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韧带重建手术工伤报销

发布时间:2021-03-29 14:58:32

1、工作时韧带受伤,已经做了工伤的鉴定,手术时所用的骨科材料费用社保不报销吗?就一些钛合金的钉子而且

1.如该受伤已被认定为因工受伤,那么手术时所用的材料应该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如果该钛合金钉子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标准,那么将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上班的时候韧带断裂,开刀手术费56000左右,找公司报工伤,公司说30过去了没法给我报,叫我自己自

朋友你好,社保里面的工伤保险,他的认定很苛刻,认定条件是: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产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伤害或者发欧诺个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远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就上复发的

下面的可能对你有用,你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判断一下
认定过程:
1、所在单位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所在单位未申请,职工本人可在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期间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希望能帮助到你

3、人工韧带是否在工伤报销范围

1、只要申请工伤认定后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可以申请报销,如果经认定后并不是工伤,那么就不能报销。
2、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因工伤十字韧带重建术后必须佩带可调试支具,所在医院没有医生建议外购的,矿务局医保能给报销吗?

这个需要劳动劳动鉴定的,是否用辅助器具,有争议时,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如果鉴定是必须的,必须报销。
如果真的需要,可以找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申请,行政部门同意了,工伤保险应当支付。

5、左腿前交叉韧带重建已认定了工伤,手术用了进口的内固定工伤险报销吗

工伤中内固定术中使用的内固定物,属于工伤的医疗费用的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是能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做了前交叉韧带手术,工伤能赔多少钱

视你的鉴定等级而定,如果手术后没有太大的障碍,可以评定为10级!大概能赔到5到6万!

其中主要赔偿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求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实际工资收入的按照12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数支付,但是必须你自己主动提交材料证明。不能证明的按照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两者相差很大建议主动证明工资收入。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级6个月,由公司支付。标准是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打12333查询或者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找工作人员询问。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级4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样。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7、工伤中韧带重建手术中的螺钉医保能报销吗

工伤中韧带重建手术中的螺钉,属于工伤的医疗费用的辅助器具费,医保能报销的。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去相关鉴定部门定残,按相应的残疾等级给与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2、要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4、备注:生活护理费自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次月起调整。

8、我2015年4月份报的工伤,(前交叉韧带重建)手术后休息了5个月后去上班,满一年后还得去手术取钉子

首先应该在一年之内做伤残等级鉴定http://ke.baidu.com/view/4133788.htm,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期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了!

厂里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建议你在伤残鉴定之后,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后再向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原有的工资级别赔偿http://ke.baidu.com/view/10224105.htm

9、意外伤害保险韧带断裂手术能报吗?

您好,我是深圳钱袋网的保险顾问,希望能给你一些建议。您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为了躲避货车而骑电动车失控导致意外受伤,那么这个是属于意外事故的。意外保险是可以报销的。因为您同时购买了2分意外保险。同时购买多份意外保险,意外身故的保额是累积赔付的,意外残疾按残疾等级赔付,意外医疗遵循损害赔偿原则,累积赔付不得大于实际支出的意外费用。也就是如果A保险已经全部保险完了,那么B保险将不再报销,如果A保险只报销了一部分,那么余下的部分B保险可以报销。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建议到我们钱袋网的官网咨询在线客服。

10、腿摔伤,左腿交叉韧带重建手术,报的工伤,右腿没做检查,两个月后,右腿膝盖里面疼,还能报工伤吗

工伤是由医疗权威机构出俱鉴定诊断报告,才成立的。建议你咨询工伤鉴定机构,看是否与上次事故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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