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大拇指掌指关节襄侧副韧带断裂可评上工伤等级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去医院做一个工伤等级鉴定。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
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2、小指掌指关节内侧副韧带断裂修复手术后多久能恢复
指导意见:
其恢复一般需要3个月左右的。可以多 食瘦肉、鱼、鸡蛋、牛奶、豆类食品以及新鲜蔬菜、水果等,注意逐渐恢复锻炼。
3、手指韧带撕裂了该怎么办
锻炼中由于外力使关节活动超出正常生理范围,造成关节周围的韧带拉伤、部分断裂或完全断裂,这称作关节韧带扭伤。最容易发生关节韧带扭伤的部位在膝关节、手指关节和踝关节。 关节韧带扭伤后,局部肿胀、疼痛、压痛,有皮下出血的可看见青紫区。 早期正确处理关节韧带扭伤非常重要。因为韧带组织不易再生恢复,如果处理不当或误诊而转成慢性疾病,可能遗留功能障碍,且以后易再次扭伤。 急性损伤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活动,以减少出血。立刻用冷水冲损伤部位或用冰块冷敷局部以达到止血的目的。然后覆盖绷带加压包扎防止肿胀。韧带完全断裂或怀疑并发骨折的,在加压包扎后必须请医生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经过24~48小时后,损伤部位的内出血已停止,这时可用温热毛巾热敷或按摩以消肿和促进血液吸收。在进行温热敷时,温度不要太高,时间不宜太长,按摩时也不宜太重,以免加重渗出、水肿或发生再出血。为了促进关节功能的恢复,应注意动静结合,在没有疼痛感觉的前提下进行早期活动。基本痊愈后,应加强关节周围肌肉的力量练习,提高关节的相对稳定性。 要完全恢复,大约要一个月左右。建议您食用一些新鲜的三七叶子。 方法:将新鲜三七叶子洗净,烧一锅开水,将叶子放入水中,然后在汤里卧一只鸡蛋,鸡蛋熟了后盛碗温凉,然后将叶子、鸡蛋和汤一并服用,这样会帮助加快恢复。
4、手指韧带断了是什么症状?
锻炼中由于外力使关节活动超出正常生理范围,造成关节周围的韧带拉伤、部分断裂或完全断裂,这称作关节韧带扭伤。最容易发生关节韧带扭伤的部位在膝关节、手指关节和踝关节。
关节韧带扭伤后,局部肿胀、疼痛、压痛,有皮下出血的可看见青紫区。
早期正确处理关节韧带扭伤非常重要。因为韧带组织不易再生恢复,如果处理不当或误诊而转成慢性疾病,可能遗留功能障碍,且以后易再次扭伤。
急性损伤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活动,以减少出血。立刻用冷水冲损伤部位或用冰块冷敷局部以达到止血的目的。然后覆盖绷带加压包扎防止肿胀。韧带完全断裂或怀疑并发骨折的,在加压包扎后必须请医生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经过24~48小时后,损伤部位的内出血已停止,这时可用温热毛巾热敷或按摩以消肿和促进血液吸收。在进行温热敷时,温度不要太高,时间不宜太长,按摩时也不宜太重,以免加重渗出、水肿或发生再出血。为了促进关节功能的恢复,应注意动静结合,在没有疼痛感觉的前提下进行早期活动。基本痊愈后,应加强关节周围肌肉的力量练习,提高关节的相对稳定性。
5、右手拇指掌指关节尺侧副韧带指骨附着端撕裂和断裂一样
你好,基本一样,需要石膏外固定,必要时手术治疗,祝你早日康复
6、手指韧带是否断裂?如何治疗。
你说的应该是
断裂吧。从你的症状看不象。手指的
分为伸指
和屈指肌腱,分另在手背和手掌。伸指肌腱1根,屈指肌腱2根。伸指肌腱断裂,手指不能伸直,屈指肌腱断裂,手指不能屈曲。找医生看一下就能判断的。
7、左手第一掌关节脱位,多处肉撕裂是几级伤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达不到残疾等级。
相关法条: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8、右手第1掌指关节尺侧副韧带损伤,能评工伤等级吗
先申请工伤认定,等治疗后病情稳定,向设区的 市级劳动鉴定委员 申请鉴定,以结果为准。预测没有法律效力。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