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韧带 > 脚踝韧带重建报销

脚踝韧带重建报销

发布时间:2021-03-13 15:02:00

1、韧带重建后做康复训练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吗

得住院 可以 但是我没走 每天我就去掰腿 其他什么不做 35元 住院其他费用多

2、脚踝骨骨折,手术费用总共4万多有社保能够报销多少?意外骨折!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3、脚裸内三角韧带断裂部分工伤鉴定应该是几级?

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报销医疗费、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如单位未给你...3939

4、河北医保做前交叉韧带重建手术,可以报销吗?

不可以

5、上海工伤职工交的是五险一金,请问前交叉韧带重建异体的韧带可以全部报销,谢谢啦!

1、如果在医保用药范围内,可全部报销。
2、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劳动仲裁。

6、左腿前交叉韧带重建已认定了工伤,手术用了进口的内固定工伤险报销吗

工伤中内固定术中使用的内固定物,属于工伤的医疗费用的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是能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请问北京做膝关节韧带修复手术需要多少费用,单位给上的医保能报销多少?术后一般恢复情况怎样?非常感谢

半月板切除韧带修复,1万5左右,医保报了大约1半7000~8000,具体记不清了
北医三院看的
我就是1万5,谁跟你说要3万的?3万是不是押金啊?

8、工伤中韧带重建手术中的螺钉医保能报销吗

工伤中韧带重建手术中的螺钉,属于工伤的医疗费用的辅助器具费,医保能报销的。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去相关鉴定部门定残,按相应的残疾等级给与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5%确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2、要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配置确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七)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八)生活护理费
1、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4、备注:生活护理费自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次月起调整。

9、出差中扭伤脚踝诊断为韧带撕裂 ,单位应报销医药费吗?

属于工伤,应当给予报销

与脚踝韧带重建报销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