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交通事故导致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手术出院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如果能最多评上几级呢
第一,出院过后3个月后再评残;第二,评残时不要对法医讲就是;第三、 赔偿项目有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由对方保险公司、肇事者、车主承担,且诉讼时效只有一年,自出院之日起计算。如有疑问,可以来电本律师(18782143212)。
2、前叉韧带重建后术后多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劳动能力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劳动者部分、大部分或者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法律规定的权威部门对此作出的鉴别和评定。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相关内容】
一、提出鉴定申请时一般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保险定点契约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3、交叉韧带损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可以,韧带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包括: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5.9.5 轻微伤
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b)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c)骨挫伤。
d)足骨骨折。
e)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3)韧带断裂手术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扩展资料:
轻伤二级受害人可以要求如下赔偿:
1、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2、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费
5、伤残等级赔偿费
6、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
7、交通费(凭车票)
8、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被人打伤,膝下韧带撕裂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请专业人士指点!
这种鉴定可以分为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前者就是通常说的轻重伤鉴定 主要用于刑事案件的定性 一般够上轻伤的话 对方就可以被公安机关刑拘 起诉 这种鉴定可以在受伤后就进行鉴定
后者是指受伤后遗留有肢体功能障碍 进行民事赔偿需要进行的鉴定 就是说够得上几级伤残 原则上是治疗终结后(韧带损伤一般是至少伤后3个月) 临床状态稳定了 就可以鉴定
但不管前者还是后者都是需要治疗过程中所有的病历资料 影像片等做为依据的 所以还是先治疗吧 毕竟身体是自己的 赔的钱再多 只要自己没留下残疾才是最好的
5、你好,我是韧带断裂,去做伤残鉴定,能做几级
受伤满3个月一般就可以评残了。不用等二次手术取钢板后再去评残,那样等级可能就低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 2002-12-01实施
6、工伤韧带重建手术出院多久可做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版业病防治法规定权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韧带断裂手术后一个月喝了啤酒能不能做伤情签订?
韧带撕裂的伤情鉴定和喝不喝啤酒没关系,倒是手术已过一个月,主要是鉴定伤情恢复情况,同埋后遗症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