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左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可定几级伤残
一 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二 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cm2;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三 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7)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
四 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7)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8)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五 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完全运动性失语;
2)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3)脑脊液瘘,不能修补;
4)面部轻度毁容;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7)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8)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9)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 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轻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癫痫中度;
4)不完全性失语;
5)一侧完全性面瘫;
6)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7)全颜面植皮术后或全身瘫痕面积达60%~69%;
8)撕脱伤后头皮、眉毛完全缺损者;
9)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七 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
2)第Ⅲ、Ⅳ对脑神经麻痹;
3)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电烧伤颅骨切除>3cm2,并行硬脑膜植皮术者;
5)颈颏粘连,影响颈部活动者;
6)全身瘢痕面积50%-59%;
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8;
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9)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八 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cm2或3处以上>1cm2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九 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癫痫轻度;
2)颅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
3)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第Ⅴ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Ⅵ对脑神经麻痹;
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6)鼻或面颊部有明显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积30%~39%;
9)鼻再造术后;
10)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
十 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颅骨缺损9~24cm2,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脚踝外侧韧带撕裂的问题
最好去医院照个MRI检查,看看是否有踝关节外侧副韧带或腓骨肌腱的损伤。如果确定有肌腱或韧带的损伤,建议先买个踝套戴上把踝关节保护起来,此时手术不益着急进行,因为有时断裂的韧带可能会自己重新长好,一般在伤后8~12周再到医院复查MRI,看韧带及肌腱的恢复情况,如果此时还未好,就需要考虑手术了。
这种情况,吃药其实效果不大,最多也就是舒筋活血(其实安慰性的作用大过药理作用),局部抹药可以减轻疼痛等感觉。
如果骨头真的是没事,现在其实就可以下地走路了,拐杖其实也没必要用,尽管刚开始走的时候,会有些痛,每天回到家后,可以用热水泡泡脚。
但现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千万不能再崴脚了。不要听一些偏方、小道方法,这样真的会耽误你的病情。如果你再到医院检查,你就可以直接告诉医生你要检查距腓前韧带及跟腓韧带,看医生能否给你检查,因为踝关节扭伤损伤的韧带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两条。
3、试诉踝关节外侧韧带损伤的处理与预防方法
1.踝关节扭伤后应该怎么办呢?韧带部分撕裂、损伤者,内翻角度增加,伴有剧痛。急性期24小时内(或延至72小时内)可将踝部浸入冷水中,或用冷毛巾敷于患处,每次10-20分钟,6小时一次,可收缩血管,消肿止痛。72小时之后则需热敷,以促使局部血液循环加快,组织间隙的渗出液尽快吸收,从而减轻疼痛。
2.如果韧带损伤较重,疼痛剧烈,可用4厘米宽的三条胶布敷贴踝部,自小腿内侧下1/3处,三条胶条互相重叠,重叠部位的宽度约为每条胶布的一半,再围绕小腿贴三团胶布,起固定作用,但要防止粘贴过紧,阻碍血行。外用绷带包扎,固定2-3周。韧带完全断裂者,足内翻角度明显增加,半脱位时,足处于极度内翻位,这时可在外踝下摸到空隙。此类损伤需请医生手法复位后,用管形石膏固定伤足于90度位和外翻位4-6周。反复扭伤者多由于早期处理不当而发生关节脱位。关节脱位患者可穿包帮鞋保护踝部,并将鞋外侧加高1-1.5厘米,使足保持外翻位,防止足内翻。此外,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尽量不要穿高跟鞋,平时不要追跑打闹,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预防踝关节扭伤。
以上仅供参考,必要时建议到专科医院就诊!
4、踝关节外侧受伤一般是韧带还是肌肉?
踝关节外侧受伤一般是韧带拉伤导致。
5、什么是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
踝关节扭伤在运动损伤中非常常见,其中最常见的是踝的旋后损伤,即踝外侧副韧带损伤,包括距腓前韧带、跟腓韧带和距腓后韧带损伤。所谓旋后损伤,事实上是一个联合动作,包括踝的内旋、跟距舟关节内翻及前足内收,在损伤过程中很难割裂开来。在运动中,由于某种原因身体失去重心,或跳起落地时踩别人脚上,或在运动中脚被踩被绊等都可能产生足旋后的动作,造成踝的外侧韧带损伤。大多数患者,都因为踝扭伤后没有骨折,而忽视了踝外侧副韧带损伤的处理,导致踝反复扭伤,关节不稳,也叫踝习惯性半脱位。
6、我两个月前右脚脚踝外侧韧带损伤,现在还疼,怎么办啊?
踝关节外侧韧带很容易损伤,受伤后要一定时间的制动,过早的运动会造成后期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疼痛、韧带松弛、很容易再次扭伤等。你也可以去医院看看,如果韧带松弛的比较严重的话有可能需要手术。建议你穿高鞋帮的鞋子,减少踝关节的运动,避免再次损伤,也可以到就近的康复科做理疗,减轻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