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大拇指末端部分缺失能定几级伤残
建议你申请工伤认定后,方可申请伤残鉴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右手大拇指末节皮肤软组织缺损、右拇指末节指骨缺损能评几级伤残
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等级。
如果不是工伤,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大拇指缺损,能评上几级伤残?
二级吧
4、工伤,右拇指末节部分缺损伤,可以评到多少级
要看损伤多大啊。
末节 还是一半还是?
是掉了 还是骨折?
5、问:今天去鉴定了,医生判定大拇指末节缺损三分之一,请问可以评定多少级
末节缺损一半是九级。。
【工伤九级】标准: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专3节缺失;18)一拇指属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十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6、拇指末端工伤评级!右手拇指末节压伤缺失一公分,甲床缺失2/5做皮瓣手
根据相关标准,工伤致拇指指骨末节缺失1/2,可定为九级伤残。
专相关法条:属
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二、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右手拇指功能受限,环指第二关节缺失,小指功能受限,末端畸形,请问伤残等级能评几级
【工抄伤7级】标准:16)一拇指指袭间关节离断;
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工伤8级】标准: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工伤9级】标准: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10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8、右手拇指末端骨缺损一点,工伤,能评伤残吗
【工伤9级】复标准:制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10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9、右手拇指缺失,食指无知觉,中指缺失能评几级
应该是6级。 6、六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8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六级工伤或职业病。 (1)轻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癫痫中度; (4)不完全性失语; (5)一侧完全性面瘫; (6)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7)全颜面植皮术后或全身瘢痕面积达60%~69%; (8)撕脱伤后头皮、眉毛完全缺损者; (9)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10)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1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1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2; (1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14)双耳听力损失>=71Dbhl; (15)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16)食管狭窄,或食管成形术后只能进半流食; (17)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难Ⅲ度; (19)面部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伴发涎瘘; (20)鼻缺损<1/3、>1/5; (21)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22)三肢瘫肌力4级; (23)非利手全肌瘫肌力2级; (2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25)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26)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 (2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2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29)一手大部分功能丧失; (30)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31)一拇指缺失; (32)一侧踝以下缺失; (33)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4)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华丽短缩4cm以上者; (35)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36)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个趾畸形,功能丧失; (37)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38)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不全; (39)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0)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41)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2)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3)肝切除1/3; (44)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害; (45)胰切除1/2; (46)白血病完全缓解; (47)腹壁缺损大于腹壁的1/4; (48)胃切除2/3; (49)小肠切除1/2,包括回盲部; (50)肾损伤性高血压; (51)一侧肾切除; (52)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3)生殖功能轻度损伤; (54)已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55)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