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助伤残鉴定等级划分——髋关节半髋置换,这个伤残鉴定大概有几级?
伤残鉴定没区别,赔偿数额上和60岁以下的有差异。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髋关节活动受限能定几级伤残
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涉及髋关节的伤残等级有下列三种情况:
2.6六级残疾
2.6.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2.7七级残疾
2.7.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8八级残疾
2.8.44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据此可以判断: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3、左腿髋关节离断,右腿残肢5cm,属于几级肢体残疾人?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l.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裸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你爸属于中度2级残疾,现行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政策。 就业的时候可以免收营业税和增值税。还有一些政策看你那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吧,去打听一下
4、更换人工髋关节能定为几级伤残?
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更换人工髋关节能定为几级伤残?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涉及髋关节的伤残等级有下列三种情况:
六级残疾:
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七级残疾:
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八级残疾:
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
据此可以判断: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5、髋关节功能尚失为几级残标准
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6、髋关节置换算几级伤残
髋关节置换本身不构成任何伤残。是否构成伤残,要看治疗结束以后,主要是看对生活的影响程度。如果没有影响,就不构成伤残。
具体的等级,必须等治疗结束后到有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只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才具备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2.9.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2.10.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