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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股沟有个软组织

发布时间:2020-12-29 07:39:38

1、我脸上有伤疤可以当兵吗?

是有疤就不能当兵。首先纹身肯定不能有,其次要看伤疤所在位置和长宽。不明显的位置一般不超过三公分也是合格的。

1、身体条件,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

2、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3、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

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注: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5、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6、政治条件,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其它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1)腹股沟有个软组织扩展资料:

征兵(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一)文身及文身瘢痕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地区性或民族风俗习惯者可适当放宽),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六)霉菌性或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

(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体格检查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2、左腹股沟开放伤口伴肌肉断裂,左髋软组织损伤,左股骨粗隆间开放骨折,左腹股沟伤口感染能平几级伤残

几级伤残是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或者人身损害侵权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作出的鉴定结论,适用于工伤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轻伤或者重伤是司法鉴定机构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作出的鉴定结论,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3、大腿根很疼,一撇就特别疼,蹲下也会疼,是什么问题,是腹股沟拉伤还是软组织损伤?

双胯骨疼痛是因为你的腰椎突出或者骶骨有点错位就会出现双夸疼痛,主要是双胯骨的韧带疼痛,肌肉疼痛,臀部疼痛,腿部疼痛,腿部关节疼痛,小腿部疼痛,双脚疼痛,麻木,同时还会使腰部,胸椎直不起来,形成双脚有点外撇,屁股不由自主向前边撅,弓腰挺身的姿势,趴在床上会起不来等等症状,使人非常痛苦。你是右侧胯骨错位。胯骨错位的治疗:主要采用推压的办法。你是胯骨有点错位造成的症状。解决方法是自己复位:平躺在硬板床上,如果是胯骨左侧疼痛就用左手握拳伸到背后,手背朝上顶在胯骨疼痛点上,身体也向左侧转一点压住左拳,左手用力向右侧推挤胯骨,同时脑子要体会“胯骨周围疼”的变化,有时候自己可以听到卡的一声响,只要推到位“胯骨周围疼”的症状立即就能消失。一般情况下半个来小时就可复位治好了。原则是:那里疼你就推压那里,推到一切症状消失为止.。 做完复位可以立刻做检验,一只腿伸直另一只圈起来能够侧面平反放在床上,就是复位到位了。 胯部和臀部连接 的韧带 疼痛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忍住疼痛用力的一点一点按压按摩,一个点最少用力按压7次以上才会不痛了,全部按压按摩到不痛了,就可以了。做这个复位都是比较疼的,但是为了以后不痛,忍一忍是可以承受的。按压的力量一般最少在5到10公斤左右,力量小了起不到治疗作用。请试一试吧。

4、大腿根很疼,一撇就特别疼,是什么问题,是腹股沟拉伤还是软组织损伤? 大腿往外撇的时候疼,往内撇也...

哥们,我也是这个毛病,又痛又爽,但不影响平常运动,只有两腿向两边张开,或向内合时会痛,踢腿动作也痛,有时走路也痛,但又在能承受的范围,我经常喜欢叫人给我坐地压髋,那感觉又痛又爽,我是不是有点变态?

5、报考军医大学体检是什么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国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 ;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保间距离和腔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瘫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O.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 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到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亲密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性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

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c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cm、另侧不低于3c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曲,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盲、色弱,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1PD直径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过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cm,开合超过3cm,上下开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合,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合的;

(四)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 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 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 》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侧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Ocm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Ocm

的;

第四十六条 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O.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 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O-lO.0X100/L(4000-10000/m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O-5.5 X 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X1012/L (350-55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X1012/L (10-30万/ 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 女性110g/L-150g/L(11-15g/dl)。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它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 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 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 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 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6、右侧盆腔 双侧腹股沟区多发结节状 肿块样软组织密度影 前列腺小钙化

你好,一般情况腹股沟区的淋巴结可能和局部的炎症有关。可以适当的服用消炎药。你这前列腺稍大而且有钙化,考虑有可能是前列腺炎导致的,可以选择查下前列腺液常规检查,而且周围淋巴结有增大考虑是炎症影响,也是需要抗生素抗感染治疗的。

7、腹股沟沉积型软组织损伤吃什么药好??

软组织损伤是指各种急性外伤或慢性劳损以及风寒湿邪侵袭等原因造成人体的皮肤、皮下浅深筋膜、肌肉、肌腱、腱鞘、韧带、关节囊、滑膜囊、椎间盘、周围神经血管等组织的病理损害,称为软组织损伤。临床表现:疼痛,肿胀,畸形,功能障碍。软组织损伤的主要分类:扭伤类,挫伤类,碾压伤类;有急性筋伤,慢性筋伤类;有开放性损伤类,闭合性损伤类等。 中医称软组织损伤为“筋伤”。临床分型有:(1)初期,即伤后1~2周,以气滞血瘀,疼痛、肿胀或瘀血化热为主。治宜攻利法、攻下逐瘀、行气活血和清热凉血为主。(2)中期,即伤后2~6周,以营卫不和为主。治宜和营止痛。(3)后期,即伤后6周以后,以气血不足为主。治宜补益为主。 方1 佛手陈皮饮 组成:佛手50克,陈皮30克,白糖2匙。 用法:将佛手、陈皮洗净切碎,置人锅中,加清水500毫升,急火煮开3分钟,文火煮10分钟,滤渣取汁,加白糖,分次饮服。 功效:行气活血止痛。 主治:软组织损伤初期,即损伤1周以内,且病情较轻者。 附注:佛手行气止痛,陈皮行气宽胸。 来源:民间验方。 方2 荔枝核粥 组成:荔枝核50克,粳米100克。 用法:将荔枝核捣碎洗净,置锅中,加清水100毫升,急火煮开10分钟,滤渣取汁;将粳米荔枝核汁共人锅中,加清水500毫升,急火煮开5分钟,改文火煮30分钟,成粥,趁热服用。 功效:行气止痛散结。 主治:软组织损伤初期,局部肿胀明显或有结块者。 附注:荔枝核有行气止痛散结之功效。 来源:王慕同.大众药粥.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105 方3 月季花饮 组成:月季花5克,红糖15克。 用法:将月季花洗净,置锅中,加清水200毫升,急火煮沸5分钟,滤渣取汁,加红糖,分次饮服。 功效:活血消肿止痛。 主治:软组织损伤初期,肿胀疼痛明显者。 来源:夏翔,等.家庭食养食补食疗全书.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27 方4 桃仁冬瓜米粥 组成:桃仁10克,冬瓜20克,粳米100克。 用法:桃仁捣烂如泥,用水研汁去渣,与冬瓜、粳米一同置锅中,加清水200毫升,急火煮开3分钟,改文火煮30分钟,成粥,趁热食用。 功效:行气消肿止痛。 主治:软组织损伤早期,肿痛明显者。 来源:夏翔,等.家庭食养食补食疗全书.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27 方6 韭菜炒鹌鹁蛋 方7 橘皮米粥 方10猪血豆腐汤 组成:猪血(凝固)100克,豆腐100克。 用法:将猪血、豆腐切成小块,投入煮沸的鸡汤250毫升内,加入调味品,再煮沸后食用。 功效:和胃养血柔筋。 主治:软组织损伤中后期。 来源:夏翔,等.家庭食养食补食疗全书.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28 方11 黄酒泡薏仁 组成:薏苡仁100克,黄酒500克。 用法:薏苡仁洗净晾干,研成细末,放人黄酒瓶中封固,每天均摇1次。封固5天后,分次饮用,每日2次,每日10~15克。 功效:祛风湿,强筋骨,健脾胃。 主治:软组织损伤中后期复感风邪者。 附注:薏苡仁有健脾益气,清利湿热之功。 来源:夏翔,等.家庭食养食补食疗全书.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28 方12 大枣白芷粥 组成:大枣10枚,白芷10克,粳米200克。 用法:将大枣、白芷分别洗净,置锅中,加清水500毫升,加粳米,急火煮开5分钟,改文火煮30分钟,成粥,趁热分次饮用。 功效:补益中气,行气止痛。 主治:软组织损伤后期体虚者。 来源:民间验方。 方13 牛肉荔枝羹 组成:牛肉50克,荔枝(鲜)50克。 用法:牛肉煮熟后切成块,鲜荔枝去核,共置锅中,加清水200毫升,急火煮开2分钟,文火煲成羹,分次食用。 功效:益气健脾,理气止痛。 主治:软组织损伤后期。 附注:牛肉味甘性平,补脾益气,强筋壮骨。荔枝生津和胃,补益气血,理气止痛。 来源:王慕同.大众药粥.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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