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里的韧带缝合是什么韧带?有那种图片吗?
膝关节有前后十字韧带,连接股骨于胫骨。该韧带主要作屈伸运动及轻微的旋转运动,对人体的运动和正常行走至关重要。在屈伸运动过程中,由交叉韧带来负责保持前后方向的稳定和旋转稳定。换句简单的话说,交叉韧带连接了大腿骨和小腿骨,使这两个长骨成为一个在一起运动的、协调的有机整体,人体才能完成精美的运动、舞蹈等动作。
2、眼角部缝了针算是轻伤吗
眼角部缝了针不一定是轻伤,只要创口或者瘢痕达到4.5厘米以上的才能构成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3、开眼角为什么要缝合内眦韧带
这种情况是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解决的,下面就是常见的眼部问题解决方法。
一、黑眼圈(black eye)是由于经常熬夜,情绪不稳定,眼部疲劳、衰老,静脉血管血流速度过于缓慢,眼部皮肤红血球细胞供氧不足,静脉血管中二氧化碳及代谢废物积累过多,形成慢性缺氧,血液较暗并形成滞流以及造成眼部色素沉着。
去黑眼圈手术采用微创技术,做小切口,缝合精细,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损伤,有效的加快恢复,我们应该到正规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双眼皮整形,韩式微创切口割双眼皮法可以幸免传统双眼皮手术的缺陷。这种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切口很小,创伤程度极低的双眼皮手术法。个性化设计,采用微创技术,手术效果自然美观。几乎看不到疤痕,在闭眼时更为自然、漂亮。
三、小眼睛变大可以通过开眼角来实现,对于开眼角手术前后很多人都十分陌生,做开眼角手术,爱美人士的外形外貌可以得到十分完美的优化,眼形的美容轨迹,可以清晰的从开眼角前后中看出。
四、出现眼袋,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因,可能是先天体质导致,随着年纪增长肌肉松弛,因为眼部神经疲乏或老化,使得肌肉衰弱,累积脂肪,造成眼皮组织松弛现象。
当心理压力或紧张、苦恼、悲伤或职业倦怠达到一个程度时,脾胃功能减弱,水湿运化不畅,亦可形成眼袋。
手术去眼袋的方法:从眼睛的结膜入路,眼板内切口8-12毫米长,将眶内脂肪部分切除即可,方法操作简单,损伤小,肿胀不明显,无须缝合,适应于眼袋鼓出明显,但下睑皮肤不松弛,皱纹不明显的中青年人。一周后即可恢复。从眼睛的外表看,没有刀口痕迹,不易被人发觉。
4、韧带修复手术过程
韧带修复手术过程是这样的,
一,首先是要选择修复使用的韧带(自体,异体,人工)和手术方式,如是采用关节镜或者是切开。
二,麻醉后,用手术钻在小腿胫骨和大腿骨各钻一个骨道,
三,穿入韧带后用挤压螺钉固定,然后缝合伤口,
四,棉花包扎后,用支具0度固定伤腿。(有的医院固定用的是石膏,但作用是一样的)
5、眼角缝了六针算不轻伤
眼角缝了六针,是否算轻伤,仅凭描述无法确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5
面部、耳廓损伤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