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具体内容是肢体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为25%。具体等级需专业部门来进行医疗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4.9.9 i条规定,“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为九级伤残”,附录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规定,“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该标准仅规定了肢体三大关节对应的权重指数,对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方法没有规定。
目前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患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
(各个方向(健侧关节的活动度-患侧关节的活动度)/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总和/方向数。
举例:朴某左肩锁关节伤残鉴定案中,朴某左肩关节活动度检查结果:前屈上举70º(右160º),后伸40º(右45º),外展上举70º(右170º),内收30º(右40º),贴臂内旋70º(右70º),贴臂外旋60º(右60º),右侧关节活动正常。
在本案例中上述两种方法产生了不同的鉴定意见,以方法1计算“{(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70º+40º+70º+30º+70º+60º)}/(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37.61%”,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37.61%×0.7=26.3%>25%,属于9级伤残。
以方法2计算“{(160º-70º)/160º+(45º-40º)/45º+(170º-70º)/170º+(40º-30º)/40º+(70º-70º)/70º+(60º-60º)/60º}/6=25.2%”,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25.2%×0.7=17.63%,属于10级伤残。
两种计算方法相差一个伤残等级。
2、求肢体关节功能丧失度的计算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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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髋关节活动受限能定几级伤残
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涉及髋关节的伤残等级有下列三种情况:
2.6六级残疾
2.6.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7七级残疾
2.7.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8八级残疾
2.8.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据此可以判断: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4、髋关节功能尚失为几级残标准
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5、一肢丧失功能的标准是什么?25%又是怎么算的?
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具体内容是肢体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为25%。具体等级需专业部门来进行医疗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4.9.9 i条规定,“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为九级伤残”,附录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规定,“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该标准仅规定了肢体三大关节对应的权重指数,对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方法没有规定。
目前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患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
(各个方向(健侧关节的活动度-患侧关节的活动度)/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总和/方向数。
举例:朴某左肩锁关节伤残鉴定案中,朴某左肩关节活动度检查结果:前屈上举70º(右160º),后伸40º(右45º),外展上举70º(右170º),内收30º(右40º),贴臂内旋70º(右70º),贴臂外旋60º(右60º),右侧关节活动正常。
在本案例中上述两种方法产生了不同的鉴定意见,以方法1计算“{(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70º+40º+70º+30º+70º+60º)}/(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37.61%”,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37.61%×0.7=26.3%>25%,属于9级伤残。
以方法2计算“{(160º-70º)/160º+(45º-40º)/45º+(170º-70º)/170º+(40º-30º)/40º+(70º-70º)/70º+(60º-60º)/60º}/6=25.2%”,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25.2%×0.7=17.63%,属于10级伤残。
两种计算方法相差一个伤残等级。
6、肢体丧失功能如何计算?
肩关节脱位 应该已经复位了吧 是以治疗后的情况计算的
7、工伤伤残鉴定中的功能丧失如何判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肢体功能丧失由附录c.8规定;工伤鉴定标准按器官缺失评定,直接规定于各级别中。
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
c.8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c.8.1肢体丧失功能
因事故损伤所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
c.8.2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
8、道路交通事故或工伤伤残鉴定中如何确定一肢丧失功能50%?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肢体功能丧失由附录C.8规定;工伤鉴定标准按器官缺失评定内,直接规定容于各级别中。
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
C.8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C.8.1肢体丧失功能
因事故损伤所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
C.8.2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
9、伤残鉴定计算功能度的时候要以健侧的活动度减去患侧的活动度,但是例如髋关节的外展30-45,内收20
有的鉴定机构取的中间值,有的取的最大值~~~
但,很多机构(包括上海国家司鉴所)还是按健侧实际测量得出的值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