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脂肪肝对公务员体检有影响吗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1)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2)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近视患者可以近视眼激光手术治疗好近视,恢复视力,视力体检。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2、中度脂肪肝影响教师招聘体检吗 中度脂肪肝会影响体检
一般教师体检流程和标准如下:
体检流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哪些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3、脊椎炎能治愈吗
你好,强制性脊柱炎是一种慢性,进行性,中轴关节受累的关节病变,这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甚至终身治疗,所以您不要着急建议:1.自己要对疾病有正确认识,积极配合治疗,2.避免潮湿,生活应干燥3.忌吃生冷,多吃营养丰富的实食物4.保持心情愉快,转移注意力
4、脊柱肿瘤(原发灶未明)【脊柱肿瘤】
目前的情况来看,可能是肝癌合并脊椎转移癌和淋巴结转移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活检能够确定病理类型有助于下一步的治疗,因此可以考虑肝活检术,可能的话采取腹腔镜手术,创伤相对较小。
肝癌的肿瘤标志物如甲胎蛋白的测定有助于诊断。
如果L4肿瘤造成神经压迫、脊柱不稳,则有手术指征,需要减压、重建脊柱稳定性,不管原发病灶是否可以手术治疗,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生活质量。
(余可谊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5、病理诊断,【右下腹】脂肪坏死,继发肉芽肿性炎
播散性脂肪肉芽肿综合征(Farber’s syndrome)即播散性类脂肉芽肿病,又称神经酰胺沉积病、Farber 脂肪肉芽肿等。临床较为少见,但数月婴儿即可发病。表现为小关节肿胀、变形和疼痛。皮下结节见于关节周围和皮下组织、眼睑、脊柱、面部等突出部位,也可在喉部形成喉喘鸣、哭声嘶哑、呼吸和发音困难等特征性病征。多数患儿有中枢神经系统受累,表现运动障碍、肌张力低下、腱反射消失、吞咽困难、进行性智力发育障碍。
临床上数月婴儿即可发病,表现为小关节肿胀、变形和疼痛。皮下结节见于关节周围和皮下组织、眼睑、脊柱、面部等突出部位,也可在喉部形成喉喘鸣、哭声嘶哑、呼吸和发音困难等特征性病征。多数患儿有中枢神经系统受累,表现运动障碍、肌张力低下、腱反射消失、吞咽困难、进行性智力发育障碍。平时易有呼吸道感染。
另外,患儿还有肝脏肿大,周期性发热。眼底黄斑有轻度樱桃红色点,中心凹水肿等症状。病理可见关节周围软组织和皮肤及皮下组织的其他受压部位,有管状或结节状肿块,在体壁和内脏的浆膜面有油脂状带黄色的斑点。
诊断:据上特征即可考虑本病。
实验室检查:
1.血液检查 见有贫血、白细胞中度增多(15~20)×10<SUP>9</SUP>/L。
2.骨髓检查 骨髓偶见有空泡的组织细胞。
3.病理检查 皮下结节病理变化早期示大片组织细胞,散在淋巴和浆细胞浸润,较快出现含有PAS 阳性物质的泡沫细胞,最后形成空泡坏死、纤维化。
其他辅助检查:
1.X 线检查 骨和关节X 线表现为骨质疏松、结构紊乱、关节破坏及其周围硬化。
2.B 超检查 腹部B 超可见肝脏增大。
3.喉镜检查 可见喉部结节。
4.检眼镜检查 可见眼底黄斑有轻度樱桃红色点,中心凹水肿等症状。
5.其他 应做脑电图、脑CT 及智力测试。
本病征无特殊治疗方法,可试用类固醇、甲氨蝶呤和其他化疗药物
预后:本病征呈进行性过程,常在2 岁前死亡。
预防:预防参照先天性疾病预防方法。预防应从孕前贯穿至产前:
1.婚前体检在预防出生缺陷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用大小取决于检查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血清学检查(如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生殖系统检查(如筛查宫颈炎症)、普通体检(如血压、心电图)以及询问疾病家族史、个人既往病史等,做好遗传病咨询工作。
2.孕妇尽可能避免危害因素 包括远离烟雾、酒精、药物、辐射、农药、噪音、挥发性有害气体、有毒有害重金属等。在妊娠期产前保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系统的出生缺陷筛查,包括定期的超声检查、血清学筛查等,必要时还要进行染色体检查。
一旦出现异常结果,需要明确是否要终止妊娠;胎儿在宫内的安危;出生后是否存在后遗症,是否可治疗,预后如何等等。采取切实可行的诊治措施。
6、有脂肪肝能否参加高考?
有脂肪肝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考,脂肪肝不属于高考限报专业。
高考体检-军事院校及普通高等学校限报专业的体检标
(1)风湿病,心脏病(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尖区、肺动脉瓣区均不超过二级,偶发性期前收缩,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心率,每分钟60一100次之间,或在50-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除外),血管疾病,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除外),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三个,两侧肺门不超四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五个,任何一个钙化点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者除外),结核性胸膜炎(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者除外),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较重钩虫病,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黑热病、血吸虫病、钩喘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者除外),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13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者除外),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肝科: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200单位(含20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60单位(含60单位)以上;排除其它可能原因引起者;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40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l:32(含1:32)以上者(①仰卧立,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一厘米(剑突下不超过二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②4年前患过肝炎,治愈后再末出现有关体征和症状,一般状况良好,能从事重体力劳动;③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一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④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者除外)。
(2)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肾、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肝炎、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关节炎等病史(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不在此例);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无症状者。限报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管乐、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
(3)肱动脉收缩压超过18.13Pa(146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1.46Pa(86毫米汞柱)者。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海洋物理、地质地理、地球物理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管乐、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冶金类及机械类的热加工(锻、铸、焊)、轧钢工艺专业。
(4)"房间隔缺损"(包括高位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三年以上,"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二年以上,目前心功能、体制状况良好。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内河及海洋运输、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地质地理,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舞蹈、表演专业。
高考体检-健康的体魄,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基础
(5)皮肤过敏症:幼年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化工类专业,药学、化学专业。
(6)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含180单位)以上者或赖氏法40单位(含40单位)以上者;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25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或锌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验有一项异常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不能录取学龄前儿童教育专业、烹任、食品科学、护理、旅游、餐旅等专业。
(7)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遗症;颈强直、斜颈、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骨(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者除外)。两下肢不等长超过一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六厘米,或步态异常;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各种脉管炎、动脉瘤,范围较广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张(指挥院校学员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张),静脉壁肥厚呈蚯蚓或团状的精索静脉曲张;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阑尾抹后三个月以上,无并发症或后遗症者除外),疝气,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腋臭(对面检查可闻到臭味),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病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头面部较大面积白癫风、搬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患有性传播性疾病(梅素、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茅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等)。不能录取军事院校各专业。
(8)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则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一侧隐睾。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潜艇院校。
(9)轻度腋臭(对面检查仅嗅到轻微臭味)。不能录取除陆勤学院之外的其它高等军事院校。
(10)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静脉血管呈蚯蚓或团状并伴有皮肤病理性改变。)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海洋物理、地质地理、地球物理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
(11)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已手术治愈者。不能录取艺术类的舞蹈、戏剧、电影及体育专业。
(12)任何一下肢不能应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畸形。不能录取野外、高空、高温、矿山、井下工作专业及刑侦、航船驾驶、运输类各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表演、舞蹈、电影等专业。
(13)五官、体型不端正,面部有明显特征、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重度平跖足(平脚板),各种残疾。不能录取公安、警察院校。
(14)五官缺陷、影响面容端正者。不能录取海关专业。
(15)行路步态明显跛行,着装后脊柱明显侧弯、驼背;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能录取师范院校。
(16)两眼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坦克、雷达、测绘院校、公安、警察院校理科专业。
(17)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下,或最低的一眼视力在4.7以下,双眼裸眼视力之和小于5.2,或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下,校正视力两眼均在4.8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技术院校。
(18)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下,矫正视力在5.0以下。不能录取公安、警察院校文科类各专业。
(19)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工科的海洋运输、民航管制、海洋捕捞、海洋渔业资源专业、刑侦、警察体育专业。
(20)屈光不正,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精密仪器、精密机械、印刷机械及印刷工艺各专业、印刷管理工程、印刷应用电子技术。
(21)屈光不正,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300度。不能录取工科、理科(数学、理论物理专业除外)、医科、农林科各专业(理、工、农、林科各管理专业除外,基础医学专业除外),艺术类的表演、电影摄影专业。
(2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不能录取烹饪专业、体育专业。
(23)色弱。 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矿业、冶金、化工、运输、通信类(工程管理、电信机械专业除外)各专业以及建筑学、染整、印刷技术、印刷机械、印刷管理工程、印刷应用电子技术、民航航行管制及机务、自动控制、轮机专业,医科各专业,艺术类的美术(雕塑专业除外),工艺美术各专业及公安、警察院校。
(24)色盲。 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外,还包括工科的通信、粮食、食品、轻工类各专业以及制冷、纺织化纤、无线电技术、热加工(锻、铸、焊)、轧钢各专业,精密仪器专业,理科(数学、力学、理论物理专业除外)各专业,农林专业,艺术类的雕塑专业。
(25)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单种颜色的全色盲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盲外,还包括体育专业、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机械制造各专业,理、工、农、林科各管理专业。
(26)立体视觉大于等于60°。 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指挥、车船、坦克、测绘、医学院校。
(27)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斜视(超过15度),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青光眼、晶状体(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混浊点,不影响视力者合格)、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28)非进行翼状胬肉。 不能录取除陆勤学院之外的其它高等军事院校。
(29)三度龋齿、齿缺失或两者并列并存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腭裂、唇裂。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30)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米厘米,深复合达2/3,反咬合,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2厘米以内,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不影响咬合的上全面侧切牙反咬合者除外,)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潜艇、坦克、防化院校。
(31)口吃、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 不能录取军事、公安、警察院校。
(32)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言者。不能录取工科的运输、通信类各专业,民用航空专业,外文、外贸、外语各专业和医科各专业,体育各专业,艺术类的电影、戏剧、戏曲、音乐、管乐各专业及师范院校各专业和法律专业。
(33)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彭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彭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眩晕病,较重晕车、晕船、晕机;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影响鼻功能,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中隔重度弯曲(饭后棘,崎);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其它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每倾耳语5米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34)轻度耳霉菌病。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水面舰艇、潜艇院校。
(35)轻度鼓膜内陷,鼓膜瘢痕、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1/3,耳气压功能良好。陆勤、水面舰艇院校合格。
(36)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肿大,中鼻适有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院校合格。
(37)两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全聋。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矿业、测绘、水文、运输、通信、建筑、特种工业类各专业,以及电机制造和电器器材制造类中属于无线电、有线电方面的各专业,医科、理科的动物学,体育,艺术类的音乐、电影、戏剧、戏曲、舞蹈及师范院校各专业 。
(38)嗅觉迟钝或丧失。 不能录取工科的化工、食品类各专业以及制冷专业,理科的化学、放射化学、分子生物学各专业,农村的果树、水产品加工工艺、商品检验专业,林科的化学工艺专业,医科各专业;军事防化院校。
(39)两耳重听。不能录取公安、警察院校。
(40)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瘤,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能录取军事院校。
(41)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49千克以上,体形匀称,发育良好;女性身高157厘米以上,体重45千克以上。高等军事院校合格。
(42)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个别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公安、警察院校合格。
(43)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能录取体育专业(个别专业身高由高等学校自定)。
(44)男性考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年龄在17周岁以上)。不能录取工科的船舶驾驶、轮机管理、船舶电器设备、海洋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