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症肺炎感染引起1、脑干脑炎2、良性播散性脑脊髓炎3、呼吸衰竭
在西医治疗的同时,只要孩子能有吞咽功能还是找个中医名家看看吧,名家不常有,一定要找好的,祝愿孩子安康吧。
2、放疗对身体有什么副作用
虽然现在放疗的精确度越来越高了,可是还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常见的副作用有:
放射性皮炎:常见于头颈部及乳腺癌放疗患者,颈部皮肤容易出现问题,一般是在照射后的第2周开始。建议在放疗前保持皮肤干燥,在放疗期间,避免穿戴含有金属物质的饰品,如金项链、银项链等;在清洁皮肤之后,使用医用射线防护剂进行保护;避免使用刺激性的肥皂洗衣服或清洗皮肤,避免加重皮肤负担;避免涂抹含有汞等的护肤品、护理精油等。
放射性口腔黏膜炎:常见于头颈部放疗患者,一般在照射1周左右出现,轻中度患者表现为口腔溃疡疼痛等;重度患者会出现口腔出血等。建议患者拥有一个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勤刷牙,可以适度使用漱口水;饭后可以用温开水或生理盐水清洁口腔,然后含漱口腔溃疡防护剂修复;避免吃过热、过烫的食物。
放射性口干:常见于头颈部放疗患者。可以用人工津缓解。
放射性食道炎:常见于颈部及胸部放疗患者,如乳腺癌、食道癌患者。常见症状为胸骨后疼痛、吞咽困难及疼痛。患者可以吞服口腔溃疡防护剂缓解放射线给食道黏膜带来的损伤,建议平躺后吞服。
放射性阴道炎:常见于妇科肿瘤放疗患者,如宫颈癌、子宫癌等。常见的症状有阴道出血、溃烂。建议患者每天在放疗后,进行阴道冲洗,然后涂抹妇放宝修复阴道损伤。建议穿柔软的棉质或丝绸内衣。
放射性直肠炎:常见于盆腔部放疗患者,如宫颈癌、直肠癌、前列腺癌等。典型症状有里急后重、出血等。建议患者每天在放疗后,进行直肠不保留灌肠,然后涂抹舒里后。在不放疗的日子,也需要坚持。
3、脊髓炎\肺炎【脊髓炎\肺炎】
脊髓炎是神经科的病,可能是感染诱发,但多是病毒感染,缺乏针对性治疗药物,而且发病时一般感染本身已经过去,主要是继发的免疫反应,主要应用激素如甲强龙和免疫球蛋白治疗。肺炎是因为卧床,不能排痰的结果,跟脊髓炎没有直接关系,治疗上跟一般肺炎类似。
(周宝桐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4、得了视神经脊髓炎可以考公务员
你可以参考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可能你所担心的,不在公务员体检标准里面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