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是担心孩子坐姿不正导致脊椎弯曲,用棍子插在凳子中间防止孩子驼背有用吗?
我也在网上看过这样的图片,有妈妈觉得自己的孩子坐姿不正确,就在塑料方凳的中间孔中插了一根木棍,套在了孩子的衣服里,然后说是为了矫正孩子的坐姿。我觉得这种做法一点都不科学,完全是家长在异想天开,如果真的是想矫正孩子的坐姿,现在有专门矫正孩子坐姿的器具,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
而且这样不但效果不大,还可能会伤害到孩子的脊椎!过度或者暴力矫正会造成儿童腰背部肌肉退化,造成脊柱稳定性下降,不利于维持正常的脊柱弧度。爸爸妈妈们可不要随意效仿。其实网上的很多做法,实际意义并不大,更多的作用是为了博人眼球,就像这个为了自己一时快乐,不惜以伤害孩子为代价。
这位家长完全是比自己的孩子更像一个熊孩子,感觉这种做法让人觉得真是智商捉急,正常人怎么会想到以这种方式来试验自己的孩子呢,如果孩子长大了看到这样的图片会怎么想,如果家长变老了,孩子长大了,家长老了驼背,孩子想起小的是否父母采取的方式,也让家长坐在插有木棍的凳子上,家长会觉得怎样。
人生的很多事,一定要保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虽然孩子还小,我们是成年人,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而去肆意欺压他们,还美其名曰对其好。在他们身上尝试我们各种奇怪的想法,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旦造成什么伤害,很有可能是不可逆的,会影响他们一辈子,所以千万要小心。
2、我想请教一下,这图上是我女儿13岁这是脊柱侧弯吗,严重吗
您好,想确诊是否有脊柱侧弯,最好到医院拍个片子,获取诊断报告,看看是否有侧弯,下面教您几个可以自测的方法,如果测试结果都不太好的话请及时就医。1.受测者双脚平均承重,先站直然后双手合掌向前弯腰,颈椎先屈曲,再到胸椎、腰椎,整个过程要缓慢;在弯曲的过程中,另一人需要观察在屈曲颈椎、弯腰过程中,脊柱两侧的肌肉是否高低一样,如果不一样,就要怀疑测试者是否出现了脊柱侧弯。2.准备两个一样的称,测试左右脚负重是否相等。如果经过测试发现左右两个称显示的数据不一样,暗示测试者的脊柱可能有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确认。
3、什么是脊柱侧弯
当从背后观察正常的脊柱时,背部的形态是直的,而且躯干双侧对称。当从侧面观察正常脊柱时,可以在颈部,上部躯干以及下部躯干观察到曲度。躯干上部有一个微小的弧度,称为后凸。躯干下部有一个相反的弧度,称为前凸。正常情况下存在着一定度数的颈前凸,胸后凸,腰前凸,它们对维持骨盆以上躯干的平衡性是非常必要的 ( 见图 1) 。偏离了这一正常排列可能表现为后凸或者前凸或是更为普遍的侧弯。图1脊柱侧弯是指:脊柱的某些节段偏离了身体正常正面轴线称为脊柱侧弯。医学上的定义是:应用 Cobb 法测量站立位脊柱正位 X 光片的脊柱弯曲,角度大于 10° 称为脊柱侧弯。( 见图 2) 。图2:脊柱侧弯的定义图3 脊柱侧弯X片,B已经手术矫正虽然这是一传统定义,但是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不同角度的畸形发生在三个平面上 : 冠状面,矢状面和水平面。脊柱侧弯是一个描述性的定义,而不是一个诊断。正因为如此,有一项研究来寻找侧弯的病因。在超过 80% 的病例当中,没有发现具体的病因,因此这类侧弯被定义为特发性脊柱侧弯。这类侧弯在青春期女性中间比较常见。先天性脊柱圆锥畸形,神经源性疾病,遗传因素以及其他多种原因都可以引起脊柱的畸形。搬运重物,体育运动,睡觉和站立的姿势,或是双下肢微小的不等长并不会引起脊柱侧弯。
4、请问一下下面两张图脊柱侧弯的角度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样治疗
度数比较小,只有7度,但很明显脊柱偏到一侧。片子较短,胸椎和颈椎看不到。不知道侧弯的情况。国际通用标准是,cobb角大于10度才诊断为脊柱侧弯。你的情况是以前就有还是最近才发现。具体情况要分析。但平时最基本的还是注意站姿和坐姿。减少脊柱负重。锻炼腰背肌。个呢更多脊柱侧弯信息,可以看南小峰脊柱侧弯矫形博客。或者百度南小峰。
5、3岁女孩脊柱轻微侧弯,有图。如何治疗【脊柱侧弯】
孩子是脊柱侧弯(主弯在腰骶段)。骨盆的不等高是代偿性的。现在弯曲的度数不大,暂时可观察,每半年查个X光片对比一下,一旦弯曲度数发展加快,再考虑手术治疗。现在可以做一些矫正的操(上网查一下)。
(高吉昌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教师资格证有脊柱侧弯的吗
一、
体检流程: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
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
。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
“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
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
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
(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
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
(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
、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
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
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
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
,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
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哪些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
(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
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
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
影响教学者。
二、
1、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
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具体医院名录在网申
时注意查看提示信息,或直接咨询教育局。
3、体检费用,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
5、体检当天因为抽血不能进食早餐。
6、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其他体检项目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
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
医疗卫生部门确定。
7、孕妇不能胸透,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
一些地方一刀切。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
次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