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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软组织

发布时间:2021-01-08 02:31:05

1、出了交通事故后对方软组织伤不是很严重,当时已带他去医院就医并交了三千多块医院

挤牙膏懂不?现在有的医院收费也是十分过份的。所以对方没事的情况下,你尽量少掏钱,还有就是去找交警,把事情说清楚,等他下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 我全责 对方鉴定是软组织损伤 对方不起诉 也不和解 什么时候能取车?

事故车辆被扣,无其他违法行为的,以下任何一个情况交警必须放车:
1、在作出车辆检验鉴定报告送达后五天内必须放车
2、事故认定书作出之日。
3、简易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

3、我是4号出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是软组织受伤,赔偿的时候只赔偿

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侵害的情形,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交通事故中软组织受伤,误工费时间怎么算

护理费和误工费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两个法定的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而护理费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从上述护理费和误工费的确定依据可以看出,护理费和误工费都涉及时间的问题,一个是护理人的护理时间,一个是误工人员的误工时间。对于误工时间和护理时间,有如下内容:

一、护理时间

受害人可以是住院期间需要护理,也可以是出院后需要护理。分为:

1、一般伤害护理时间

此时,护理时间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2、伤残护理时间

如果是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那么护理时间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合理的护理时间,但一次性确定不得超过20年。

此外,当超过确定的护理时间,受害人确实再需要护理时,受害人起诉的,法院仍可判决支持5--10年的护理时间。上海交通事故律师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二、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有两种计算方法:

1、医疗机构证明

也即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定残日标准

在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导致误工的情况下,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但此时,通常,为了防止恶意拖延鉴定,受害人一方应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持续治疗且休息的证明。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5、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只是软组织扭伤,要求赔偿误工费,多少合适

您好,保险公司需要的理赔材料包括:保险单上所载的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的行驶证,(以上均为复印件)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简易事故处理书),调解协议书,医院门诊发票,病历,住院还要提供药品清单,(以上均为原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误工费和营养费根据当地标准有所不一样,具体按照所在省份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上网搜索下)除以365天,然后乘以误工天数,如果对方要求比这个标准高的话,需要提供他之前3个月的工资单,取平均值,然后除以30天,乘以误工天数,如果乱要的话,那是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至于误工天数的认定,你可以提前咨询一下你车辆的承保公司理赔服务部,自己心中先有数。 还有就是营养费,不要随便答应他,让交警调解,也是有一定标准的,一般交警调解的话,当地保险公司会认可的。

6、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方负全部责任,对方多处软组织挫伤,要求赔偿12000。

1.最好把保单复印给对方,对方是要告你的投保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就让他告,这样对你很有利的;
2.当然要出庭,这是法律赋予你对对方诉讼请求抗辩的机会,即对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辩驳不赔的机会,不过最好找个律师或懂的人或者先咨询让别人告诉你这么说,不然话说不到点,没有多大意义。这种案件主要是两个核心问题:1.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合不合法合不合理?2.谁来赔偿这个损失?对于第一个问题,你可以说都不认可,请法院认定,这样法院就会依法认定;第二个问题,你就要求保险公司全部赔偿即可。
3.在举证期限你要递交证据,主要是已经赔付凭据;开庭带证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即可。

7、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软组织挫伤,已经赖在医院十几天,要求除所有医药费外,另外索要6000元补偿

是软组织挫伤,是无法达到轻伤级别的,甚至也无法达到轻微伤级别,而对方没有诚意进行处理,你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处理,这属于民事诉讼,不会影响你的工作和前途。而法院如果调解无效,也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裁定,如果只是软组织挫伤,不会超出这个赔偿数额

8、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对方只是软组织损伤却要求住院,我应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8)交通事故对方软组织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2、对肇事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交通警察、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9、出现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有伤员,但不严重,软组织挫伤。可对方要求赔偿太多,我该咋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不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由对方诉讼解决,赔偿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来进行确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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