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软组织挫伤,已经赖在医院十几天,要求除所有医药费外,另外索要6000元补偿
是软组织挫伤,是无法达到轻伤级别的,甚至也无法达到轻微伤级别,而对方没有诚意进行处理,你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处理,这属于民事诉讼,不会影响你的工作和前途。而法院如果调解无效,也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裁定,如果只是软组织挫伤,不会超出这个赔偿数额
2、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对方只是软组织损伤却要求住院,我应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2)非机动车事故全责对方软组织挫伤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并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全责方需要赔偿受害方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版受伤未致残的权,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出现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有伤员,但不严重,软组织挫伤。可对方要求赔偿太多,我该咋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不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由对方诉讼解决,赔偿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来进行确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5、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撞车,我全责哪对方要误,要怎么赔误工费,对方没伤到骨头?
双方都是来非机动车的。发生了自交通事故。经交警鉴定。你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没有交强险。因此,对方所产生的损失都由你来赔偿。如果没有伤到骨头的话。那么主要赔偿就是检查费。现在是。出院了吗?还是一开始就没有住院?你们这种情况也不需要什么结,不结案的。对方受伤了,现在基本也就是软组织挫伤。这个是肯定要疼的,不疼是不可能的。因为皮外伤。他也有疼痛的过程。但一个月了,应该已经差不多了。对方管你要误工费的话。正常来说,赔偿误工费应该是住院期间的。或者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必须有医生诊断证明。证明需要修养多少天?然后才能赔偿误工费。像你们这种情况的。你也不好判定赔多少误工费?他也不能随便要。最好的办法,你告诉对方。要对方到法院起诉你。法院怎么判决就怎么赔偿?法院判决的时候。所判决的赔偿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条款的。因此,这个误工费不会太多。你还是让对方起诉你。然后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否则你们协商应该可能没有结果。因为她要的多,你又不想给。因此肯定协商不成。就只能走法院。
6、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连软组织损伤都算不上,就是皮下淤青,赖在医院不出来,她在医院的费用我负责吗?
交通事故互负全责,对方连软组织损伤都没有,算不算就是皮下淤青?那在医院不肯出院?
如果他的身体没有什么毛病,医院的医生非叫他出院的,不可能赖在医院。
7、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方负全部责任,对方多处软组织挫伤,要求赔偿12000。
1.最好把保单复印给对方,对方是要告你的投保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就让他告,这样对你很有利的;
2.当然要出庭,这是法律赋予你对对方诉讼请求抗辩的机会,即对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辩驳不赔的机会,不过最好找个律师或懂的人或者先咨询让别人告诉你这么说,不然话说不到点,没有多大意义。这种案件主要是两个核心问题:1.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合不合法合不合理?2.谁来赔偿这个损失?对于第一个问题,你可以说都不认可,请法院认定,这样法院就会依法认定;第二个问题,你就要求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即可。
3.在举证期限你要递交证据,主要是已经赔付凭据;开庭带证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即可。
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责导致他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赔偿部分,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一方负全责的只是说明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与民事赔偿是两个概念,民事赔偿根据的是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决定,没有过错的无需赔偿,有过错的,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在此无法一一讲清,因为涉及太多的法律及操作性问题,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具体的规定。
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我是4号出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是软组织受伤,赔偿的时候只赔偿
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侵害的情形,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