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颏部软组织损伤时应该注意

发布时间:2021-02-08 11:04:06

1、下巴截骨前移过程是怎样的?

下巴截骨前移是目前比较常用的下巴整形的方式的一种,无论是无下巴还是凸下巴,通过下巴截骨前移手术都可以让那些下巴不好看的人拥有梦寐以求的好下巴,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下巴截骨前移过程。 下巴截骨前移专家指出,下巴截骨前移手术帮助许多朋友改善了下巴问题。下巴截骨前移颏成形术适用于McCarthy Ⅰ、Ⅲ、Ⅳ型中、重度畸形病例。这种手术也适应于矫正轻度下颌后缩畸形而咬合关系基本正常者。 下巴截骨前移方法是将颏部骨质水平切开并前推,以增加颏部的突度。手术切口多选择在下牙龈沟黏膜处,术中将下唇及黏骨膜一并向下后翻起,进行脱套手术以显露颏部。然后用锯水平切开颏部骨质,使其与舌侧软组织相连形成软组织骨瓣,再将其前移至合适位置后用小的螺丝钉或钢丝重新固定。缝合前,应在骨膜上做松弛横切口以延长黏骨膜瓣,而后依次缝合各层并加压包扎。 对仅有颏前后长度短缩的Ⅰ型中、重度患者,可选择作单纯水平下巴截骨前移颏成形术;对颏部矢状径短缩且纵向长度增长的Ⅳ型患者,可行水平截骨块向前上移颏成形术。下巴截骨前移注意下巴截骨前移手术有口内或口外径路,术时应注意保护颏下缘肌肉软组织的附着,并尽量减少颏孔周围不必要的剥离。 依据术前测量分析的小颏畸形特点设计下颌骨体的截骨水平及截骨角度,并应将截骨线设计在颏孔和牙根尖水平以下,以免损伤颏神经及牙根尖。为保持骨块间的密切接触和坚实可靠固定,可采用钛合金钢板螺丝钉或不锈钢丝内固定。

2、基本生命支持的操作标准和顺序是什么?

基本生命支持的主要内容基本就是心肺复苏,其流程可以用CAB来概括,即C(人工循环,胸外按压)-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

当发现有人无意识倒地后立即轻拍其双肩检查并在其双耳边大声呼喊检查意识情况,若无意识检查是否有呼吸(一听二看三感觉),10秒内无呼吸检出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周围无人先呼救,周围有人请求呼救)。

第一步为胸外按压(C),以掌根接触胸骨下段按压,手臂垂直胸壁用力,按压深度至少5厘米不超过6厘米,频率100次/分~120次/分,共按压三十次。后开放气道(A),以压额抬颌法开放气道,必要时清理气道异物,为人工呼吸准备。

口对口人工呼吸(B),捏住患者鼻子,在保持开放气道动作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口包住患者的口吹气一秒,吹气前普通吸气即可。吹气后放开捏鼻的手,让气体自然呼出。一共吹气两次。

以如上30:2按压通气比操作,直至急救人员赶到或患者出现自主循环体征。


(2)颏部软组织损伤时应该注意扩展资料:

基本生命支持( BLS)的主要适应证包括呼吸骤停和心脏骤停:

1、呼吸骤停很多原因可造成呼吸骤停,包括溺水、卒中、呼吸道异物阻塞、吸人目雾、会厌炎、药物过量、电击伤、窒息、创伤、心肌梗死、电击伤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昏迷。

原发性呼吸停止后,心脏仍可在数分钟内得到已氧合的血液供应,大脑及其他脏器也同#可得到数分钟的血供,此时,尚未出现循环停止的征象。当呼吸骤停或自主呼吸不足时,*证呼吸道通畅,进行急救人工通气非常重要,可防止心脏停搏。

2、心脏骤停心脏骤停时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心室颤动(VT)和室性心动过速(VF),)脏骤停时血液循环停止,各重要脏器失去氧供。心脏骤停早期,可出现无效的“叹息样”}吸动作,但不能与有效的呼吸动作相混淆。

基本生命支持的基本程序包括判断、启动急救医疗服务( EMS)和心肺复苏(CPR)L个阶段。基本生命支持( BLS)是一系列的操作技术,包括判断技能和支持/干预技术。

BLS的0断阶段极其关键,患者只有经准确的判断后,才能接受更进一步的CPR(纠正体位、开£呼吸道、人工通气或胸外按压)。判断患者心脏呼吸骤停要涉及急救人员的反应能力,无≥是判断过程,还是相继采取的急救,时间要求非常短暂、迅速。

开始CPR中A、B、C每一步,即呼吸道、通气和循环之前,首先需要判断患者有无反应及呼吸和循环体征。如果发现无任何反应,应首先求救EMS系统,即尽快启动EMS豸统。如果有2名急救者,一名立即实施CPR,另一名快速求救。

3、判断患者反应在判定事发地点易于就地抢救后,急救人员在患者身旁快速判崮有无损伤,是否有反应。可采取轻拍或摇动患者,并大声呼叫:“您怎么了”。如果患者丰头颈部创伤或怀疑有颈部损伤,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才能移动患者,对有脊髓损伤的患者不逼当地搬动可能造成截瘫。

4、启动EMS系统通过拨打当地的急救电话启动EMS系统,打电话的人要保持耳静,不要慌张,准备回答下列问题:①急救患者所处位置(街道或路名、办公室名称、房室号);②急救患者所在地电话号码;③发生什么事件,心脏病发作或交通事故等;④所需急救的人数;

⑤患者的一般情况;⑥已经给予患者何种急救措施(正在行“CPR”,正使月“AED”);⑦其他任何被询问的信息,确保EMS急救人员无任何疑问。最好在急诊医生对玛场救治提出指导后,拨打电话者再挂断电话。

在急救中,如何启动EMS系统,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事发地点距医院的距离,拶定具体实施急救。在美国,发现患者无反应,立即启动EMS系统,在欧洲很多国家,急索人员是在打开呼吸道,确定无呼吸时才启动EMS系统,在澳大利亚,急救人员开始给通6后才启动EMS。

5、患者无反应,急救人员应判断患者有无呼吸或通气是否充分时,应使患者取仰E位,并打开呼吸道。

6、患者的体位为实施CPR,判断复苏效果,须使患者仰卧在坚固的平(地)面上如果患者面朝下时,应把患者整体翻转,即头、肩、躯干同时转动,避免躯干扭曲,头颈音应与躯干始终保持在同一个轴面上。将双上肢放置身体两侧,这种体位更适于CPR。

7、急救者的位置经过训练的急救者应位于患者一侧,或两人分立两侧,适于急栾时人工通气和胸外按压,急救人员应携带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sAED)到场,或准备一有AED即行电除颤。

8、开放呼吸道患者无反应/无意识时,肌张力下降,舌和会厌可能把咽喉部阻塞舌又是造成呼吸道阻塞最常见的原因,因为舌附在下颌上,因此把下颏向上抬,舌离开咽%部,使呼吸道打开。有自主呼吸,吸气时呼吸道内呈负压,也可将舌、会厌或两者同时吸Ⅻ到咽后壁,产生呼吸道阻塞。

如无颈部刨伤,就可以采用仰头抬颏法开放呼吸道,并清除月者口中的异物和呕吐物,用指套或指缠纱布清除口腔中的液体分泌物;清除固体异物时,一只手按压开下颌,另一只手食指抠出异物。

9、仰头抬颏法:为完成仰头动作,应把一只手放在患者前额,用手掌把额头用力向E推,使头部向后仰,另一只手的手指放在下颏骨处,向上抬颏,使牙关紧闭,下颏向上女动,勿用力迫压下颌部软组织,否则可能造成呼吸道梗阻,避免用拇指抬下颌。

开放呼吸1J后有助于患者自主呼吸,也便于CPR时口对口呼吸。如果患者义齿松动,应取下,以防脱落阻塞呼吸道。

10、托颌法:把手放置患者头部两侧,肘部支撑在患者躺的平面上,握紧下颌角,用,向上托下颌,如患者紧闭双唇,可用拇指把口唇分开。

如果需要行口对口呼吸,则将下颌续上托,用面颊贴紧患者的鼻孔。此法效果肯定,但费力,有一定技术难度。对于怀疑有头、颈部创伤患者,此法更安全,不会因颈部动作而加重颈部损伤。

3、搬运昏迷或有窒息危险的伤员时,应采用什么方式?

先开放气道, 再采取去枕仰卧位,头偏向一侧,保持呼吸道通畅,以防窒息,气道通畅是呼吸道通畅的前提!
因气道通畅可解除因舌根后坠、呕吐物及血块导致的气道阻塞。
可以采用手法开放气道的方法。常用的手法开放气道有三种:仰头举颏法,仰头抬颈法和仰头拉颌法。

手法开放气道

1、适应症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舌后坠而堵塞呼吸道的病人。

2、禁忌症

有可疑颈椎骨折的患者禁用仰头举颏法和仰头抬颈法。

3、方法

首先,将病人置于合适的体位。正确的抢救体位是仰卧位,病人头、颈、躯干平卧无扭曲,双手放于躯干两侧。如病人摔倒时面部朝下,应小心转动病人,并使病人全身各部成一个整体。

转动时尤其要注意保护颈部,可以一手托住颈部,另一手扶着肩部,使病人平稳地转动至仰卧位,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颈椎损伤。

体位摆好后立即清除口咽腔分泌物。即可按照下列三种方法施行徒手开放气道术,使头极度后仰,对疑有颈椎骨折者,保持头颈脊柱一直线,并使头适度后仰张口。

(1)仰头举颏法:抢救者左手掌根放在伤病员前额处,用力下压使头部后仰,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并拢放在伤病员下颏骨处,向上抬起下颏。操作时要注意手指不要压迫病人颈前部颏下软组织,以免压迫气管,不要使颈部过度伸展。

(2)仰头抬颈法:伤病员仰卧,撤除枕头,抢救者一手放在伤病员前额,向后向下按压,使头后仰,另一手托住伤病员颈部向上抬颈。

(3)仰头拉颌法:抢救者在伤病员头侧,双肘位于伤病员背部同一水平上,用双手抓住伤病员两侧下颌角,向上牵拉,使下颌向前。同时,使头部后仰,两手拇指可将下唇下推,使口腔打开。头部后仰的程度要求下颌角与耳垂连线和地面垂直。

(3)颏部软组织损伤时应该注意扩展资料

⑴隐匿伤:坠落伤、车祸伤等钝挫伤容易出现隐匿伤,病人表面“正常”,但很快出现问题,甚至危及生命,如肝、脾、肾破裂出血,心肌损伤、创伤性湿肺、血气胸等。如有可疑,到医院检查、观察。

⑵颅脑损伤:患者存在颌面损伤、颅底骨折、深昏迷、呼吸困难、口鼻出血或分泌物时,应及时控制气道、插管。颅腔异物的外露部分不要拨除,要加以保护,用敷料包扎固定。

耳鼻流血不能填塞(因可能为脑脊液),而应及时擦去。抽搐者用安定肌注,昏迷者纳洛酮静滴,颅内高压者用20%甘露醇250ml静滴。


⑶烧伤:正燃烧时,勿呼喊、奔跑或赤手扑火,可卧地滚动。尽快将伤面浸入凉水中,但使用冰水不要超过10分钟。剪掉烧毁或化学物浸湿衣服,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

化学性腐蚀剂烧伤(包括咽、食道烧伤)可用弱酸或弱碱中和,一时无合适药液,可用清水稀释,然后用牛奶或蛋清、植物油来保护粘膜创面;如有呼吸道烧伤,可表现为咳痰、呼吸困难,应早期大剂量用皮质激素,喉梗阻时,及时气管切开。

生石灰烧伤应去掉颗粒后再冲冼。磷烧伤应将创面浸入水中或用湿纱布覆盖。冲洗眼时,必须拉开眼脸,暴露上下穹隆。

⑷断肢:不要急躁在将肢体从机器上撕下,也不能倒转机器来移出肢体,应停电、拆开机器移出,使用冰袋等低温保存(肢体和冰隔开以防冻伤)转运。

⑸脊柱损伤:诊断:局部疼痛、畸形,相应肢体活动障碍或麻木,大小便失禁或阴茎搏起。

⑹体表损伤的处理:急救时应考虑对伤肢实施降温处理。外行救助者对皮表创伤者推荐使用自来水冲洗伤口。皮肤或眼睛接触腐蚀性毒物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是最基本和最适当的急救措施。

外行救援者对皮肤破损或损伤者使用抗生素药膏,并使用三种以上抗生素药膏要优于使用两种或单一种抗生素软膏。

⑺其它:

①开放性喉损伤时,为防止纵隔气肿,应迅速闭合伤口,纱布填塞压迫止血,喉或气管应置入气管套管或塑料管。

②口腔、颌面部损伤时,应清除口腔异物,解除舌后坠,颌骨移位致窒息者立即复位,昏迷或休克者可取俯卧位。

③大静脉出血的主要危险是空气栓塞,应暂用手或绷带压迫。

④开放性创伤应用敷料覆盖。如肠管脱出,可用湿纱布或干净的碗等覆盖。

⑤蛇咬伤不要用嘴吸吮,可以用绷带捆绑患肢(不要太紧)。

⑥锐器刺入不要拨出,应用敷料包扎固定,使锐器不移动(相对于身体)。

3.止血:

①指压动脉止血法,压迫颞浅动脉、面动脉、肱动脉、桡动脉、尺动脉、股动脉等出血的近心端。颈总动脉损伤可在锁骨上方直接将它压向颈椎横突。

②加压包扎止血法,最常用且可靠,即用纱布等覆盖用力加压包扎。

③止血带法,使用橡皮条或布条紧缠肢体止血。注意事项:上臂扎在上1/3或下1/3处,下肢于股骨中下1/3交界处;包扎处应有衬垫;松紧以远端摸不到脉搏为合适;每小时应放松1到2分钟。

4.固定:

固定术是为防止骨折断端的移动而损伤血管、神经、内脏而实施的。主要用于固定四肢、骨盆和脊柱。院前头部或颈部受伤时,急救者不能确定颈椎是否受损时都推荐使用颈椎固定托;受到严重创伤或虽创伤较轻但有症状的伤员行急救时也推荐固定颈椎。

固定材料多用夹板和三角巾,于紧急时可就地取材,用竹棒、木棍、树枝等。固定的目的不是让骨折复位,而是防止骨折断端的移动,刺出伤口的骨折端不应该送回。固定要牢靠,松紧适度,皮肤和夹板之间要垫适量的软物。

5.搬动和转运 脊柱损伤搬运时,顺应伤员脊柱轴线,使脊柱固定或减少弯曲,滚身移到硬担架上,取仰卧位。或者2~3人协调一致,平起平放,慎勿弯曲,禁用搂抱或一人抬头,一人抬足的方法。

颈椎患者:上颈托以防止颈椎继发损伤,如果没有颈托,要有专人托扶头部,沿纵轴向上略加牵引,使头、颈躯干一同滚动,严禁随便强行搬动头部,在背部垫上软枕,使颈部略向后伸展,头两侧各垫软枕或折好的衣物。

胸椎腰椎患者:胸腰部应垫软枕或折好的衣物以防止移位,避免继发损伤。转运途中密切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包括感觉、反射以及大小便情况等,尤其要注意呼吸频率的改变。监护持续的心电监护和氧疗,持续的扩容治疗和升压。昏迷、颅脑损伤的伤员应足朝前、头朝后放置。

4、心肺复苏术可分为哪几个小步骤?

1.判断有无意识

抢救者在现场,必须迅速判断伤病者有无外伤和意识是否丧失。如果发现头颈部受伤,不应随意搬动病人,以免因不正确的搬动而加重颈部损伤造成高位截瘫。

具体方法:

抢救者应轻拍患者面部(或拍肩),并大声问:“喂,你怎么啦?”。这样可以避免对并非意识丧失者进行复苏急救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呼救

如果患者对呼唤、轻拍没有反应,说明已无意识,抢救者则应立即在原地高声呼救:“快来人呀!救命啊!”。目的是叫人来协助急救或请求旁观者打急救电话“120”。同时进行下一步措施。

注意:

在呼叫急救电话时应说明:①事情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包括明显的路标);②当时所用的电话号码;③何种事件或病情;④需要救助的人数;⑤对病患者进行了哪种帮助(已做的和正在做的)。当对方已听明白,放下电话后,才能挂断电话。

3.将伤病者摆成仰卧体位

伤患者体位的要求:

为使复苏有效,必须使患者仰卧在坚实的平面上,头不能高于胸部,要与躯干呈水平位置。

如果患者躺的是弹簧床,则应在其背下垫上与床同宽的硬板。

如果患者是俯卧或侧卧,则应立即使其翻转成仰卧体位。

翻身的方法:

抢救者首先跪在患者一侧的肩、颈部,将其两上肢向头部方向伸直,然后将离抢救者远端的小腿放在近端的小腿上,两腿交叉,再用一只手托住患者的后头、颈部,另只手托住患者远端的腋下,使头、颈、肩和躯干呈一整体同时翻转成仰卧位(以防将其身体扭曲)。最后将其两臂还原放回身体两侧。

抢救者的位置:

抢救者应双腿跪在(或立于)患者的一侧(为方便用力,最好右利者位于右侧,左利者位于左侧)。单人抢救时,抢救者身体应与患者肩部水平,两腿自然分开,与肩同宽,两个膝盖分别在患者的头部和胸部水平位,这样可有利于进行吹气与按压,而不用来回移动膝部。双人抢救时,两人相对,一人跪于患者头部水平负责人工呼吸,另一人跪于患者胸部水平负责胸外心脏按压。

4.开放气道

畅通呼吸道是复苏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气道是指气体从鼻腔、口腔、咽喉、气管到肺脏的通道。意识丧失者由于舌肌松弛、舌根后坠、会厌下坠,头部前倾,造成咽喉部气道阻塞。如果将下颌前移可使舌头和会厌离开咽喉壁而开放气道。头部后仰也可使下颌骨上举、咽喉壁后移而加宽气道。

畅通呼吸道的重要性:

畅通气道是复苏能不能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少人只要畅通了气道,就能恢复自动呼吸。如果气道不通畅,则对口吹气没有效;胸外按压无用;后期处理(如用药除颤、脑复苏等)也都将失败。

开放气道有三种方法,下面只介绍仰头举颏法(或仰头举颌法)。

方法:

抢救者将一手掌小鱼际(小拇指侧)置于患者前额,下压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的食指和中指放在靠近颏部的下颌骨下方,将颏部向前抬起,帮助头部后仰。拇指则可轻牵下唇,使口微微张开。

仰头举颏法简单、安全、容易学而且有效,是目前推荐的惟一方法,适于在广大群众中推广应用。

注意:

①手指不要深压颏下软组织,以免阻塞气道。②不能过度上举下颏,以防止口腔闭合。③当发现口腔内有异物或呕吐物,应立即将其清除,但不能占用过多时间。④头部后仰的程度是以下颌角与耳垂间连线与地面垂直为正确位置。

要求:

开放气道有时间限制,要在3—5秒钟内完成,而且在心肺复苏全过程中,自始至终要保持气道通畅。

(二)人工呼吸

1.判断有无自主呼吸

在保持气道通畅的情况下,抢救者用耳贴近患者的口鼻,采取一看、二听、三感觉的方法。必须判定患者有无自主呼吸。

看:观看患者胸部(或上腹部)有无起伏。

听:聆听患者口、鼻有无呼吸的气流声。

感觉:抢救者用面颊感觉有无气流的吹拂感。

如果患者有自主呼吸,则应继续保持气道通畅。

如果没有自主呼吸,则应检查有无异物阻塞气道,如有异物阻塞,应该立即迅速清除。待清除异物后,再继续观察。如患者在打开气道和清理口腔异物后仍没有呼吸,要立即采取人工呼吸的方法。

要求:判断有没有呼吸要在3—5秒钟内完成。

2.人工呼吸

(1)人工呼吸的原理:

一般来说维持人的呼吸功能和保持新陈代谢的正常进行,需要充足的氧气(新陈代谢)和足够的二氧化碳(刺激呼吸中枢产生自主呼吸)。正常人吸入的空气中,含氧20.94%,含二氧化碳0.04%;呼出气体中,含氧16%(肺脏只吸收氧含量的20%,其余的80%原样呼出),含二氧化碳4%。心肺复苏做人工呼吸时,抢救者因过度换气(加倍呼吸),呼出的气体中,氧的含量即为18%,二氧化碳的含量则为2%。在一般情况下,抢救者只需用其通气量的20%,就足以使伤病员保持适度的通气。

(2)人工呼吸的方法:

①口对口吹气

具体方法:

在保持气道开放的同时,抢救者用压在患者前额的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患者的鼻孔,以防吹气时,气体从鼻孔逸出。同时,在深呼吸之后再深吸一口气后,用双唇包严患者的口唇,以防漏气,然后缓慢而持续地将气体吹入。连续进行两次充分吹气。第一次吹气完毕,应抬起嘴,手松鼻,并侧转头吸入新鲜空气,同时观察患者胸部。如果吹气有效,患者胸部会膨起,并随着气体的排出而胸部下降,然后再作下一次吹气。

口对口吹气后,要了解通气是否充分,仍要用判断有无呼吸的方法,看胸部有无起伏,听和感觉有无气流呼出。如果发现吹气无效,可调整患者的头部位置,使其气道通畅。若仍不通气,说明气道被异物阻塞,就必须立即清除气道异物。

要求:

每次吹气时间为1~1.5秒钟。每次吹气量应为800毫升,充分吹气一般不超过1200毫升。吹气量少通气不足,但吹气过多过快,可使空气进入胃部引起胃扩张,导致呕吐、误吸。

②口对鼻吹气

口对鼻吹气一般用于不适宜口对口吹气的情况下,如,牙关紧闭、口不能张开、口对口密封困难、口腔周围严重外伤或者其它原因不适合做口对口吹气等情况。但如果在鼻出血或鼻阻塞时禁止用口对鼻吹气。

方法:

抢救者一只手小鱼际侧压住患者前额,使头后仰,另只手托其下颌,使口完全闭合,抢救者先做深呼吸,然后再深吸气后,用双唇包绕患者鼻部,呈密封状态,再向鼻孔内吹气。

③口对口、鼻吹气

这种方法用于对婴儿进行人工吹气,即抢救者用嘴将患儿的口和鼻同时包住,盖严后吹气。

(三)人工循环

1.判断有无脉搏

如果想判断患者心跳是否停止,常用触摸颈动脉的方法来确定。因为颈动脉较粗,且离心脏最近,又容易暴露,便于迅速触摸的到。

部位:

劲动脉位于颈部气管与颈部肌肉(胸锁乳突肌)之间的凹陷处。

方法:

抢救者用一只手在前额继续保持头部后仰的同时,用另只手的食指和中指尖并拢,放于患者的喉部,平喉结向靠近抢救者一侧的颈部滑动到胸锁乳突肌前缘的凹陷处。

要求:

①因脉搏可能缓慢、不规则或微弱而快速,可触摸颈动脉5—10秒钟来确定。②轻柔触摸,不可用力压迫,以免刺激颈动脉窦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反射性地引起心跳停止。③为判断准确,可先后触摸双侧颈动脉,但千万不能两侧同时触摸。④正确判断有无脉搏很重要,因为对有脉搏的患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常常会引起严重的并发症。

如果有脉搏而没有呼吸,则只需要进行人工呼吸,开始两次吹气,每次1~1.5秒钟,以后每分钟12次,即每5秒钟吹气一次。

如果摸不到脉搏,则可确定心跳已经停止。此时应迅速通知医疗急救系统,并同时在开始两次吹气后,进行下一步胸外心脏按压。

2.胸外心脏按压

(1)按压原理:人体胸廓有一定的弹性,肋软骨和胸骨交接处可因受压而下陷。因此,按压胸骨下段即可间接压迫心脏,使心脏内的血液排空。这种压力可以使血液射向肺动脉、主动脉,流到两肺和全身各脏器,部分经颈动脉流入脑。放松压力时,胸骨由于两侧肋骨及肋软骨的支持又回复原位。由于胸腔的扩张,胸内负压增加,静脉血回流到心脏,心室又得到血液的充盈,这样有规律地按压和松弛,从而建立起人工的血液循环。这就是传统的“心泵学说”理论,以后有的学者又提出“胸泵学说”。但两种学说的血流机制,可能在胸外心脏按压中都起到一定作用。

(2)按压部位:首先把胸骨分为上、中、下各1/3段,准确的按压部位应在胸骨的中1/3段与下1/3段的交界处。

(3)确定按压部位的方法:要让患者仍处于水平仰卧体位。抢救者用刚触摸劲动脉一手的食指和中指,沿患者的靠近抢救者一侧的肋弓下缘,向上滑行到两侧肋弓的汇合点(即胸骨下切迹)。将中指定位于下切迹处,食指与中指并拢。另一手的掌根从前额移至平放并紧靠在食指旁,即胸骨的中1/3与下1/3段的交界处。使手掌根的长轴与胸骨的长轴重合,以保证按压的力量在胸骨上,避免造成肋骨骨折。然后,再将定位手的掌根放在另一只手的手背上,使两手掌根重叠,十指相扣,手心翘起离开胸壁,保持下压力量集中于胸骨上。

(4)正确有效的按压技术与要求如下:

①抢救者的上半身前倾,两肩要位于双手的正上方,两臂伸直,两肘关节不可弯曲。利用上半身的体重和肩、臂部肌肉的力量,垂直向下按压,不可偏向一侧或前后摇摆。

②用力要均匀,不能过猛,按压深度4~5厘米。

③每次按压后,要全部放松,使胸部恢复其正常位置。然后再做下一次按压。按压与放松时间要相等。

④放松时,手掌根不可离开胸壁,以免因改变位置而无效或造成骨折损伤。

⑤按压速度,每分钟60~80次。

(5)胸外按压常见的错误有:

①双手手指和手掌都紧贴胸壁,使力的作用点不在胸骨上,而引起肋骨骨折。

②定位不准确或虽定位准确,但抬起时,手掌根部离开胸骨,使按压点移位而引起剑突受压导致肝破裂等损伤,还可能顶压充盈的胃而引起呕吐和呕吐物误吸入肺等。

③按压时呈冲击式(骤然猛压),揉面式、摇摆式、搓搓板式等,以致效果差,造成损伤。

④按压时施加的压力不垂直,导致压力分散。

⑤按压节律忽快忽慢,频率太快或太慢。以上经常容易出现的错误,都应在按压时引起注意。

5、颏成形术是怎么做的

建议:颏成形术的截骨线一般位于根尖下0.5cm,以防止牙齿根尖不受到损伤并保证牙齿的神经和血液供应。在截开舌侧骨板时,操作要轻柔准确,避免损伤舌侧肌肉蒂等软组织,造成手术后口底血肿和肿胀,将舌体推向后方而影响呼吸。截骨线以下的肌肉等软组织蒂要注意保护,特别是在颏骨中份的区域,包括二腹肌的前腹和颏舌骨肌在颏骨下后缘的附着点要注意保护,以保证截骨块的血供。
用钛合金夹板或螺丝钉进行内固定。避免损伤牙齿根尖部。分层缝合。

颏成形术手术灵活,有很多手术方式:水平截骨前移术;水平截骨前移延长术;双台阶式水平截骨前移术;水平截骨缩短后退术;水平截骨缩短前移术;水平移位术;三角形骨段截除术;水平旋转移位术;颏部骨段加宽术;颏部缩窄术。
颏成形术包括矫正颌部发育过度,发育不良以及颏部偏斜等涉及颏部前后、上下及左右等三维方向异常的多种手术。以下颌颏部肌蒂骨瓣为基础的颏成形术,也是目前矫治各种颏部形态异常的最佳手术。由于颏部个体差异很大,即使在同一类畸形中,各个患者之间亦有明显的差异,颏成形术最佳的效果是达到与颅面各部分的协调,因此,手术应结合个体面型进行设计。

6、搬运昏迷或有窒息危险的伤员时,应采取侧卧的方式。具体的侧卧步骤是怎样的?

昏迷病人,没有自主能力,分泌物有可能误入气管,增加窒息的危险.舌头后坠堵塞气管,发生窒息,危及生命. 侧卧能防止以上情况发生.如果患者不能侧卧的,平卧时,头侧偏向一方

7、常用开放气道的方法?我要3种 是填空啊!

1. 仰头举颏法抢救者将一手掌小鱼际(小拇指侧)置于患者前额,下压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的食指和中指置于靠近颏部的下颌骨下方,将颏部向前抬起,帮助头部后仰,气道开放。必要时拇指可轻牵下唇,使口微微张开。【注意事项】a、食指和中指尖不要深压颏下软组织,以免阻塞气道。b、不能过度上举下颏,以免口腔闭合。c、头部后仰的程度是以下颌角与耳垂间连线与地面垂直为正确位置。d、口腔内有异物或呕吐物,应立即将其清除,但不可占用过多时间。e、开放气道要在3-5秒钟内完成,而且在心肺复苏全过程中,自始至终要保持气道通畅。2. 仰头抬颈法病人仰卧,抢救者一手抬起病人颈部,另一手以小鱼际侧下压患者前额,使其头后仰,气道开放。3. 双手抬颌法病人平卧,抢救者用双手从两侧抓紧病人的双下颌并托起,使头后仰,下颌骨前移,网站即可打开气道。此法适用于颈部有外伤者,以下颌上提为主,不能将病人头部后仰及左右转动。注意,颈部有外伤者只能采用双手抬颌法开放气道。不宜采用仰头举颏法和仰头抬颈法,以避免进一步脊髓损伤。① 食指和中指尖不要深压颏下软组织,以免阻塞气道。② 不能过度上举下颏,以免口腔闭合。③ 头部后仰的程度是以下颌角与耳垂间连线与地面垂直为正确位置。④ 口腔内有异物或呕吐物,应立即将其清除,但不可占用过多时间。⑤ 开放气道要在3-5秒钟内完成,而且在心肺复苏全过程中,自始至终要保持气道通畅。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 http://www.51test.net/show/381026.html

8、垫下巴注意事项 后遗症有吗?

垫下巴最主要的后遗症就是颏神经的损伤,颏神经是支配下唇感觉的神经。在手术时要注意保护,如果手术台上感觉牵拉这个神经比较重,如果它连续性好,可是又觉得确实牵拉的比较重一些,术后还是要及时的给患者用一些维生素类的营养神经的药物,患者要吃2到3个月的维生素B1、B12,或者早期如果患者有意愿有条件可以局部注射维生素类的针剂营养神经。尽快的帮助患者恢复神经的感觉。因为如果形态非常满意,患者总是感觉到下巴有麻木、疼痛不适,患者心里也会觉得不太满意。其他的就是一个形态学的问题,形态学方面就是患者满意不满意。有的患者因为总是对局部不满意,有的患者就是又垫,又打针,反反复复的折腾。这种情况就会有一个问题,如果垫下巴垫两到三次问题不大,只要在骨膜下操作,对软组织没有太大的伤害。有的患者垫下巴,她采取一种注射的方式,注射的材料又不是很清楚,结果她又去取这个东西,就是那种反反复复的这种做手术对软组织的损伤,最后局部就形成了一种内在的瘢痕,这个时候患者的形态就不好了,会出现局部的凹陷。虽然可以通过垫下巴或者其他方式修复,因为软组织损伤之后,有时候无法逆转,所以它的形态总是改不过来,而且手术难度非常大,基本上没有太好的办法了。

9、伤残鉴定

我觉得可以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来看的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9、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三)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3,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11、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3、膀胱全缺失;
1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5、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双下肢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17、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矫正;
21、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22、一下肢膝上缺失,无法装配假肢;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I型)。
(四)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中度智能障碍;
2、难治性癫痫;
3、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5、面部中度毁容或全身瘢痕面积大于70%;
6、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91dBHL(分贝);
8、舌缺损大于全舌2/3;
9、一侧上颌骨缺损1/2,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1、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2、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3、吞咽功能严重损伤,依赖鼻饲管进食;
14、肝缺损2/3,功能中度损害;
15、肝缺损1/2伴有胆道损伤致严重肝功能损害;
16、胰缺损,胰岛素依赖;
17、小肠缺损2/3,包括回盲部缺损;
18、全结肠、直肠、肛门缺失,回肠造瘘;
19、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1、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2、单肢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3、双前臂缺失;
24、双下肢瘫;
25、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6、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7、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8、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9、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三、三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 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1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12、胃缺损3/4;
13、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4、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5、脾缺失;
16、胰缺损2/3造成内、外分泌腺功能障碍;
17、小肠缺损2/3,保留回盲部;
18、尿道狭窄,需定期行尿道扩张术;
19、直肠、肛门、结肠部分缺损,结肠造瘘;
20、肛门损伤致排便障碍;
21、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
22、不能修复的尿道瘘;
23、膀胱大部分缺损;
24、双侧输卵管缺失;
25、阴道闭锁丧失性功能;
26、不能修复的III度(三度)会阴裂伤;
27、四肢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8、单肢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9、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30、利手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1、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50%以上;
32、一手拇指缺失或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3、双下肢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34、下肢双膝以上缺失伴一侧腕上缺失或手功能部分丧失,能装配假肢;
35、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6、双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7、双前足缺失;
3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轻度智能减退;
2、癫痫中度;
3、不完全性失语,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4、头皮、眉毛完全缺损;
5、一侧完全性面瘫,对侧不完全性面瘫;
6、面部重度异常色素沉着或全身瘢痕面积达60%—69%;
7、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 cm2;
8、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
9、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71dBHL(分贝);
10、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11、甲状腺功能严重损害,依赖药物治疗;
12、不能控制的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3、胃缺损2/3伴轻度功能障碍;
14、肝缺损1/3伴轻度功能障碍;
15、胆道损伤伴轻度肝功能障碍;
16、胰缺损1/2;
17、小肠缺损1/2(包括回盲部);
18、腹壁缺损大于腹壁1/4;
19、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20、双侧睾丸萎缩,血清睾丸酮水平低于正常范围;
21、非利手全肌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22、一拇指完全缺失;
23、双下肢肌力IV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24、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不全;
25、一侧踝以下缺失或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2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27、单足全肌瘫,肌力Ⅳ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三)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全身瘢痕面积50—59%;
3、双侧中度周围性面瘫,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4、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40ms(毫秒),矫正视力0.01—0.3,视野半径<20°;
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56dbHL(分贝);
6、喉保护功能丧失,饮食时呛咳并易发生误吸,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7、颈颏粘连,影响部分活动;
8、肺叶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9、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
10、胃缺损1/2伴轻度功能障碍;
11、肝缺损1/4伴轻度功能障碍;
12、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伴轻度功能障碍;
13、胆道损伤,需行胆肠吻合术;
14、胰缺损1/3伴轻度功能障碍;
15、小肠缺损1/2伴轻度功能障碍;
16、结肠大部分缺损;
17、永久性膀胱造瘘;
18、未育妇女单侧乳腺缺失。
19、未育妇女单侧卵巢缺失;
20、育龄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缺失;
21、育龄已育妇女子宫缺失或部分缺损;
22、阴道狭窄不能通过二横指;
23、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4、腕、肘、肩、踝、膝、髋关节之一丧失功能50%以上;
25、截瘫或偏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部分丧失,能行关节置换;
27、一侧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部分丧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8、一手缺失或功能部分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利手全肌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1、单手部分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2、除拇指外3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33、双下肢长度相差4 cm以上;
34、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部分丧失,可以行关节置换;
35、单侧下肢膝上缺失,可以装配假肢;
3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7、单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四)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边缘智能;
2、发声及言语困难;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30ms(毫秒),矫正视力0.3—0.5,视野半径<30°;
4、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41dbHL(分贝)或单耳大于91dbHL(分贝);
5、耳郭缺损2/3以上;
6、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需行肺段切除术;
7、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8、肺段缺损,轻度持续肺功能障碍;
9、腹壁缺损小于1/4;
10、一侧肾上腺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11、一侧睾丸、附睾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12、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3、一侧卵巢缺失,一侧输卵管缺失;
14、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可以手术重建功能及装配假肢;
15、双大腿肌力近V级(五级),双小腿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
16、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7、单侧下肢膝上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五)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脑叶缺失后轻度智力障碍;
2、发声或言语不畅;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20ms(毫秒),矫正视力<0.6,视野半径<50°;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
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31dbHL(分贝)或一耳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71dbHL(分贝);
6、耳郭缺损大于1/3而小于2/3;
7、甲状腺功能低下;
8、支气管损伤需行手术治疗;
9、器械或异物误入消化道,需开腹取出;
10、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11、双小腿肌力IV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
12、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侧弯30度以上;
13、手术后当时引起脊柱后凸成角(胸段大于60度,胸腰段大于30度,腰段大于20度以上);
14、原有脊柱、躯干或肢体畸形又严重加重;
15、损伤重要脏器,修补后功能有轻微障碍。
四、四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与颏部软组织损伤时应该注意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