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韧带损伤停工留薪时间

发布时间:2020-04-24 17:27:48

1、按规定可以停工留薪几个月?

按《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韧带损伤停工留薪时间扩展资料:

一、待遇计算

1、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意见》)。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二、期限管理办法

1、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

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工伤认定半月板损伤休假时间多少

不超过12个月
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知术者;
停工留薪期是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开始,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结束;医疗期是自职工住院开始,至康复出院结束。一般情况下,医疗期是包含在停工留薪期内,因为工伤等级鉴定得在道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但是停工留薪期最多只计算十二个月,部分超过十二个月还需治疗的,医疗期将继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专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属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我的左腕韧带拉伤了,需要休假两个月!工伤假怎么算!

因工受伤应属工伤,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费用,如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或申请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半月板损伤工伤停工留薪假是多少天

不超过12个月
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停工留薪期是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开始,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结束;医疗期是自职工住院开始,至康复出院结束。一般情况下,医疗期是包含在停工留薪期内,因为工伤等级鉴定得在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但是停工留薪期最多只计算十二个月,部分超过十二个月还需治疗的,医疗期将继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江苏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1,本目录中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不同部位遭受原发生损伤后,进行救治和恢复性治疗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抄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化学灼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各伤袭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各类中毒51种.有些临床发病较少的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神经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脐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穿刺伤;(2)切割伤;(3)撕裂伤;(4)动物咬伤.

6、国家工伤管理办法中规定脚踝韧带断裂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的参考数值4-7个月。
国家工伤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脚踝韧带断裂休息时间,具体时间由省人社厅下发的《##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做出具体规定。
例如:《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分类目录(十)踝和足损伤s93.2--踝和足水平的韧带破裂 不稳地期1个月 恢复期3-6个月,即停工留薪期是4-7个月。

7、工伤韧带断裂停工留薪期是多长时间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这个只能根据具体的伤情来分析判断,由医院医生和社保局共同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抄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百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度,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半月板损伤工伤停工留薪假是多少天?

半月板损伤工伤停工留薪假是360天。

9、韧带损伤一年未好为何工伤未评定级别

 职工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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