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通筋骨贴适用于手腕扭伤的吗?
腕关节用力掌屈,背侧出现疼痛,则说明腕背侧韧带与腕伸肌腱损伤;反之,则为腕掌侧韧带或腕屈肌腱损伤。如将腕关节用力向尺侧偏斜,桡骨茎突部出现疼痛,则为桡侧副韧带损伤;反之,则为尺侧副韧带损伤。腕关节韧带损伤用治疗骨伤软组织损伤的接骨散外敷治疗,是最佳的选择,它局部给药,快速止痛消肿,使损伤组织快速恢复好。
2、人一共有几条韧带
凡是有骨头和关节的地方就有韧带附着,人体内的主要韧带有膝关节韧带、腹股沟韧带、喙肩韧带、肘关节的桡侧副韧带、尺侧副韧带、踝关节韧带、子宫韧带、交叉韧带等。
如,膝关节周围有四组主要的韧带,分别是内侧副韧带,外侧副韧带,前交叉韧带和后交叉韧带(也叫前后十字韧带)。
子宫韧带共包括4条韧带,分别是:子宫主韧带、子宫阔韧带、子宫圆韧带、和骶子宫韧带。
(2)尺侧副韧带多久恢复扩展资料
韧带是一种被动结构,它自身不产生主动运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1、位于关节周围的韧带借助于肌力和重力把韧带拉紧,使构成关节的两骨绑在一起,预防关节的脱位,限制关节运动的类型和幅度,使关节在运动时总在一定的方向受到韧带的制约以使关节保持在正常生理范围内,这种作用尤以关节内韧带更为明显与重要。
如膝交叉韧带牢固地连接股骨和胫骨.可以防止胫骨沿股骨向前后移位。前交叉韧带限制胫骨向前移位,后交叉韧带限制胫骨向后移位。
2、韧带不单纯是被动地限制关节超出生理范围的活动,同时,通过其末梢感受器,把张力的反射作用经中枢而形成肌肉的拮抗作用从而加强关节的稳定。
3、位于相邻椎板之间的黄韧带和位于颈后部的项韧带含有丰富的弹性纤维,因此,它具有良好的弹性,可防止神经根受到机械的冲击,给椎间盘施加预应力而使脊柱产生固有的稳定性。
3、人工韧带和自体韧带有什么区别
1、材料不同:
人工韧带:目前国际上有很多品牌的人工韧带,是用纤维,类似于登山等户外运动用的那种绳子,做成的韧带。
自体韧带:即医生手术时根据病人所需重建的韧带的长短,从病人自己的小腿后面取一段肌腱,好象是掴绳肌,然后系扎好,作为重建的韧带用可吸收钉固定在前交叉韧带位置。
2、优点不同:
自体韧带手术的好处一是肌腱取自自己的身体,没有排斥反映;二来毕竟取的是人体组织,没有其他异常情况出现。
人工韧带:优点是手术后不需要自体或异体韧带还需要韧带化一段时间,人工韧带手术后很容易恢复活动度,所以大多运动员受伤后会采用此方法。
3、缺点不同:
自体韧带缺点就是小腿里面也有一段创伤,恢复的时候需要时间稍微长一些。
人工韧带缺点是由于是用纤维制成,长期运动后会有纤维残骸落在关节腔中,而且此项技术出现时间较短,长期效果目前不可考证。
4、费用不同
自体韧带费用相对便宜。
人工韧带费用昂贵,一般比较好的国际品牌一条韧带在2-3万元。
4、韧带拉伤后期如何恢复啊,应该怎么做恢复性训练?谢谢
踝关节韧带拉伤后,韧带容易松弛,久之会导致习惯性扭伤,你应该加强足踝肌肉力量的练习,如提踵,但要避免重复受伤动作,另外你可以试试针灸,每个人的恢复时间不一样,大概一个半月应该没问题的,祝你早日康复!
5、肘关节尺侧副韧带损伤,要多久能好
膝关节侧副韧带是维持膝关节两侧稳定性的,一般拉伤完全恢复要六到八周,请注意,我说的是完全恢复,不是说不痛,像您这种情况就是未完全恢复,膝关节稳定性差造成韧带反复损伤,建议避免负重两个月,继续中医调理,护膝是必须戴的,因为可以加强膝关节稳定性,适当的可以紧一些。
6、右手第1掌指关节尺侧副韧带损伤,能评工伤等级吗
先申请工伤认定,等治疗后病情稳定,向设区的 市级劳动鉴定委员 申请鉴定,以结果为准。预测没有法律效力。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7、右中指尺侧指固有神经和动脉断裂伤,右中指近指关节脱位伴关节囊及侧副韧带撕裂,能平伤残么
需要根据事故性质不同进行不同种类的伤残鉴定,可能是工伤鉴定,也可能是司法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是否服务窗口的。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