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2-3级,后交叉韧带撕裂不手术行吗?
最好是到医院听从大夫的,因为,这些是可以影响你的走路的,不过我感觉还是做手术的好,也许 应该做手术吧!我选择西医,做手术。你去找一些有知名度的医院查一下吧!尽早啊!术后可以用,中医的,消炎,止痛,活血化淤,等等吧!
2、磁共振检查前交叉韧带损伤三级,说明韧带断裂了?必须手术吗?【前交叉韧带损伤三级,有积液】
关键复看交叉韧带的松紧程度,交制叉韧带撕裂后不能自己长好。如果查体前抽屉实验是阳性的,就得手术在关节镜下微创行交叉韧带重建。曹永平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骨科关节组
曹永平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骨科关节组
(北大医院曹永平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3、后交叉韧带损伤是几级伤残
单纯前交叉韧带重建后,工伤定级在6-9级之间,重点看膝盖术后的松动情况。术后恢复不好,导致膝盖松动,且走路不稳的现象严重的会达到6级。 伤残要等到损伤恢复到最大程度后看残缺中国功能障碍,才能评定的。内侧副韧带断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到可以恢复到正常水平功能的。所以最后评不上残疾的
4、交叉韧带损伤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可以,韧带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包括: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5.9.5 轻微伤
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b)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c)骨挫伤。
d)足骨骨折。
e)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4)交叉韧带损伤3级扩展资料:
轻伤二级受害人可以要求如下赔偿:
1、医药费医疗费(凭发票计算)
2、误工费(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3、陪护费(陪护人员有工作的,按工资表计算,没有工作的按该地平均工资计算)
4、生活费
5、伤残等级赔偿费
6、营养费(双方协商,没有标准)
7、交通费(凭车票)
8、后续治疗费(医院有出院建议)。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5、左膝两个半月板损伤三级和二级,交叉韧带上部损伤,这个需要手术吗?能否保守治疗,如果必须手术大概花费
意见建议:你好,一般关节扭伤后,最先损伤的是韧带,所以,半月板都有损伤,韧带多数也版是有损伤的,并且你动过权手术,也会造成一些小韧带的损伤.关节弯曲不自如,主要是韧带损伤造成,建议修复韧带就可以恢复正常弯曲的关节.建议最好能用中医用药治疗修复韧带,不建议强行过多的锻炼关节,以免加重关节软组织的拉伤, 并且容易造成韧带松弛. 注意;饮食忌吃公鸡,牛肉和姜,西药慎用,尤其是含激素的药物最好忌用.多休息. 祝早日康复.
6、后交叉韧带和内侧半月板三级损伤该怎么办?【后交叉韧带损伤和内侧半月板三级损伤】
1、请详细描述受伤过程
2、目前“没有完全恢复”是指什么?
3、您的医生是否认为回后交答叉韧带损伤和半月板损伤?
(张辉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7、半月板三级损伤,前交叉韧带损伤做什么手术?
确定半月板三度损伤及前交叉韧带损伤,建议手术治疗。可以移定关节,避免骨性关节炎,延长关节寿命,
是谓重建手术。
取自体肌腱移植入关节内。
8、工伤伤残鉴定,交叉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 几级伤残
如果没做手术,就是十级伤残;如果半月板和交叉韧带做了切除或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的,属于九级伤残。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十级认定标准第11条: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九级认定标准第22条: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8)交叉韧带损伤3级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