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我2015年得急性脊髓炎,现在想买商业保险!能买上吗?
不一定,买的时候如实告知,由保险公司审核,这种问题问谁都不准确,一切以核保部的结果为准
2、我婆婆得的是脊髓炎,农村合作医疗算不算重大急病给报销
此病沟上重大疾病了。要抢是正确诊治才能有恢复之望。急性脊髓炎必致脊髓水肿而致脊髓神经功能障碍而发生截瘫,西医以激素和蛋白治疗可控病情继发严重的脊髓损害但不能恢复神经,其神经功能的恢复一是靠自身修复,二是靠药物对神经的营养和兴奋激活,如发病时间过长,脊髓会因缺血过久继发缺血性软化萎缩,其病症的恢复就更加困难,且会导致永久性的痉挛性截瘫。理论性治疗方案:中药营养神经增强改善脊髓微循环的血运使受累麻痹不全的神经得到充分的血供预防继发性缺血性受累神变性。同时兴奋脊髓激活麻痹休克的神经才能获得运动,二便等各种功能的最佳恢复,并需合理的功能锻炼才能获得功能重建,。需指导请发来发病时和最近的磁共震照片。
3、强直性脊柱炎医保可以报销吗
需要住院治疗,可以报销,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3)脊髓炎能医保吗扩展资料: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用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个人医疗帐户用完后由个人用现金支付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
在职参保人员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9%,退休人员为4%。其余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可选择当地三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选择一所当地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有效凭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4、治疗骨髓炎能报销医保吗?
你说的骨髓炎的情况,具体表现属于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
金冠医师指导意见: 请在医生指导下做下基本诊疗,出院的时候保存出院证明,诊疗用药情况费用单等。
5、脊髓炎可以办低保吗。我得了脊髓炎,现在能自理,干不了重活。
可以办的,要到民政局办理,要通过所在区向民政局审报,不过你的症状估计不是单纯的脊髓炎,和脱髓脊脊髓炎可能有关。治疗不当会复发的。需助做磁共振发来照片为你指导。
6、脊髓炎病变还能买保险吗
可以买,但要买后做赔偿查出来是保险欺诈,要负法律责任的。视神经脊髓炎属脱髓鞘疾病及早治疗可愈,但非激素能愈。因本病是免疫性特异性病毒感染继发视神经功能障碍,它是一脱髓鞘疾病合并脑干周围神经损伤导致视力障碍而得名。其脱髓鞘治疗不当则继发病灶缺血变性发生病灶多发性硬化(发生痉挛性不全截瘫失明等),治疗恢复更为困难。其病是一急性或亚急性发作慢性损害神经中枢的疾病,反复的复发和迟发神经再度受损会导致神经白质再度受损,发病严重时可侵犯脊髓前角细胞和脑干神经核以及大脑运动皮质锥体细胞危机生命。早期的治疗多以激素及营养疗法治疗,但疗效难以控固,在人体适合病毒复制的条件下病情就会复发.
没有提供资料只能为你提供理论性的治疗方案:治疗除正常的激素治疗外可逐步的用天然激素替代.应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提高肌体抗病能力,中西医结合扩张微循环使受损神经得到充分的血供,预防病情继续发展。同时兴奋激活麻痹和休克的神经细胞使体内产生病毒抗体不再复发达到受损脊髓及视神经修复再生获得最佳恢复
7、急性脊髓炎意外险能报销吗
意外医疗只报销因意外伤害导致了疾病,急性脊髓炎不是意外导致的,不能报销的!
8、强直性脊柱炎可否纳入医保?
强直性脊柱炎在医保报销的范围内。
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
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8)脊髓炎能医保吗扩展资料: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