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性脊柱裂羊水穿刺能看出来吗
看不出来
2、脊柱裂这种先天性疾病产前可以检查出来吗
脊柱裂属于先天畸形,也就是说,胎儿在发育过程中就会形成脊柱裂。女性在怀孕期间,能够通过以下产检检查胎儿是否有异常。
1、唐氏筛查:女性在怀孕期间都应该进行唐氏筛查,需要对孕妇的血液进行检测,便可以查明胎儿的染色体是否正常。这种检查是能够筛查出脊柱裂的。
2、B超检查:脊柱裂是能够用B超检查出来的,孕妇在产前检查中B超,通常是在怀孕20周左右,检查时间最好控制在28周之前。通过B超检查可以检出绝大多数的畸形和出生缺陷,比如脊柱裂、肢体畸形、兔唇等。不过,B超也不是万能的,有些胎儿畸形就无法检出。
3、羊水穿刺:女性怀孕的第4-5个月,就能够通过羊水穿刺的方式,来检查胎儿的染色体以及DNA,这种方式也可以检出脊柱裂。
脊柱裂是可以通过产前检查来发现的,所以女性在怀孕期间一定要定期的进行检查,及时掌握胎儿的发育状况。
3、产检时发现胎儿畸形,医生却未告知,谁该为这个婴儿负责?
肯定是医生,但是要搜集证据的话,就很难,因为我记得我做四维的时候,做检查之前医生就让我签了一个无责的单子,也就是不管后续孩子是不是有畸形,他是没有责任的,就是怕后来出事了别人告他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对于“胎儿有严重缺陷的”,我国卫生部规定了六种必须检查出的胎儿畸形,这六种分别是无脑儿、开放性脊柱裂、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脑膨出、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
经鉴定属于无脑儿,依照法律规定,医生应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意见,但医生却没有告知,即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因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本应该是医生的责任
按说缺胳膊少腿这样的婴儿,在做B超的时候就应该看得到的,如果这个孕妇一直在某一家医院做产检,从建卡到生产一直是一位主治医生负责的,其实这名医生是有责任的!
虽然说不是她做的B超,也不是她做的一系列的检查,但最终还是这个医生要负次要责任,做四维检查的医生负主要责任!
2、有关部门会赖账
有些医生会劝产妇,谁照B超也不是一定能照到完整的孩子啊,尤其孩子还蜷曲在肚子里,再加上羊水、肚皮的阻隔,等等,这些理由。
其实他们只是为自己开脱,让产妇就此接受残疾的孩子而已。
相关医院赖账不肯给赔偿的话,就要向当地的妇幼保健院申请核查,最终是医院的责任是要有相应的赔偿的。
3、最终还是父母承受
孩子是自己的,不管他是否是残疾,最终父母还是要接受这个孩子。
就算孩子是畸形,医院给了几万块甚至是几十万的补偿,也没有办法改变孩子先天性的畸形了。父母只有接受,然后陪伴孩子成长,还要避免因为身体先天畸形在同学和朋友间受到心理上的伤害。
唉,原本美好的家庭,可能从此就要蒙上一层灰蒙蒙的天空了。
4、超生可以产检吗
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类:①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②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中孕11~14孕周及18-24孕周进行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③针对性检查。要明确指出产科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胎儿畸形。妊娠18~24周时超声应当检查出的致命胎儿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
5、先天性巨结肠可以在胎儿期通过产检检查出来吗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分析最佳时间是24到28周,四维彩超可以看出、胎儿面部畸形:如唇腭裂等。 神经系统:无脑儿、脑积水、小头畸形、脊柱裂及脑脊膜膨出。消化系统:脐部肠膨出、内脏翻出、肠道闭锁及巨结肠等。 泌尿系统:肾积水、多囊肾及巨膀胱、尿道梗阻。其它畸形:短肢畸形、联体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及畸胎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