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对方只是软组织损伤却要求住院,我应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1)交通事故软组织挫伤赔偿案例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2、交通事故造成脚部软组织挫伤应该怎么赔偿?
你的问题问的不够明确交通事故受伤,是属于有人伤的交通事故案件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 和对方当事人私了,拿了钱自己去医院医疗第二 报交警,整个事故由交警来处理,对方会给你出医疗费用,等你出院 没有大碍的时候 再一起去交警处结案,你可以提出索要误工费和营养费的,但这些需要交警的确认
3、交通事故,造成软组织挫伤,属于轻伤吗,赔偿该怎么赔
交通事故,造成软组织挫伤不属于轻伤,肇事者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4、我是4号出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是软组织受伤,赔偿的时候只赔偿
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侵害的情形,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车祸,我全责,伤者软组织挫伤,多少赔偿
你有没照顾到伤者的痛苦。
股骨头挫伤,一个月了不能下地,我怀疑人生是不是得耽误半年。误工费和你们提出给的费用。根本就不够。
不吃药就疼到睡不着。耽误工作没钱赚。我很痛苦。我们就是个民工。靠劳动赚点钱啊。接下来的日子可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怎么这个样子,根本不看情况只看指标数据。我们老老实做人并没有讹人啊。
我很痛心,能不能换位思考
6、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只是软组织挫伤因赔偿问题,协商不好,对方不肯出院怎么办
根本不必着急,最好也不要再主动去协商了,让对方起诉到法院是最好的办法。在交通赔偿诉讼中,你与保险公司都是被告。而赔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事实上,诉讼时,保险公司的律师对这类业务太熟悉了,它只会赔偿合理的费用,如果是不必要的费用只能由伤者自己承担。某种意义上讲,你什么也不需要做。当然,如果能协商解决最好,解决不了的,就让法律来解决。千万不要怕打官司,更要相信保险公司的“能力”。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方负全部责任,对方多处软组织挫伤,要求赔偿12000。
1.最好把保单复印给对方,对方是要告你的投保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就让他告,这样对你很有利的;
2.当然要出庭,这是法律赋予你对对方诉讼请求抗辩的机会,即对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辩驳不赔的机会,不过最好找个律师或懂的人或者先咨询让别人告诉你这么说,不然话说不到点,没有多大意义。这种案件主要是两个核心问题:1.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合不合法合不合理?2.谁来赔偿这个损失?对于第一个问题,你可以说都不认可,请法院认定,这样法院就会依法认定;第二个问题,你就要求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即可。
3.在举证期限你要递交证据,主要是已经赔付凭据;开庭带证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即可。
8、交通事故撞到人,腿部轻微软组织挫伤,应该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挫伤可以赔偿多少钱
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根据事故责任和伤残等级来定,还要看是依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3、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赔偿。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