会依法认定;第二个问题,你就要求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即可。
3.在举证期限你要递交证据,主要是已经赔付凭据;开庭带证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即可。
7、交通事故中软组织受伤,误工费时间怎么算
护理费和误工费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两个法定的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而护理费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从上述护理费和误工费的确定依据可以看出,护理费和误工费都涉及时间的问题,一个是护理人的护理时间,一个是误工人员的误工时间。对于误工时间和护理时间,有如下内容:
一、护理时间
受害人可以是住院期间需要护理,也可以是出院后需要护理。分为:
1、一般伤害护理时间
此时,护理时间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2、伤残护理时间
如果是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那么护理时间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的护理时间,但一次性确定不得超过20年。
此外,当超过确定的护理时间,受害人确实再需要护理时,受害人起诉的,法院仍可判决支持5--10年的护理时间。上海交通事故律师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二、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有两种计算方法:
1、医疗机构证明
也即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定残日标准
在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导致误工的情况下,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但此时,通常,为了防止恶意拖延鉴定,受害人一方应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持续治疗且休息的证明。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8、交通事故造成脚部软组织挫伤应该怎么赔偿?
你的问题问的不够明确交通事故受伤,是属于有人伤的交通事故案件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 和对方当事人私了,拿了钱自己去医院医疗第二 报交警,整个事故由交警来处理,对方会给你出医疗费用,等你出院 没有大碍的时候 再一起去交警处结案,你可以提出索要误工费和营养费的,但这些需要交警的确认
9、交通事故 人伤软组织挫伤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有非常明确的司法解释的,几分钟就能算清楚。
对方起诉的话,会把你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你只需要根法官说明你垫付了多少医药费即可,这么小的伤,交强险足够赔的。法院判多少,交强险保险公司会直接把钱交到法院的,你再去法院取回垫付的钱就是了。(如果你没垫付的话,你连法庭都不用去,等着拿判决书就可以了。抛开道德不谈,当时你的最佳处理方法就是让对方叫120去看病,你不垫付任何医药费,直接回家。)
另外,急诊医生有建议你们第二天做详细检查吗?二次检查各检查了啥项目?法官可能会认为第二次检查属于不必要的过度医疗,第二次检查的费用可能需要你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