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髋关节功能尚失为几级残标准
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2、一肢丧失功能的标准是什么?25%又是怎么算的?
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具体内容是肢体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为25%。具体等级需专业部门来进行医疗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4.9.9 i条规定,“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为九级伤残”,附录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规定,“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该标准仅规定了肢体三大关节对应的权重指数,对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方法没有规定。
目前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患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
(各个方向(健侧关节的活动度-患侧关节的活动度)/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总和/方向数。
举例:朴某左肩锁关节伤残鉴定案中,朴某左肩关节活动度检查结果:前屈上举70º(右160º),后伸40º(右45º),外展上举70º(右170º),内收30º(右40º),贴臂内旋70º(右70º),贴臂外旋60º(右60º),右侧关节活动正常。
在本案例中上述两种方法产生了不同的鉴定意见,以方法1计算“{(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70º+40º+70º+30º+70º+60º)}/(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37.61%”,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37.61%×0.7=26.3%>25%,属于9级伤残。
以方法2计算“{(160º-70º)/160º+(45º-40º)/45º+(170º-70º)/170º+(40º-30º)/40º+(70º-70º)/70º+(60º-60º)/60º}/6=25.2%”,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25.2%×0.7=17.63%,属于10级伤残。
两种计算方法相差一个伤残等级。
3、右髋关节无菌性坏死,是骨头坏死第几期
疗股骨头坏死可以采用五位一体保守疗法,可以系统治疗股骨头坏死1到4期的患者。动脉灌注:动脉灌注疗法:将具有溶栓、通畅血管作用的药物、通过动脉注入人体股骨头,由于动脉血管内有较强的压力,血液流动的动力较大,有效的药物成分经动脉到达股骨头,能充分起到通畅血管,加强气血运行的作用,使股骨头血运通畅,恢复活力,促进成骨细胞分化,新骨形成。高新氧消融:高新氧:高浓度介质具有极强的氧化能力,同时还有抗炎和镇痛的作用。将它注射入病变的骨组织内,可以瞬时氧化骨组织内的蛋白多糖及破坏病变细胞,使蛋白多糖的功能丧失,细胞产生蛋白多糖减少,病变组织的渗透压不能维持,导致水分丧失而萎缩,从而使症状得以消除,达到治疗的目的体外冲击波:体外冲击波技术是利用液电能量转换和传递原理,造成不同密度组织之间产生能量梯度差及扭拉力,达到裂解硬化骨,重建微循环,可促进骨膜或骨细胞有丝分裂活动,加强骨膜成骨的作用,促进骨愈合等目的,它具有非入侵型,组织损伤小,疗效显著等优点。骨髓细胞移植:采用微创技术,汲取髂骨骨髓100-150ml,无菌下放入细胞分离中分离,提取骨髓干细胞悬液,利用穿刺针将提取的骨髓干细胞悬液缓慢注入股骨头坏死区内,在骨内微环境调节下分化成骨细胞,修复骨坏死,重建股骨头,逆转骨坏死进程 查看原帖>>
4、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具体内容是肢体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为25%。具体等级需专业部门来进行医疗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4.9.9 i条规定,“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为九级伤残”,附录C.8.2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规定,“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用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别乘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重指数(腕关节0.18,肘关节0.12,肩关节0.7,踝关节0.12,膝关节0.28,髋关节0.6),再用它们的积相加,分别算出各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该标准仅规定了肢体三大关节对应的权重指数,对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方法没有规定。
目前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
(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患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度数总和),
(各个方向(健侧关节的活动度-患侧关节的活动度)/健侧关节各方向活动度)的总和/方向数。
举例:朴某左肩锁关节伤残鉴定案中,朴某左肩关节活动度检查结果:前屈上举70º(右160º),后伸40º(右45º),外展上举70º(右170º),内收30º(右40º),贴臂内旋70º(右70º),贴臂外旋60º(右60º),右侧关节活动正常。
在本案例中上述两种方法产生了不同的鉴定意见,以方法1计算“{(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70º+40º+70º+30º+70º+60º)}/(160º+45º+170º+40º+70º+60º)=37.61%”,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37.61%×0.7=26.3%>25%,属于9级伤残。
以方法2计算“{(160º-70º)/160º+(45º-40º)/45º+(170º-70º)/170º+(40º-30º)/40º+(70º-70º)/70º+(60º-60º)/60º}/6=25.2%”,左肩关节丧失功能相当于左上肢丧失功能的25.2%×0.7=17.63%,属于10级伤残。
两种计算方法相差一个伤残等级。
5、髋关节活动受限能定几级伤残
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涉及髋关节的伤残等级有下列三种情况:
2.6六级残疾
2.6.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7七级残疾
2.7.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8八级残疾
2.8.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据此可以判断: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6、求肢体关节功能丧失度的计算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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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问我朋友左腿高位截肢,髋关节在但是功能丧失了,在工伤评里,三级16)条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
1.具体需要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准
2.如有需要可以点我名字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