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腿左侧韧带腿疼与膀胱结石有关吗
这个不一定啊
2、一天中最适合刮痧拔罐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早饭后一小时刮痧效果最好。因为上午是人体气血生发的时候,刮痧疗法疏通经络,活血化瘀有利于气血通畅。
2、而下午或晚上是气血闭藏的时候,所以不建议刮痧。拔罐刮痧在白天比较好,但是建议不要空腹也不要在饭后马上就拔罐刮痧。拔罐完后切记四小时内不要洗澡沾水,也不要吹风。
(2)膀胱处韧带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 拔罐时要选择适当体位和肌肉丰满的部位。若体位不当、移动、骨胳凸凹不平,毛发较多的部位均不适用。
2、 拔罐时要根据所拔部位的面积大小而选择大小适宜的罐。操作时必须迅速,才能使罐拔紧,吸附有力。
3、 用火罐时应注意勿灼伤或烫伤皮肤。若烫伤或留罐时间太长而皮肤起水泡时,小的勿须处理,仅敷以消毒纱布,防止擦破即可。水泡较大时,用消毒针将水放出,涂以龙胆紫药水,或用消毒纱布包敷,以防感染。
4、皮肤有过敏、溃疡、水肿及大血管分布部位,不宜拔罐。高热抽搐者,以及孕妇的腹部、腰骶部位,亦不宜拔罐。
事项
1、刮痧拔罐结束两小时内不能冲凉,喝冷饮,两小时后冲凉要用热水。
2、刮痧拔罐过程中不可开空调,风扇,避免空气对流。
3、过饱过饿过渴不可刮,饭后一小时刮痧、拔罐。
3、身材各部位用英文怎么说?简称
身高:height
体重:weight
肩宽:shoulder width
胸围:bust
上臂:upper arm
腰围:the waist
臀围:hipline
大腿围:Thigh circumference
小腿围:Calf circumferenc
扩展资料:
head头 , hair头发 , skull颅骨, 头盖骨 ,brain 脑。
neck脖子, face 脸, cheek 脸颊, ear 耳,eye 眼。
lid 眼睑 , nose 鼻子 , mouth 嘴, lip 嘴唇。
throat 咽喉 , tooth 牙齿 ,denture 假齿。
gum 牙龈. tongue 舌头, chin 下巴, forehead 额头。
4、医学名词【坐骨肛门窝】名词解释
1 坐骨肛门窝 位于坐骨结节与肛门之间底朝下的锥形间隙,称坐骨肛门窝,窝内有大量脂肪组织和会阴部的血管、神经等 。坐骨肛门窝位于肛管的两侧,略似尖朝上,底朝下的锥形间隙。窝尖由盆膈下筋膜与闭孔筋膜汇合而成,窝底为肛门三角区的浅筋膜及皮肤。内侧壁的下部为肛门外括约肌,上部为肛提肌、尾骨肌及覆盖它们的盆膈下筋膜。外侧壁的下份为坐骨结节内侧面,上份为闭孔内肌及筋膜。前壁为尿生殖膈,后壁为臀大肌下份及其筋膜和深部的骶结节韧带 注 肛周脓肿和肛漏多发生于此。
2耻骨后间隙retropubic space(或称Retzius隙,膀胱前间隙): 前界:耻骨联合、耻骨上支、闭孔内肌筋膜;后界:男性为膀胱和前列腺,女性为膀胱;两侧界:脐内侧韧带; 上界:壁腹膜折返至膀胱上面处;下界:男性为盆膈和耻骨前列腺韧带(连结前列腺至耻骨联合下缘),女性为盆膈和耻骨膀胱韧带(连结膀胱颈至耻骨联合下缘) 耻骨前列腺韧带或耻骨膀胱韧带成对,左右各一,两韧带之间有阴茎(或阴蒂)背深静脉通过,此间隙向上与腹前外侧壁的腹膜外筋膜延续,隙内充以疏松结缔组织,以利膀胱的功能活动。
3 肝静脉与肝门静脉在肝断面上的鉴别:
1 肝静脉走行与门静脉相反,肝静脉在越靠近膈面,其口径越大,而门静脉越近肝门区口径越大。
2 肝静脉与门静脉的走行呈双手指交叉状,门静脉若显示为长轴,肝静脉则为横断面。
3 肝静脉属支多较直,而门静脉分支多较弯曲。
4 肝静脉在肝叶间或段间走行,而肝门静脉支则出现正在叶内或段内。
5、一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不是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6、输尿管结石疼痛特点有哪些
您好,输尿管结石绝大多数来源于肾脏,多为单侧结石,多发生于中年,男性多于女性,结石成因及成分与肾结石相似。结石常见于以下部位:
①肾盂输尿管连接部;②输尿管跨越髂血管部位;③女性输尿管经过子宫阔韧带的基底部,男性输精管跨越输尿管处;④输尿管膀胱壁段包括膀胱开口处。主要的继发病变有尿路梗阻、感染和上皮损伤、癌变等,较大或表面粗糙的结石,易嵌顿于输尿管狭窄部位致严重梗阻,肾功能损害,严重的双侧输尿管结石甚至引起肾衰竭。
7、轻度子宫脱垂怎么治疗?
治疗原则是加强盆底肌肉和筋膜张力,促进盆底功能恢复,积极治疗使腹压增高的咳嗽便秘等慢性疾病。
手术治疗:根据子宫脱垂的病因、病情严重程度、有无其他周围脏器膨出、有无生育要求等各方面条件,选择适当的手术方式,包括缩短松弛的主韧带、缩短耻骨膀胱宫颈筋膜、缝合耻骨尾骨肌裂隙等,以达到恢复正常解剖及其功能的目的。
其他治疗:子宫托治疗,能使患者自行掌握,但重症子宫脱垂、阴道过度松弛者不宜用。
8、耻骨后隙名词解释
耻骨后间隙retropubic space(或称Retzius隙,膀胱前间隙):
前界:耻骨联合、耻骨上支、闭孔内肌筋膜;后界:男性为膀胱和前列腺,女性为膀胱;两侧界:脐内侧韧带;
上界:壁腹膜折返至膀胱上面处;下界:男性为盆膈和耻骨前列腺韧带(连结前列腺至耻骨联合下缘),女性为盆膈和耻骨膀胱韧带(连结膀胱颈至耻骨联合下缘)
耻骨前列腺韧带或耻骨膀胱韧带成对,左右各一,两韧带之间有阴茎(或阴蒂)背深静脉通过,此间隙向上与腹前外侧壁的腹膜外筋膜延续,隙内充以疏松结缔组织,以利膀胱的功能活动。
临床意义:耻骨后隙向上与腹前壁腹膜下筋膜延续,临床上常将此间隙作为膀胱、前列腺和剖宫产的腹膜外手术入路,手术时不伤及腹膜。此外外伤引起膀胱破裂,尿液外漏于此间隙。
9、因工伤一只眼睛失明,属于几级伤残?
因工伤一只眼睛失明属于工伤七级伤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7级 第27条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规定。所以您咨询的情况属于七级伤残,因工资和地域不一样,赔偿标准费用计算也不一样。
赔付金额应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认定,需要由专门机构鉴定以便确定伤残等级。方可确定最终的获赔金额。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9)膀胱处韧带扩展资料:
工商鉴定机构
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
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10、军人评残标准!
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
一、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评定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依其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评定伤残等级,分为四等六级:
(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顾的,为特等:
1.三肢以上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2.两肢完全失去,不能安装假肢;
3.脊髓或脊神经受伤致两上肢完全瘫痪,或两下肢完全瘫痪且伴有大小便失禁;
4.髋、膝、肩、肘关节中四个以上强直,功能完全丧失;
5.具有一等两种残情或具有一等的和二等甲级的各一种残情;
6.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
(二)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日常生活大部分活动需要人扶助的,为一等:
1.两肢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伤后髋、膝、肩、肘关节中三个强直,功能完全丧失;
2.一肢完全失去,不能安装假肢;
3.脊髓或脊神经受伤致两上肢基本瘫痪或两下肢完全瘫痪;
4.颅脑损伤致一侧上、下肢完全瘫痪;
5.两手全掌完全丧失或挛缩畸形经矫形仍完全失去功能;
6.两足各失去二分之一以上兼有一侧踝关节功能障碍;
7.颅脑损伤致成痴呆;
8.双目失明;
9.咀嚼和语言机能完全丧失;
10.肝脏切除三分之二或胰腺全切除;
11.心脏损伤致主动脉返流,二尖瓣腱索断裂;
12.胃全部切除且小肠或结肠切除五分之一;
13.一侧肺全切除兼有对侧肺功能明显障碍;
14.三期矽肺或二期矽肺合并肺结核;
15.具有二等甲级两种残情或具有二等甲级和二等乙级的各一种残情;
16.其他部位受伤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于上列残情的。
(三)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日常生活活动受到较大影响,为二等甲级:
1.一肢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功能完全丧失;两足各失去二分之一;
2.髋、膝、肩、肘关节中两个强直,功能完全丧失;
3.两手拇指全失兼有其他三指以上各失去两节以上(或三指伤后失去功能);
4.脊椎三个以上(不含骶尾椎)损伤致强直、畸形,功能重大障碍;
5.颅脑损伤致经常 (每月两次以上)发生癫痫;
6.两耳全聋(电测听检查语音频率平均值均在90分贝以上)且语言机能完全丧失;
7.咀嚼机能完全丧失,或舌缺损三分之二以上;
8.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06以下,且不能矫正;
9.大便或小便失禁,或伤后行永久性肠或膀胱造瘘;
10.伤后双侧睾丸失去或外生殖器缺损;
11.一侧肺全切除或两侧肺各切除一叶;
12.胸廓改形术后严重影响呼吸功能或肋骨切除六条以上;
13.一侧肾切除兼有对侧肾轻度损伤;
14.胃全切除或小肠或结肠切除三分之一以上;
15.肝脏切除二分之一以上,或胰腺切除三分之二以上,或膀胱全切除;
16.二期矽肺或一期矽肺合并肺结核;
17具有二等乙级两种残情;
18.其他部位受伤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
(四)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丧失近半,日常生活活动有一定困难的,为二等乙级:
1.髋、膝、肩、肘关节中一个强直且功能完全丧失,或腕、踝关节两个以上强直且功能重大障碍;
2.两手拇指全失,或一手拇指全失兼有同侧食指全失,或一手拇指全失兼有其他三指以上各失去两节以上;
3.两足足趾全失或一足失去二分之一以上;
4.脊椎两个以上(不含骶尾椎)损伤致强直、畸形且功能重大障碍;
5.语言功能完全丧失;
6.颌骨损伤,牙齿脱落二分之一以上,不能安装假牙;颌骨缺损二分之一以上或颞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及咀嚼困难;
7.一目失明,另一目裸眼视力在0.3以下;或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1以下,且不能矫正;
8.肺切除一叶且有较重并发症;
9.胃大部切除,或胃、肠、肝、膀胱某一脏器多处受伤经行修补术或部分切除且有较重并发症;
10.一侧肾摘除;
11.烧伤后遗留瘢痕占全身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
12.一期矽肺;
13.其他部位受伤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
(五)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的,为三等甲级:
1.一目失明,或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2以下,且不能矫正;
2.鼻子脱落,或双鼻孔闭锁不能修复;
3.两耳全聋(电测听检查语音频率平均值均在90分贝以上);
4.一手拇指全失,或一手拇指末节和同手食指失去两节以上,或一手拇指末节和其他二指以上各失去两节以上;拇指以外的其他三指以上全失;
5.两足拇趾全失或一足拇指全失兼有其他足趾失去两个以上;拇指以外的其他足趾失去五个以上,或五个以上跖趾关节强直;
6.脊椎一个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二分之一以上),并伴有功能障碍;
7.长骨骨折畸形愈合或大关节(腕、踝关节以上)伤后畸形,致影响功能且不能矫正;
8.脾脏摘除;
9.面部烧伤后遗留瘢痕占面部三分之二以上;
10.其他部位受伤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
(六)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稍有不便的,为三等乙级;
1.语言不清:
2.一耳全聋,或两耳听觉有很大障碍(电测听语音频率平均值均在50分贝以上);双侧耳廓全脱落或一侧耳廓全脱兼有一侧耳廓损伤;
3.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3以下且不能矫正,或一目裸眼视力在0.1以下且不能矫正;
4.一手拇指失去末节或其他二指以上各失去一节以上,或其他一指全失;
5.一足拇趾全失,或其他足趾失去两个以上;
6.一侧睾丸摘除;
7.其他部位受伤,相当上列残情的。
二、革命伤残军人评定病残的条件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患病,经医疗基本终结,退伍时依其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评定病残等级,病残分为两等三级:
(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致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日常生活大部分活动需要人扶助的,为一等;
1.脑、脊髓疾病或手术后遗症而致痴呆,或两肢以上瘫痪;
2.眼疾患致双目失明;
3.其他疾患相当上列残情的。
(二)具有下列残情之一,致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日常生活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为二等甲级:
1.脑、脊髓疾病或手术后遗症致一侧瘫痪,或两肢以上功能严重障碍,或智力严重障碍;
2.一侧肺全切除,或两侧肺各切除一叶伴有呼吸功能不全;
3.肝硬化伴有少量腹水长期不消退,或反复出现消化道出血;行门静脉高压症分流术;
4.各种心脏疾病或心脏手术后,心功能失调达三级,并经长期治疗不能缓解;
5.一侧肾切除兼有对侧肾功能损害;双侧肾疾患致功能不全,尿素氮8.93毫摩尔/升(25毫克%)以上,酚红排泄试验二小时共排出低于30%;
6.胃全部切除,小肠或结肠切除二分之一以上;
7.肝切除二分之一以上;
8.眼疾患致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06以下,且不能恢复和矫正;
9.其他疾患相当上列残情的。
(三)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丧失近半,日常生活活动有一定困难的,为二等乙级:
1.脑、脊髓疾病或手术后遗症致肢体部分瘫痪;
2.各种心脏病或心脏手术后,心功能失调达二级,并经长期治疗不能缓解;
3.胃大部切除且伴有较重并发症;
4.早期肝硬化:肝肿大、质地中等硬度,并伴有蜘蛛痣或肝掌、脾肿大;谷丙转氨酶持续升高,并伴有絮浊试验明显异常或血浆蛋白减低、丙种球蛋白明显升高;
5.肺切除两叶,或切除一叶并作胸廓成形术;
6.一侧肾切除;慢性肾炎:尿蛋白持续在(++)以上,尿素氮持续高于正常值,酚红排泄试验二小时共排出30~50%;
7.小肠或结肠切除三分之一伴有较重并发症;
8.再生障碍性贫血:血红蛋白长期持续在80克/升(8克%)以下,白细胞总数3.5×109/L(3500/立方毫升)以下,血小板在50×109/L(5万/立方毫升)以下;
9.糖尿病:空腹血糖8.4毫摩尔/升(150毫克%)以上,空腹尿糖持续在(++)以上,尚需药物维持治疗;
10.类风湿性关节炎致大关节强直、畸形、功能严重障碍;
11.眼疾患致一目失明,另一目裸眼视力在0.3以下;或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1以下,且不能矫正;
12.其他疾患相当上列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