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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肢脊柱

发布时间:2021-06-21 08:56:41

1、腰部以下截肢后如何大小便呢?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四肢病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医生会进行截肢处理,因此就要特别注意以下造成截肢的原因,常见的截肢原因是:
(1)严重创伤:肢体血运或组织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包括机械损伤、烧伤、冻伤和电击伤。
(2)严重感染:包括药物、切开引流不能控制,甚至危及生命的感染及某些长期反复发作无法根治,已引起肢体严重畸形、功能丧失,甚至可能诱发恶性肿瘤的慢性感染。
(3)肿瘤:多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少数良性肿瘤,破坏范围很大时亦可考虑截肢。
(4)周围血管疾病所致的肢体缺血坏死:常见于合并或不合并糖尿病的闭塞性动脉炎。
(5)神经疾病或外伤引起的肢体运动、感觉功能障碍,并合并久治不愈的神经营养性皮肤溃疡。
(6)先天性肢体的发育异常:只有在截去无用的异常肢体,安装假肢后可以改善功能时才考虑截肢手术

截瘫 只是不能走路而已 还是一个鼻子俩眼睛哪儿都没比别人少 以后都会好起来的 有轮椅可以把中间那块板拿掉,下面正好可以放便盆,女患者的话可以按压小腹膀胱排小便 大便带一次性手套按摩一会就可以排便

2、肢体残疾标准是什么?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的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分—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肥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北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
二级(中度) 能够部分完成日常活动 4.5—6
三级(轻度) 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
《注》: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肢 体 残 疾 的 检 查 方 法
1、视诊检查
(1)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
(2)观察肢体畸形程度
2、下肢长度检查用皮尺测量骼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
3、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需在X光片上测定。

3、人体身上的四肢都有穴位,那像某些人断手或截肢的,那他的穴位不是没有了吗?这样的话对身体没有影响吗?

有意思的问题,放心吧,没事的。对生活会有影响。对身体的影响有限。人的身体就好像宇宙飞船,有数套备用体系。一般会先抛弃胳膊腿。看看老年人的衰老过程就知道了。先从脚老起。
但是有些地方是不可替代的。比如脊柱。一旦弯了,就全身是病。

4、小腿截肢算是几级残疾

5、背脊椎断了两节算可以办残疾证吗

可以。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疾、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生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宣传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脚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
(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
二级
(中度) 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4.5—6
三级
(轻度) 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
《注》: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推动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6、我的右小腿膝关节10厘米以下被截肢。残疾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右小腿膝关节10厘米以下被截技,属于几级伤残,需要当地有工伤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相关的鉴定报告,以具体的鉴定单位提供的结论为准;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别的鉴定单位提出申请。
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 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 明显职业受限;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 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降低;3. 不能胜任原工作;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远距离流动受限;3. 断续工作;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7、左小腿截肢划分残疾等级多少?

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O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l.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裸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综合以上,你的母亲属中度(二级)

8、大腿截肢是 几级伤残

按最新标准
单大腿是肢残三级
双大腿是肢残二级

参考资料:
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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