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直性脊柱炎有哪些症状表现?
强直性脊柱炎症状
一、中轴病变
(一)炎性腰痛:隐匿起病,患者逐渐出现腰背部或骶髂部疼痛,活动后好转,休息时加重,夜间痛明显,翻身困难,可伴有晨僵。部分患者有臀部钝痛或骶髂部剧痛,偶尔向周边放射。咳嗽、打喷嚏、扭腰可加重症状。
(二)臀部疼痛:早期臀部疼痛为间断性一侧疼痛,或交替性双侧疼痛,逐渐演变为双侧持续疼痛。
(三)脊柱活动受限:最先出现腰椎受累,腰椎向各个方向活动可能受限,尤其指地距增大,或呈“板状腰”。随着病情进展,整个脊柱可发生由下而上的强直,先是腰椎前凸曲线消失,接着胸椎后凸而呈驼背畸形,进而颈椎受累,颈椎活动受限,此时患者体态变为头向前俯,胸部变平,腹部突出,呼吸靠膈肌运动,最后脊柱各方向活动完全受限,此阶段疼痛、晨僵反不明显。
二、外周关节病变
(一)下肢大关节炎:常为非对称性寡关节炎,膝、踝和肩关节受累常见,偶见肘、手、足等小关节。多出现在疾病早期,较少导致关节破坏。
(二)髋关节:多起于发病前5年内,表现为疼痛、活动受限、屈曲挛缩及关节强直,常双侧受累。年幼及外周关节炎起病者易出现髋关节病变。
(三)附着点炎 肌腱、韧带骨附着点炎症为本病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如胸肋关节、柄胸联合等部位的附着点炎症,可出现胸痛,咳嗽或喷嚏时加重,有时被误诊为“胸膜炎”;也可见于肋胸连结、脊椎、髂嵴、大转子、坐骨结节、胫骨结节和足跟等部位。约半数以上病例出现外周关节症状,以髋、膝、踝等下肢大关节多见,也可累及肩、腕等上肢大关节,指、趾等末梢小关节受累者则少见,较少表现为持续性和破坏性。
三、关节外病变
本病的全身表现轻微,少数重症者有发热、疲倦、消瘦、贫血或其他器官受累。
(一)葡萄膜炎或急性虹膜炎
10%-30%的患者在病程中发生急性前葡萄膜炎或急性虹膜炎,可发生在病程的任何时期。典型的发展方式为单侧急性发作,主要症状包括眼痛、畏光、流泪和视物模糊等。角膜周围充血、虹膜水肿。裂隙灯下可见前房大量渗出和角膜沉积。
(二)肾脏损害
IgA肾病有不少报道。镜下血尿和蛋白尿发生率达35%。这些表现对其后发生的肾功能损坏的意义尚不清楚。淀粉样变形较罕见。通过腹部皮下脂肪抽吸出的淀粉沉积和肾脏预后不良不一定相关。
(三)神级系统病变
神经系统症状多发生在晚期,来自压迫性脊神经炎或坐骨神经痛、椎骨骨折或不全脱位以及马尾综合征,后者可引起阳萎、夜间尿失禁、膀胱和直肠感觉迟钝、踝反射消失。
(四)肺部病变
极少数患者出现肺上叶纤维化。有时伴有空洞形成而被误认为结核,也可因为并发霉菌感染而使病情加剧。
(五)心血管表现
约3.5~10%的缓和可并发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及传导障碍。合并心脏病的AS病人,一般年龄较大,病史较长,脊柱炎及外周关节病变较多,全身症状较明显。
(六)骨质疏松
AS早期即可见骨质疏松。这类患者因骨质疏松引起的胸椎畸形是姿势异常、特别是驼背的主要原因。
2、同样是患有强制性脊柱炎,为何有的人没有换股骨头呢?
在临床接诊中,常会遇到一些患者既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也患有股骨头坏死,患者承受着双重的痛苦,苦不堪言。那么,强直性脊柱炎与股骨头坏死有什么关系?骨科专家指出,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强直性脊柱炎在经过一定的病理改变的过程后,极易导致股骨头坏死,那么,强直性脊柱炎并发股骨头坏死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呢?
强直性脊柱炎,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此病主要破坏人体脊柱关节和髋关节等四肢大关节。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体内的“无菌性炎症”在侵犯骶髂关节和脊柱的同时也侵犯髋关节的滑膜,使滑膜萎缩或消失,这时髋臼和股骨头表面软骨失去滑膜的营养供应,软骨下骨细胞坏死,久而久之,导致股骨头毛糙、扁平,并发股骨头坏死。导致髋臼及股骨头软骨面呈蜂窝样粗糙的改变,髋臼和股骨头的摩擦力增加。
在国内,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平均六年后才会被确诊,这影响了多数患者的及时治疗。而一般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方法就是患者服用柳氮磺胺吡啶、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长期服用的话,会造成股骨头骨髓细胞脂肪化,同时股骨头的小血管会因脂肪沉积而变得狭窄。特别是小静脉,狭窄得更加明显,导致股骨头内的血液流出困难,产生静脉淤滞。股骨头的血循环不畅,血管堵塞,股骨头失去营养供应,最后造成股骨头缺血坏死。
另一方面,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在治疗时,为了避免或减轻患者的关节疼痛,很多患者的病变关节长期处于完全或基本不活动状态,这样一来,时间长了就会导致患者肌肉萎缩,随着病情进展会累及髋关节,造成股骨头内纤维组织大量增生、血管增生扩张,导致关节软骨面长期受到压力,软骨营养供给受阻而发生破坏、变薄,最后消失,导致严重的关节炎以及股骨头坏死。
以上,便是对于股骨头坏死和强直性脊柱炎关系之间的解析。在此提醒广大患者,无论是何种诱因(酒精、激素、外伤等)导致的股骨头坏死,其根本致病原因是股骨头的“血管堵塞”引起的血供中断,造成股骨头骨质受损、塌陷、下肢肌肉萎缩的慢性进行性病理演变过程。
3、孩子会变成罗圈腿是因为父母没做好哪6点,要怎么改正?
“我知道刚出生的孩子的双腿有些弯是正常的,可是我家宝宝现在已经岁了,两条腿还是很像‘O形腿’。”
“平日里,也有给孩子补充维生素D,给孩子吃钙片,怎么还会这样?该怎么预防罗圈腿?”
不仅是闺蜜,很多爸爸妈妈也会有同样的困惑。
其实闺蜜家孩子的情况是正常的,根本不用过于担心。
刚出生的孩子的腿型基本是向内弯曲的,都会有“罗圈腿”,这是非常正常的。
1岁的孩子“罗圈腿”也是很正常的。
当孩子开始学习走路的时候,O形腿就会慢慢得到改善,到了3岁左右,孩子的O形腿会基本消失。
有些孩子在3~6岁的时候会有轻微的X形腿。
一般大部分孩子到了7~8岁的时候,腿型会自然恢复正常。
而真正导致孩子罗圈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
为什么孩子会出现罗圈腿
1、发育性因素
孩子会出现罗圈腿与遗传有关,但一般来说是佝偻病的原因。
在孩子身体生长发育时期,如果孩子营养不良或有肠道疾病,就有可能会引起钙、磷等营养元素的缺乏。
而钙磷营养元素的不足就会导致孩子关节软骨发育不良、骨骼发育障碍或骨变形等情况。
进而导致孩子出现膝内翻的改变,也就是罗圈腿的出现。
2、失衡性因素
在孩子生长发育期间,如果孩子有不正确的用力习惯或长期不正确的姿势,就会导致支配关节的肌肉力学平衡。
而长期的肌肉力学平衡会引起关节移位,进而形成膝内翻。
3、外伤或其他疾病导致O型腿
正常情况下,孩子膝关节内外侧副韧带并不是形成孩子出现O型腿的关键因素。
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外伤导致外侧副韧带损伤等也会导致孩子出现O型腿。
有些家长还会认为是孩子穿了纸尿裤导致了罗圈腿,其实孩子经常穿纸尿裤会变罗圈腿的说法是个谣言,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的。
正确使用纸尿裤不仅不会导致孩子罗圈腿,还有利于孩子髋关节的发育,所以家长不要担心孩子会因为穿纸尿裤而变成罗圈腿。
怎样预防罗圈腿
1. 定期体检
父母要定期带孩子去医院体检,及时检查孩子的腿形是否出现了病理性的改变。
一般来说,1岁以内的孩子,每月去医院体检一次,1岁以上的孩子,每3个月去医院体检一次。
2. 避免让孩子过早学习站立和走路
父母不要着急让孩子过早的学习站立和走路,1岁以内的孩子的骨骼柔软,骨骼中含胶质多、钙质少。
如果过早让孩子学习站立和走路等于“拔苗助长”。
孩子必须两腿蹬地用力的向前走,长期如此,容易使孩子腿部骨骼变弯,进而形成罗圈腿。
另外,让孩子过早学习站立会导致孩子的下肢过早负重,进而影响孩子腿部的正常生长发育。
3. 不要给孩子随便绑腿。
有些家长,尤其是老一辈的爷爷奶奶,经常会用棉被、夹被把刚出生的宝宝裹得紧紧的。
这还不够,棉被外面还要再绑上几道绳带,说是为了预防“罗圈腿”。
然而,让宝宝像棍儿一样直直地躺在“蜡烛包”里,这样的做法非常不符合宝宝的生理要求。
不仅无法防治“O形腿”,还会妨碍到孩子的自由活动,也会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长发育。
4. 发现孩子有膝盖不碰、脚踝并拢的情况应及时就诊
父母要想判断孩子是否有罗圈腿,可以先让孩子仰卧,然后轻轻的用双手将孩子双腿拉直,并向中间靠拢。
正常情况下,孩子的两腿在靠拢的时候,双侧踝关节和膝关节之间应该是并拢的
4、哪些病可以办残疾证
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辩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3、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4、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5、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
先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6、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精神分裂症;
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
(4)髋关节动诊扩展资料:
第二代《残疾人证》与第一代《残疾人证》的区别:
二代证在分类分级、评定标准、证件编码、操作方法等方面有明显不同。
1、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定残疾种类,由六类变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新标准将听力语言残疾分为听力残疾与言语残疾两大类,严重的口吃并且影响到正常的语言表达,将被评为言语残疾。
需要注意的是,盲人使用红色残疾证,其他都使用绿色残疾证。
2、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评定标准更细化,第二代残疾评定标准按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为准,第二代《残疾人证》中六大类残疾分级都为一至四级,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一些新发现的新型疾病也被列入残疾,按照新标准,孤独症被列入精神残疾。残疾评定必须由两个鉴定医生组成,明确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并2人签字。
3、第二代《残疾人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由18位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人等级代码组成,并采用防伪水印,持证者的相关信息将被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全国联网。
4、操作方法不同,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所有资料都是以书面文档的形式存档管理;而第二代《残疾人证》程序复杂,管理规范,办理的表格都要统一录入电脑,《残疾人证》一律用计算机打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残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强直性脊柱需要做哪些检查?
一般而言强直性脊柱炎化验主要是血的化验,强直性脊柱炎血的化验检查可体现在血小板升高、贫血、血沉增快和C反应蛋白升高等方面,这些都可能是强直性脊柱炎病情活动的体现。不过尚有一部分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临床上腰背痛等症状较明显,但上述指标正常,因此强直性脊柱炎化验检查还需要其他的辅助化验,如HLA-B27检测、免疫球蛋白检察等。
张世俊给强直性脊柱炎患者讲解血的化验检查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他的一些强直性脊柱炎化验方法。
1、血常规:部分强直性脊柱炎患者有轻度白细胞升高,轻度低血色素性贫血。在疾病活动期血小板(PLT)明显高于正凡人,均匀血小板体积(MPV)、血小板分布宽度(PDW)增大,血小板比率(P-LCR)明显低于正凡人。血常规可以作为判定疾病活动情况、评介疗效的重要实验室检察指标。
2、血沉(ESR):强直性脊柱炎发病初期未得到操控和外周关节炎时,半数以上ESR增高,病情得到操控后,ESR可以恢复正常。
3、血清:C-反应蛋白(CRP)是一种急性时相蛋白,正常值为5μg/ml,虽无特异性诊断意义,但是在强直性脊柱炎急性活动期可以明显升高,强直性脊柱炎病情操控时降低,比血沉敏感,且其结果不易受贫血、高球蛋白血症影响。
4、HLA-B27检测:有助于强直性脊柱炎的早期诊断、鉴别诊断,能够防范强直性脊柱炎的发生和进展,可以简捷了解患者病情和预后,并经过对其支属的检察,及早发现强直性脊柱炎的易患者。
5、免疫球蛋白检察:血清IgA有轻至中度升高,IgA水平与强直性脊柱炎病情活动有关。伴外周关节受累者,IgG、IgM也升高。
6、补体C3、C4检察: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免疫球蛋白和血循环免疫复合物(CIC)明显升高,即抗体增多,作为抗体防备屏障的补体C3、C4也升高,补体C3、C4参与根除过多的CIC,多见于外周关节受累者,可能是对感染和炎症的积极反应。
6、残疾证几级残疾最厉害啊?
一级残疾属于最严重的残疾划分,其划分依据有: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补助标准
1、一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3、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4、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5、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可免费进入博物馆、文化馆、公园等场所(上述场所举办大型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6、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免收学费和杂费。普通高级中学学校、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大中专院校在颁发奖学金、助学金时,优先照顾残疾学生。
(6)髋关节动诊扩展资料
鉴定办法
1、残疾人(含视力、肢体、智力残疾)持残疾人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办事处残联开具区残联统一提供的残疾程度鉴定介绍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合格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开具重残鉴定证明。
2、对于无法自主活动的残疾人(含视力、肢体、智力残疾),可由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户口本和村(居)委会证明,向镇、办事处残联提出入户鉴定申请。
镇、办事处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鉴定,对残疾程度明显,通过目测可判定为重残的,在入户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影像资料和村(居)委会证明,到区残联进行确认,由区残联为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开具重残鉴定证明;
无法直接判定的,要通过区残联请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生入户进行重残鉴定。鉴定合格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开具重残鉴定证明。
3、精神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为其申请重残鉴定的,需持残疾人证、村(居)委会证明和相关医院治疗诊断证明,到镇、办事处残联开具区残联统一提供的残疾程度鉴定介绍信,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重残鉴定。
精神残疾人本人不适合到指定医疗机构做重残鉴定的,其监护人可持残疾程度鉴定介绍信、相关医院治疗诊断证明,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重残鉴定或由指定医疗机构入户鉴定。鉴定合格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开具重残鉴定证明。
参考资料
网络:重度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