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病
1.强直性脊柱炎(Anky losing spondy litis,简称AS)是一种血清反应阴性,常见的骨关节疾病,多见于青年男性,16~32岁发病较多,多数患者呈隐匿发病,病变早期呈转移性、上行性腰背疼痛,以下腰痛最多见,伴有困倦乏力,消瘦气短、贫血状,少数可伴有低烧,以及晨僵,夜间翻身困难,起床费力或活动受限,一种姿势保持长久症状明显,此时常被忽视为腰肌劳损等其他疾病,常常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本病发展缓慢,可迁延10~20年,发展到后期,病情发展往往较快,很短时间内形成驼背畸形,关节强直,X线片中发现脊柱已形成竹节样改变,并出现全身症状及内脏受累,有少数病人卧床瘫痪,甚至死亡。
2.强直性脊髓炎
这是一种综合征,不是一种疾病,脊髓出现累及灰质与白质的急性炎症,可波及胸段脊髓一个或多个邻近的节段.
病因往往不明,但有些病例发生在非特异性病毒感染或免疫接种之后,提示与免疫相关的病因;另一些病例则与血管炎,静脉注射苯丙胺或海洛因,莱姆病,梅毒,结核或寄生虫,或真菌感染有关.
症状和体征
通常,从足部与腿部开始的上升性无力与麻木以及排尿困难在数天之内发展出来;再经过数天可以进展到严重的地步,通常出现在病变水平以下感觉与运动功能完全丧失的截瘫,伴尿潴留与排便功能失控.偶尔,后柱内传导束的功能有保存,至少在初期是如此.可有下腰背痛,头痛与颈项强直.本综合征偶尔可有复发.
诊断和治疗
急性横贯性脊髓炎必须与吉兰-巴雷综合征,脊髓前动脉闭塞以及特别是由硬脊膜外脓肿,血肿或肿瘤引起的急性脊髓压迫症相鉴别.应该考虑到的急性横贯性脊髓炎可以有治疗措施的病因有急性脑膜血管型梅毒,支原体感染和多发性硬化.
脑脊液检查可发现单核细胞,蛋白定量略有增高.MRI可排除扩展性的髓外病变.MRI或脊腔造影术可能显示脊髓有肿胀,偶尔在病变水平引起蛛网膜下腔的阻塞.如进行脊腔造影术,应作病人仰卧位与俯卧位双重检查以排除血管畸形.在少见的结缔组织血管性疾病伴发的病例中有血清学方面异常的发现.
如未能找到明确的病因,治疗限于对症或非特异性处理.如有伴发的情况,例如血管炎,应予治疗.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疗效未能得到证实,除了在继发于多发性硬化的脊髓炎病例中ACTH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症状的逆转.不过,由于在特发性病例中也可能存在免疫系统的致病机制,往往都给予强的松治疗.除了病毒性脑膜脑炎之外,大多数病例都后遗有严重的神经障碍.一般说来,病程演进愈急则预后愈好.
3.目前北京301医院治疗这两种疾病效果比较显著.
2、反应性关节炎是什么病?
反应性关节炎最常见的病因是细菌感染,例如肺炎链球菌感染引起的肺炎,或肢体开放性外伤以后,局部造成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
原发病灶感染一段时间后,会出现远处关节感染,常累及髋关节、膝关节等大关节。梅毒感染也可以引起反应性关节炎。非细菌性感染引起的反应性关节炎主要见于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治疗以后产生的反应性关节炎。
还有一些病因目前尚未明确,考虑与自身免疫性疾病合并肿瘤性疾病有关,例如干燥综合征合并肺癌,治疗后出现的反应性关节炎。
3、公务员既往病史怎么填 强直性脊柱炎
一、公务员报考线上报名,过往病史一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疾病名称、程度等。
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具体体检情况,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