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左踝三角韧带损伤修复手术能否抨上伤残十级吗
有希望评上十级伤残,具体建议去司法鉴定机构平擦。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材料要求:
(1) 委托书;
(2) 病史资料: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③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⑤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3) 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的案例);
(7) 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工伤三角韧带损伤能评残吗
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三角韧带损伤
三角韧带损伤:
正位于下胫腓韧带联合水平的腓骨骨折,可伴有内踝撕脱骨折或三角韧带损伤;胫骨后缘可以完整或显示由后胫腓韧带撕脱的三角骨块。
缓解方法:
预防直接或间接暴力可减少发病率。若发生骨折,应针对不同骨折部位积极预防不同的并发症,防止缺血,坏疽,影响功能。
患者骨折后,为了能尽快恢复小腿的负重功能,必须对骨折断靖的成角畸形与旋转移位及肢体缩短应予完全纠正,从而避免影响膝踝关节的负重功能,固定后,即刻指导其作踝关节的背屈活动及股四头肌收缩锻炼。稳定型骨折固定2星期后,在医生指导下作抬腿及屈曲膝关节活动,3星期后,在夹板继续固定下,可以离床双拐不负重步行。后期可作搓揉舒筋及蹬车活动。
4、急救!!!膝盖韧带撕会造成残疾吗?
你好,我是医生。
时间久了会导致膝盖韧带坏死,即可残疾。你现在必须去正规医院做检查,现在还可以挽救。
5、三角韧带粉碎性骨折能评到几级伤残
根据描述至少可以判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十级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6、三角韧带损伤是属于十级伤残吗
一般韧带损伤是无法判定出伤残等级的。具体结果可以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