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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化脓性脊髓炎形成大块死骨

发布时间:2020-09-06 00:33:49

1、急性脊髓炎会造成死亡吗?

不会,急性脑脊髓炎一定要及时治疗。可以使用药物进行医治,从而控制病情症状,一般不会危及性命。脊髓炎可能会导致脊髓水肿,从而造成神经功能的障碍,进而引发截瘫,可以西医治疗,通过激素和蛋白进行医治,可以控制病情。

2、我不幸右臂患骨髓炎 那位老师知道有什么好的方法治疗吗???

骨髓炎是由化脓性细菌所引起的骨膜、骨皮质和骨髓的炎症。理论上讲,在抗菌药物十分发达的今天,该病应当不是什么难治之症。但临床实践却并非如此。许多骨髓炎患者由于疾病形成畸形,关节强直而致残,部分患者由于窦道长期不愈而致皮肤癌变,更重要的是部分患者由于无法疗治需要截肢,甚至死亡。从发病部位上看,多发于四肢,下肢较多,其中胫骨、股骨最多。它的感染途径基本上可分为三种:

1、 血源性骨髓炎
血源性骨髓炎主要是由人体自身免疫功能低下,如有感冒或轻微的皮肤擦伤导致化脓性细菌由血液进入骨内所引起的炎症,感染部位一般无明显的外伤史。本病多见于儿童发病后可见高烧39度以上,血沉加快,白细胞化验多在15000-30000之间,x线视有骨膜反应,局部皮肤温度 过高,并有深压痛。

2、 创伤性骨髓炎
创伤性骨髓炎是由身体创伤所引起骨外露(如开放性骨折等)或皮肤破裂引起的肌肉组织深部感染(如失神经性的骨外露)后,细菌通过血液潜入骨组织所引起的骨感染,本病一般表现为局部有流脓窦道,伤口皮温过高,血化验表现为血沉加快,白细胞增多,X线视有明显骨破坏。

3、 医源性骨髓炎
医源性骨髓炎是一种广义上的创伤性骨髓炎,它是医院在做骨科手术过程中,由于消毒不彻底或无菌意识淡漠所引起的骨感染。它虽然是骨科手术中少见的病历,但是它却是 骨感染的三大途径之一。其症状与创伤性骨髓炎一样。
中医认为骨髓炎是由人体正气不足,肝肾阴亏,邪毒蕴盛,阴液亏损,抗邪能力低下,此时再感外邪的侵犯,蕴滞于内,化热成脓,从而导致骨质的破.骨髓炎在保守治疗无效后,应及时行手术治疗,其中手术的质量是治疗的 前提,而术后护理和术后大量应用中药是治疗的关键,治愈后按期使用抗 复发中药是治疗的保障。如果能够作到以上三点,特别 是抗复发中药的 应用,那么骨髓炎的终身治愈是没有问题的。

慢性骨髓炎的治疗
Osteomyelitis of Treatment of Chrohic
急性骨髓炎治疗不当,多发展为经久不愈的慢性骨髓炎。近年来伴随灾害事故、交通事故的增加,继发于 开放骨折及手术感染的患者正迅速增加。致病菌多为金葡菌,外伤引起的多系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革兰氏阴 性菌。慢性骨髓炎骨营养中断,造成骨坏死,易形成死骨,仅用中药及抗生素多不能治愈,多数应手术治疗。 骨髓内形成脓肿、骨髓内压力增高 ,骨髓内血流中断,骨膜下形成脓肿而致骨坏死、病理骨折、甚至大段骨 坏死造成的骨缺损。临床上多伴有继发瘘孔,反复排脓。如瘘孔闭塞,局部就会发热、肿痛、淋巴结肿大、全 身发热、白血球增高和血沉加快等。如长年瘘孔不闭,极有可能会发生瘘孔区组织癌变,而不得不截肢。
下列情况应积极手术治疗:
(一)局部情况: 1、脓肿形成,包括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组织炎、骨髓内脓肿; 2、瘘孔; 3、死骨; 4、骨不愈合 及假关节; 5、骨髓内炎性肉芽; 6、畸形; 7、异物如钢板、髓内钉等存留。 (二)全身情况如: 败血病、恶性变、反复发作。 慢性骨髓炎因病情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同,病灶清除,持续冲洗 是定型的基本方法,在有充分把握治愈炎 症的基础上,可一期植骨,修复骨缺损;一期截骨矫形;一期关节成形术;同时以内外固定,使骨得以修复。 对合并关节病变的应该可以一期同时处理尽可能保留关节功能,中药具有重要治疗价值,可以改善贫血,提高 免疫力,对耐药菌有良好疗效,不能完全依赖抗菌素。
概述
如局部血运良好,即使有感染,机体对细菌具有防御功能,炎症也能迅速消退。投入的抗生素也容易达到 骨 病灶部而发挥效力。慢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就是局部缺乏血运,因此,抗生素不能彻底治疗炎症。虽然 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对急性骨髓炎的治疗非常有效,但无论是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对慢性骨髓炎就不那么 明显。由于慢性骨髓炎骨组织病灶破坏,坏死,周围组织瘢痕,局部血运缺乏,抗生素不能到达病灶,这是骨 髓炎难治的原因。因此,必须通过手术清除病灶,改善局部血运,才能使抗生素发挥效力。 首先,从瘘孔或手术创口内组织行细菌培养,确定细菌种类及细菌敏感性.一般用青霉素族、头孢霉素族及氨基 糖甙类抗生素。最近MRSA耐药菌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得已也选用四环素族 。但致病菌不能确定的病例不少, 如不能培养出细菌,就按照耐药菌用药。值得注意的是,弱毒菌感染也有增加的趋势。多种抗生素并用,及广 谱抗生素大量应用,确有协同作用,但考虑到副作用及耐药菌的增加,尽可能避免多组并用,如要并用最好是 选择具有杀菌作用的抗生素。一般认为抗生素到达骨的浓度低,所以应选择透骨吸收较好的抗生素。 笔者认为术后应用抗生素4-6周,慢性骨髓炎在术后应用抗生素6周后,一般血沉,CRP,血细胞已正常化, 如果反复再发瘘孔持续存在,也不能漫无边际的投入抗生素。应细心研究创口不闭合的原因,决定再次手术。 抗生素的局部使用,必须和手术结合才有效。持续冲洗及庆大霉素、先锋霉素、中药链珠均有效,原因是 局部高浓度的抗生素。术中创面也应撒入抗生素。有时从洗净管间断注入抗生素,但注射时,应注意逆行感染。 手术治疗法 慢性骨髓炎多数有手术适应症,应按照其病理状态制定治疗方针,在抗生素的作用下,积极手术治疗。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
1.死骨;2. 肉芽;3. 死腔、空洞;4.骨包壳;5. 瘘孔; 6. 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脓肿;7. 新骨生成; 8. 骨小梁的变化;9. 关节强直、拘缩;10. 软组织缺损、瘢痕;11.骨缺损等外伤性慢性骨髓炎患者; 12. 骨缺损; 13. 假关节、骨折;14. 畸形;15. 异物及内固定。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形成特征:
由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急性败血症样发病的少了,而形成为非典型的病例不断增加,大量的新生骨包壳 围住死骨,死骨量小、骨小梁消失,骨硬化。X线片示骨破坏及高密度减低区混杂出现。
手术适应症
(一)局部症状 ①.脓肿形成(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织炎、骨髓内脓肿)②瘘孔形成; ③死骨; ④骨髓内肉芽 ⑤骨不愈合 ⑥.假关节 ⑦.畸形 ⑧.异物(髓内钉及钢板等内固定材料) (二)全身症状①.败血症 ②.恶性变(瘘孔癌、肉瘤)。 根据不同的病态,制定不同的手术方法。 术前处置及检查呈慢性的病例出现急剧的炎症症状时,按急性 骨髓炎处理,行局部固定,抗生素及中药应用,在短时间内可缓解症状。 但如果长期多处瘘孔反复发作,或炎症复发时应积极手术。笔者认为,不应该等软组织症状消退,体温正常才 手术,而应按急诊手术处理。为了根治,理必须充分阅片,把握骨病灶的范围及软组织病灶范围,设计手术 切口。切口应避开神经、大血管及瘘孔。
全身检查包括
①. 血液:白血球、C反应蛋白、血沉、血清总蛋白、A/G比值、血糖。 ②. X线检查:平片、断层、瘘孔 造影。CT、MRI尽可能作,但不列为常规。③. 骨扫描。④. 脓瘘孔细菌培养,药敏试验。手术方针及处置排脓 慢性骨髓炎治疗的原则 :充分的病灶清除,刮除髓内炎性肉芽组织及硬化骨壁,摘除死骨,以新鲜、带血运的 组织填充死腔 ,封闭创面。对病灶进行持续冲洗术。如有假关节及骨不愈合,可行外固定架固定,也可用石膏 固定及骨牵引治疗。慢性骨髓炎的病状不同,所以,一定要根据病理改变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 没有瘘孔,或 暂时瘘孔闭合而又复发,骨髓及软组织内形成脓肿时,即使是是慢性急性发作的炎症症状,为防止炎症扩散, 必须早期切开排脓减压。时刻牢记,慢性骨髓炎仅做排脓,不能根治。
排脓方法:
①穿刺 ②切开 ③骨皮质开窗 ④引流 a.穿刺 多用于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为了解病灶大小,有时注入造影剂。但慢性骨髓炎,骨硬化,穿刺 难以成功。 b.切开 与穿刺相比,可以充分排脓。对深部脓肿及骨髓脓肿,必须广泛切开并行病灶清除。慢性骨髓炎 复发通过简单的切开不能根治的,与单纯穿刺没什么两样。 c.骨皮质开窗 急性骨髓炎初期的方法,即使在慢性剧痛期骨髓内有脓肿,也必须进行骨皮质开窗,为进行 根治病灶清除开窗应大。如病变长可行分段开窗术。开窗时,横径0.8-1.0CM,过宽易发生病理骨折。 d.引流 骨开窗及病灶清除后,必须引流,最彻底的引流为放入多路冲洗管进行持续冲洗。骨病灶及软组织 病灶内应放置冲洗管。如病灶长,冲洗液中加入有效抗生素或中药制剂。病灶清除是骨髓炎手术的基本技术,包 含骨病灶及软组织病灶清除,如切除坏死组织、不良肉芽、死骨,瘢痕及异物等。在病灶清除时注意尽可能不破 坏骨的连续性,尽可能的保护正常骨。 通过术前检查能预测病灶清除的范围,通过瘘孔造影能了解脓肿及死腔的范围,但死腔被肉芽组织充满时,就不 能清楚的描绘出,但全体CT像能清楚描绘长管骨厚薄,管状结构的破坏程度及软组织脓肿的部位及大小。断层造 影能观察骨脓肿的大小,死骨及骨膜反应情况。特别对外伤性骨组织的内固定材料软外固定器使用的病例有效. 对内固定材料的病例MRI不能应用。有瘘孔时从瘘孔注入美蓝,将坏死组织染色,避免手术中遗留病灶,但应注意, 染色的范围一般小于病灶的实际范围. 开放疗法或闭锁疗法,各自的清除范围不均;开放疗法骨切除的范围大,与软组织分离的骨必须清除,保留不 游离的骨。 1. 长管骨内病灶切除 沿骨长轴进行开骨,不要使骨的管状结合受到破坏而影响骨的强度。 2. 死骨切除 有死骨时可进行外科治疗。大的死骨切除必须开窗。最近大块死骨的血源性慢性骨髓炎较少 见。对于外伤性骨髓炎,死骨被新生骨包围,切除容易。笔者做法是:仅摘除完全游离的死骨,对缺血肉眼看不到 出血但不分离的死骨(也叫缺血骨)手下留情,予以保留。曾有这样的病例:髓内充满脓液炎性肉芽组织,皮质 骨与骨膜大段分离,大段骨缺血,坏死,但不游离,作者对其内外放置冲洗管,待其髓内髓外炎症消除后,大段 缺血坏死骨反而复活。从而避免因大段骨缺损而引起终生残疾。 3. 瘘孔切除 笔者一般不切除瘘孔,也不从瘘孔处引流及放引流管。因为切除瘘孔,分离不清,易造成皮肤 缺损。只要髓内炎症清除,瘘孔经过刮除,一般能按时愈合。 4. 骨切除 骨病灶包括部分正常骨一并切除,是好的办法,但会造成广泛的骨大段缺损,而重建造成困难。 骨切除的修复方法为:1).带血管骨移植修复 2).骨痂延长术;3). Papineau法 笔者在有限的病灶清除之后,一期同时游离骨移植,主要用自体髂骨、胎儿骨及人造骨。术后持续冲洗,口 服中药,均取得成功。有关问题另文报道。 5. 截肢 由于医术的进步,截肢的适应症很少,但下列情况必须截肢: ①.致死的败血症为挽救生命 ②.淀 粉样蛋白症及瘘孔,皮肤癌症不能治疗的 ③.外伤性骨髓炎,软组织广泛缺损不可能修复,知觉运动均不能恢复, 且炎症不能治疗的;④.恶病质,经济极为困难,又难以治疗的 ⑤.小指无名指末节骨髓炎指节坏死,不能治疗, 截除后不影响功能的; ⑥.合并糖尿病症状的重症非负重的骨髓炎患肢。 6.异物去除 骨髓腔内的异物,原则上去除,外伤性骨髓炎,去除内固定后,多能病灶清除,但骨没有愈合 的去除内固定后会发生错位 ,纠正的办法是去除钢板、髓内针后,外固定或内外固定都不做,只做骨牵引,按 新鲜骨折治疗。对于骨折(病理骨折)发生愈合的症状,可做局部固定,固定形式多采用创伤外固定架固定, 其效果也不错。对近关节部及骨广泛疏松无法固定时,常采用牵引,也能达到炎症治愈、骨愈合的目的。因为早 期肌肉及关节适应训练,并不影响炎症治疗及骨愈合。以上两种固定的优点是:可尽早让患者活动主要关节肌肉。
封闭死腔
1.Saucerization(蝶形化)但对骨的损伤大易造成骨折。Brodie脓肿及近关节部感染不可采取。 2.闭锁性局部持续冲洗。冲洗中,通过肉芽组织增生及血肿机化,充填死腔 3.死腔充填法 ①骨移植 a. 自体骨移植 b. Papinean法(加拿大) c.Jadet的decortication法(法国) ②各种软组织移植如带血管蒂及游离肌皮瓣移植,大网膜移植等。 ③混入抗生素的骨水泥充填法及庆大霉素链珠法。

3、什么病才能保释出狱

1、我国没有保释的规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服刑人员可以保外就医,对于可以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在《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有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1.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可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2.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R on
T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具体参见注释中靶器官受损相应条款。

5.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或者不需要、难以手术治疗,但病情严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严重并发症,且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心血管疾病。

6. 急性肺栓塞。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1.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1.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出血、腹水、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2.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3.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发作或慢性肝衰竭。

4.消化道反复出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且持续重度贫血。

5.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6.
肠道疾病:如克隆病、肠伤寒合并肠穿孔、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全结肠切除、小肠切除四分之三等危及生命的。

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免疫性肾病等。

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1.严重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性疾病并有昏睡以上意识障碍、肢体瘫痪、视力障碍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脓肿、乙型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及严重的脑外伤等。

2.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疾病与损伤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生活难以自理。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包括肌萎缩侧索硬化、进行性脊肌萎缩症、原发性侧索硬化和进行性延髓麻痹)等;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等;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3.癫痫大发作,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每月发作仍多于两次。

4.重症肌无力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疾病,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锥体外系疾病所致的肌张力障碍(肌张力过高或过低)和运动障碍(包括震颤、手足徐动、舞蹈样动作、扭转痉挛等出现生活难以自理)。如帕金森病及各类帕金森综合症、小舞蹈病、慢性进行性舞蹈病、肌紧张异常、秽语抽动综合症、迟发性运动障碍、投掷样舞动、阵发性手足徐动症、阵发性运动源性舞蹈手足徐动症、扭转痉挛等。

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脑垂体瘤需要手术治疗、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兴氏综合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危象、甲状腺机能减退症出现严重心脏损害或出现粘液性水肿昏迷,甲状旁腺机能亢进及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症出现高钙危象或低钙血症。

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糖尿病并发心、脑、肾、眼等严重并发症或伴发症,或合并难以控制的严重继发感染、严重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心:诊断明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有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仍有明显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的表现;2.心功能三级;3.心律失常(频发或多型性室早、新发束支传导阻滞、交界性心动过速、心房纤颤、心房扑动、二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停搏等)。

脑:诊断明确的脑血管疾病,出现痴呆、失语、肢体肌力达IV级以下。

肾:诊断明确的糖尿病肾病,肌酐达到177mmol/L以上水平。

眼:诊断明确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达到增殖以上。

九、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1.再生障碍性贫血。

2.严重贫血并有贫血性心脏病、溶血危象、脾功能亢进其中一项,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4.恶性组织细胞病、嗜血细胞综合征。

5.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6.严重出血性疾病,有重要器官、体腔出血的,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遗有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1.脑、脊髓损伤治疗后遗有中度以上智能障碍,截瘫或偏瘫,大小便失禁,功能难以恢复。

2.胸、腹腔重要脏器及气管损伤或手术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胸腹腔内慢性感染、重度粘连性梗阻,肠瘘、胰瘘、胆瘘、肛瘘等内外瘘形成反复发作;严重循环或呼吸功能障碍,如外伤性湿肺不易控制。

3.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

十一、各种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

1.双上肢,双下肢,一侧上肢和一侧下肢因伤、病在腕或踝关节以上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手指缺损6个以上,且6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掌指关节处离断,且必须包括两个拇指缺失。

2.脊柱并一个主要关节或两个以上主要关节(肩、膝、髋、肘)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脊柱伸屈功能完全丧失。

3.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疗后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闭塞或感染,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4.主要长骨的慢性化脓性骨髓炎,反复急性发作,病灶内出现大块死骨或合并病理性骨折,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二、五官伤、病后,出现严重的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1.伤、病后双眼矫正视力<0.1,经影像检查证实患有白内障、眼外伤、视网膜剥离等需要手术治疗。内耳伤、病所致的严重前庭功能障碍、平衡失调,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咽、喉损伤后遗有严重疤痕挛缩,造成呼吸道梗阻受阻,严重影响呼吸功能和吞咽功能。

3.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二度张口困难、严重咀嚼功能障碍。

十三、周围血管病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患肢有严重肌肉萎缩或干、湿性坏疽,如进展性脉管炎,高位深静脉栓塞等。

十四、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

十五、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影响机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

2.身体状况进行性恶化。

3.有严重后遗症,如偏瘫、截瘫、胃瘘、支气管食管瘘等。

十六、结缔组织疾病及其他风湿性疾病造成两个以上脏器严重功能障碍或单个脏器功能障碍失代偿,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等。

十七、寄生虫侵犯脑、肝、肺等重要器官或组织,造成继发性损害,伴有严重功能障碍者,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八、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以下职业病:

1.尘肺病伴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职业中毒,伴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其他职业病并有瘫痪、中度智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0.1、严重血液系统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其中一项,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九、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上同时患有两种以上严重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一项或几项疾病程度。

注释:

1.本范围所列严重疾病诊断标准应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华医学会制定并下发的医学诊疗常规、诊断标准、规范和指南。

2.凡是确定诊断和确定脏器、肢体功能障碍必须具有诊疗常规所明确规定的相应临床症状、体征和客观医技检查依据。

3.本范围所称“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是指临床上经常规治疗至少半年后病情恶化或未见好转。

4.本范围所称“反复发作”,是指发作间隔时间小于一个月,且至少发作三次及以上。

5.
本范围所称“严重心律失常”,是指临床上可引起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预示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一般出现成对室性期前收缩、多形性室性期前收缩、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室性期前收缩有R
on T现象、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室扑动或心室颤动等。

6.本范围所称“意识障碍”,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迁延性昏迷1个月以上和植物人状态。

7.本范围所称“视力障碍”,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患眼低视力2级。

8.艾滋病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诊断依据应符合《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标准》(WS293--2008)、《艾滋病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分会,2011年)等技术规范。其中,艾滋病合并肺孢子菌肺炎、活动性结核病、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马尼菲青霉菌病、细菌性肺炎、新型隐球菌脑膜炎等六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住院标准应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艾滋病合并肺孢子菌肺炎等六个艾滋病机会感染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107号)。上述六种以外的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住院标准可参考《艾滋病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分会,2011年)及《实用内科学》(第13版)等。

9.精神病的危险性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2]20号)进行评估。

10.心功能判定:心功能不全,表现出心悸、心律失常、低血压、休克,甚至发生心搏骤停。按发生部位和发病过程分为左侧心功能不全(急性、慢性)、右侧心功能不全(急性、慢性)和全心功能不全(急性、慢性)。出现心功能不全症状后,其心功能可分为四级。

Ⅰ级: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Ⅱ级:静息时无不适,但稍重于日常生活活动量即致乏力、心悸、气促或者心绞痛。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静息时无不适,但低于日常活动量即致乏力、心悸、气促或心绞痛。

Ⅳ级:任何体力活动均引起症状,静息时亦可有心力衰竭或者心绞痛。

11.高血压判定: 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执行。

4、判了刑的人以前得过传染疒可以办包外就医吗

不能办保外就医,以前得过传染病说明现在已经治好了,也就是目前身体健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 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二、审批程序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5、慢性骨髓炎怎么治疗

慢性骨髓炎是骨质发生感染的炎症,患者的骨髓炎很有可能是因感染而起,所以必须对下肢坏死的组织进行清创,把感染源清除掉。建议做一个全面检查,如骨质没有大块死骨脱落,可以进行保守治疗,反之则需要进行手术清创。

6、我妈妈得了骨髓炎,现急需相知道有关其的治疗方法,谢谢

骨髓炎是由化脓性细菌所引起的骨膜、骨皮质和骨髓的炎症。理论上讲,在抗菌药物十分发达的今天,该病应当不是什么难治之症。但临床实践却并非如此。许多骨髓炎患者由于疾病形成畸形,关节强直而致残,部分患者由于窦道长期不愈而致皮肤癌变,更重要的是部分患者由于无法疗治需要截肢,甚至死亡。从发病部位上看,多发于四肢,下肢较多,其中胫骨、股骨最多。它的感染途径基本上可分为三种:

1、 血源性骨髓炎
血源性骨髓炎主要是由人体自身免疫功能低下,如有感冒或轻微的皮肤擦伤导致化脓性细菌由血液进入骨内所引起的炎症,感染部位一般无明显的外伤史。本病多见于儿童发病后可见高烧39度以上,血沉加快,白细胞化验多在15000-30000之间,x线视有骨膜反应,局部皮肤温度 过高,并有深压痛。

2、 创伤性骨髓炎
创伤性骨髓炎是由身体创伤所引起骨外露(如开放性骨折等)或皮肤破裂引起的肌肉组织深部感染(如失神经性的骨外露)后,细菌通过血液潜入骨组织所引起的骨感染,本病一般表现为局部有流脓窦道,伤口皮温过高,血化验表现为血沉加快,白细胞增多,X线视有明显骨破坏。

3、 医源性骨髓炎
医源性骨髓炎是一种广义上的创伤性骨髓炎,它是医院在做骨科手术过程中,由于消毒不彻底或无菌意识淡漠所引起的骨感染。它虽然是骨科手术中少见的病历,但是它却是 骨感染的三大途径之一。其症状与创伤性骨髓炎一样。
中医认为骨髓炎是由人体正气不足,肝肾阴亏,邪毒蕴盛,阴液亏损,抗邪能力低下,此时再感外邪的侵犯,蕴滞于内,化热成脓,从而导致骨质的破.骨髓炎在保守治疗无效后,应及时行手术治疗,其中手术的质量是治疗的 前提,而术后护理和术后大量应用中药是治疗的关键,治愈后按期使用抗 复发中药是治疗的保障。如果能够作到以上三点,特别 是抗复发中药的 应用,那么骨髓炎的终身治愈是没有问题的。

慢性骨髓炎的治疗
Osteomyelitis of Treatment of Chrohic
急性骨髓炎治疗不当,多发展为经久不愈的慢性骨髓炎。近年来伴随灾害事故、交通事故的增加,继发于 开放骨折及手术感染的患者正迅速增加。致病菌多为金葡菌,外伤引起的多系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革兰氏阴 性菌。慢性骨髓炎骨营养中断,造成骨坏死,易形成死骨,仅用中药及抗生素多不能治愈,多数应手术治疗。 骨髓内形成脓肿、骨髓内压力增高 ,骨髓内血流中断,骨膜下形成脓肿而致骨坏死、病理骨折、甚至大段骨 坏死造成的骨缺损。临床上多伴有继发瘘孔,反复排脓。如瘘孔闭塞,局部就会发热、肿痛、淋巴结肿大、全 身发热、白血球增高和血沉加快等。如长年瘘孔不闭,极有可能会发生瘘孔区组织癌变,而不得不截肢。
下列情况应积极手术治疗:
(一)局部情况: 1、脓肿形成,包括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组织炎、骨髓内脓肿; 2、瘘孔; 3、死骨; 4、骨不愈合 及假关节; 5、骨髓内炎性肉芽; 6、畸形; 7、异物如钢板、髓内钉等存留。 (二)全身情况如: 败血病、恶性变、反复发作。 慢性骨髓炎因病情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同,病灶清除,持续冲洗 是定型的基本方法,在有充分把握治愈炎 症的基础上,可一期植骨,修复骨缺损;一期截骨矫形;一期关节成形术;同时以内外固定,使骨得以修复。 对合并关节病变的应该可以一期同时处理尽可能保留关节功能,中药具有重要治疗价值,可以改善贫血,提高 免疫力,对耐药菌有良好疗效,不能完全依赖抗菌素。
概述
如局部血运良好,即使有感染,机体对细菌具有防御功能,炎症也能迅速消退。投入的抗生素也容易达到 骨 病灶部而发挥效力。慢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就是局部缺乏血运,因此,抗生素不能彻底治疗炎症。虽然 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对急性骨髓炎的治疗非常有效,但无论是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对慢性骨髓炎就不那么 明显。由于慢性骨髓炎骨组织病灶破坏,坏死,周围组织瘢痕,局部血运缺乏,抗生素不能到达病灶,这是骨 髓炎难治的原因。因此,必须通过手术清除病灶,改善局部血运,才能使抗生素发挥效力。 首先,从瘘孔或手术创口内组织行细菌培养,确定细菌种类及细菌敏感性.一般用青霉素族、头孢霉素族及氨基 糖甙类抗生素。最近MRSA耐药菌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得已也选用四环素族 。但致病菌不能确定的病例不少, 如不能培养出细菌,就按照耐药菌用药。值得注意的是,弱毒菌感染也有增加的趋势。多种抗生素并用,及广 谱抗生素大量应用,确有协同作用,但考虑到副作用及耐药菌的增加,尽可能避免多组并用,如要并用最好是 选择具有杀菌作用的抗生素。一般认为抗生素到达骨的浓度低,所以应选择透骨吸收较好的抗生素。 笔者认为术后应用抗生素4-6周,慢性骨髓炎在术后应用抗生素6周后,一般血沉,CRP,血细胞已正常化, 如果反复再发瘘孔持续存在,也不能漫无边际的投入抗生素。应细心研究创口不闭合的原因,决定再次手术。 抗生素的局部使用,必须和手术结合才有效。持续冲洗及庆大霉素、先锋霉素、中药链珠均有效,原因是 局部高浓度的抗生素。术中创面也应撒入抗生素。有时从洗净管间断注入抗生素,但注射时,应注意逆行感染。 手术治疗法 慢性骨髓炎多数有手术适应症,应按照其病理状态制定治疗方针,在抗生素的作用下,积极手术治疗。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
1.死骨;2. 肉芽;3. 死腔、空洞;4.骨包壳;5. 瘘孔; 6. 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脓肿;7. 新骨生成; 8. 骨小梁的变化;9. 关节强直、拘缩;10. 软组织缺损、瘢痕;11.骨缺损等外伤性慢性骨髓炎患者; 12. 骨缺损; 13. 假关节、骨折;14. 畸形;15. 异物及内固定。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形成特征:
由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急性败血症样发病的少了,而形成为非典型的病例不断增加,大量的新生骨包壳 围住死骨,死骨量小、骨小梁消失,骨硬化。X线片示骨破坏及高密度减低区混杂出现。
手术适应症
(一)局部症状 ①.脓肿形成(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织炎、骨髓内脓肿)②瘘孔形成; ③死骨; ④骨髓内肉芽 ⑤骨不愈合 ⑥.假关节 ⑦.畸形 ⑧.异物(髓内钉及钢板等内固定材料) (二)全身症状①.败血症 ②.恶性变(瘘孔癌、肉瘤)。 根据不同的病态,制定不同的手术方法。 术前处置及检查呈慢性的病例出现急剧的炎症症状时,按急性 骨髓炎处理,行局部固定,抗生素及中药应用,在短时间内可缓解症状。 但如果长期多处瘘孔反复发作,或炎症复发时应积极手术。笔者认为,不应该等软组织症状消退,体温正常才 手术,而应按急诊手术处理。为了根治,理必须充分阅片,把握骨病灶的范围及软组织病灶范围,设计手术 切口。切口应避开神经、大血管及瘘孔。
全身检查包括
①. 血液:白血球、C反应蛋白、血沉、血清总蛋白、A/G比值、血糖。 ②. X线检查:平片、断层、瘘孔 造影。CT、MRI尽可能作,但不列为常规。③. 骨扫描。④. 脓瘘孔细菌培养,药敏试验。手术方针及处置排脓 慢性骨髓炎治疗的原则 :充分的病灶清除,刮除髓内炎性肉芽组织及硬化骨壁,摘除死骨,以新鲜、带血运的 组织填充死腔 ,封闭创面。对病灶进行持续冲洗术。如有假关节及骨不愈合,可行外固定架固定,也可用石膏 固定及骨牵引治疗。慢性骨髓炎的病状不同,所以,一定要根据病理改变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 没有瘘孔,或 暂时瘘孔闭合而又复发,骨髓及软组织内形成脓肿时,即使是是慢性急性发作的炎症症状,为防止炎症扩散, 必须早期切开排脓减压。时刻牢记,慢性骨髓炎仅做排脓,不能根治。
排脓方法:
①穿刺 ②切开 ③骨皮质开窗 ④引流 a.穿刺 多用于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为了解病灶大小,有时注入造影剂。但慢性骨髓炎,骨硬化,穿刺 难以成功。 b.切开 与穿刺相比,可以充分排脓。对深部脓肿及骨髓脓肿,必须广泛切开并行病灶清除。慢性骨髓炎 复发通过简单的切开不能根治的,与单纯穿刺没什么两样。 c.骨皮质开窗 急性骨髓炎初期的方法,即使在慢性剧痛期骨髓内有脓肿,也必须进行骨皮质开窗,为进行 根治病灶清除开窗应大。如病变长可行分段开窗术。开窗时,横径0.8-1.0CM,过宽易发生病理骨折。 d.引流 骨开窗及病灶清除后,必须引流,最彻底的引流为放入多路冲洗管进行持续冲洗。骨病灶及软组织 病灶内应放置冲洗管。如病灶长,冲洗液中加入有效抗生素或中药制剂。病灶清除是骨髓炎手术的基本技术,包 含骨病灶及软组织病灶清除,如切除坏死组织、不良肉芽、死骨,瘢痕及异物等。在病灶清除时注意尽可能不破 坏骨的连续性,尽可能的保护正常骨。 通过术前检查能预测病灶清除的范围,通过瘘孔造影能了解脓肿及死腔的范围,但死腔被肉芽组织充满时,就不 能清楚的描绘出,但全体CT像能清楚描绘长管骨厚薄,管状结构的破坏程度及软组织脓肿的部位及大小。断层造 影能观察骨脓肿的大小,死骨及骨膜反应情况。特别对外伤性骨组织的内固定材料软外固定器使用的病例有效. 对内固定材料的病例MRI不能应用。有瘘孔时从瘘孔注入美蓝,将坏死组织染色,避免手术中遗留病灶,但应注意, 染色的范围一般小于病灶的实际范围. 开放疗法或闭锁疗法,各自的清除范围不均;开放疗法骨切除的范围大,与软组织分离的骨必须清除,保留不 游离的骨。 1. 长管骨内病灶切除 沿骨长轴进行开骨,不要使骨的管状结合受到破坏而影响骨的强度。 2. 死骨切除 有死骨时可进行外科治疗。大的死骨切除必须开窗。最近大块死骨的血源性慢性骨髓炎较少 见。对于外伤性骨髓炎,死骨被新生骨包围,切除容易。笔者做法是:仅摘除完全游离的死骨,对缺血肉眼看不到 出血但不分离的死骨(也叫缺血骨)手下留情,予以保留。曾有这样的病例:髓内充满脓液炎性肉芽组织,皮质 骨与骨膜大段分离,大段骨缺血,坏死,但不游离,作者对其内外放置冲洗管,待其髓内髓外炎症消除后,大段 缺血坏死骨反而复活。从而避免因大段骨缺损而引起终生残疾。 3. 瘘孔切除 笔者一般不切除瘘孔,也不从瘘孔处引流及放引流管。因为切除瘘孔,分离不清,易造成皮肤 缺损。只要髓内炎症清除,瘘孔经过刮除,一般能按时愈合。 4. 骨切除 骨病灶包括部分正常骨一并切除,是好的办法,但会造成广泛的骨大段缺损,而重建造成困难。 骨切除的修复方法为:1).带血管骨移植修复 2).骨痂延长术;3). Papineau法 笔者在有限的病灶清除之后,一期同时游离骨移植,主要用自体髂骨、胎儿骨及人造骨。术后持续冲洗,口 服中药,均取得成功。有关问题另文报道。 5. 截肢 由于医术的进步,截肢的适应症很少,但下列情况必须截肢: ①.致死的败血症为挽救生命 ②.淀 粉样蛋白症及瘘孔,皮肤癌症不能治疗的 ③.外伤性骨髓炎,软组织广泛缺损不可能修复,知觉运动均不能恢复, 且炎症不能治疗的;④.恶病质,经济极为困难,又难以治疗的 ⑤.小指无名指末节骨髓炎指节坏死,不能治疗, 截除后不影响功能的; ⑥.合并糖尿病症状的重症非负重的骨髓炎患肢。 6.异物去除 骨髓腔内的异物,原则上去除,外伤性骨髓炎,去除内固定后,多能病灶清除,但骨没有愈合 的去除内固定后会发生错位 ,纠正的办法是去除钢板、髓内针后,外固定或内外固定都不做,只做骨牵引,按 新鲜骨折治疗。对于骨折(病理骨折)发生愈合的症状,可做局部固定,固定形式多采用创伤外固定架固定, 其效果也不错。对近关节部及骨广泛疏松无法固定时,常采用牵引,也能达到炎症治愈、骨愈合的目的。因为早 期肌肉及关节适应训练,并不影响炎症治疗及骨愈合。以上两种固定的优点是:可尽早让患者活动主要关节肌肉。
封闭死腔
1.Saucerization(蝶形化)但对骨的损伤大易造成骨折。Brodie脓肿及近关节部感染不可采取。 2.闭锁性局部持续冲洗。冲洗中,通过肉芽组织增生及血肿机化,充填死腔 3.死腔充填法 ①骨移植 a. 自体骨移植 b. Papinean法(加拿大) c.Jadet的decortication法(法国) ②各种软组织移植如带血管蒂及游离肌皮瓣移植,大网膜移植等。 ③混入抗生素的骨水泥充填法及庆大霉素链珠法。

7、骨髓炎手术后已经4,5个月,但是骨头不愈合(腓骨).请问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法??

骨髓炎是由化脓性细菌所引起的骨膜、骨皮质和骨髓的炎症。理论上讲,在抗菌药物十分发达的今天,该病应当不是什么难治之症。但临床实践却并非如此。许多骨髓炎患者由于疾病形成畸形,关节强直而致残,部分患者由于窦道长期不愈而致皮肤癌变,更重要的是部分患者由于无法疗治需要截肢,甚至死亡。从发病部位上看,多发于四肢,下肢较多,其中胫骨、股骨最多。它的感染途径基本上可分为三种:

1、 血源性骨髓炎
血源性骨髓炎主要是由人体自身免疫功能低下,如有感冒或轻微的皮肤擦伤导致化脓性细菌由血液进入骨内所引起的炎症,感染部位一般无明显的外伤史。本病多见于儿童发病后可见高烧39度以上,血沉加快,白细胞化验多在15000-30000之间,x线视有骨膜反应,局部皮肤温度 过高,并有深压痛。

2、 创伤性骨髓炎
创伤性骨髓炎是由身体创伤所引起骨外露(如开放性骨折等)或皮肤破裂引起的肌肉组织深部感染(如失神经性的骨外露)后,细菌通过血液潜入骨组织所引起的骨感染,本病一般表现为局部有流脓窦道,伤口皮温过高,血化验表现为血沉加快,白细胞增多,X线视有明显骨破坏。

3、 医源性骨髓炎
医源性骨髓炎是一种广义上的创伤性骨髓炎,它是医院在做骨科手术过程中,由于消毒不彻底或无菌意识淡漠所引起的骨感染。它虽然是骨科手术中少见的病历,但是它却是 骨感染的三大途径之一。其症状与创伤性骨髓炎一样。
中医认为骨髓炎是由人体正气不足,肝肾阴亏,邪毒蕴盛,阴液亏损,抗邪能力低下,此时再感外邪的侵犯,蕴滞于内,化热成脓,从而导致骨质的破.骨髓炎在保守治疗无效后,应及时行手术治疗,其中手术的质量是治疗的 前提,而术后护理和术后大量应用中药是治疗的关键,治愈后按期使用抗 复发中药是治疗的保障。如果能够作到以上三点,特别 是抗复发中药的 应用,那么骨髓炎的终身治愈是没有问题的。

慢性骨髓炎的治疗
Osteomyelitis of Treatment of Chrohic
急性骨髓炎治疗不当,多发展为经久不愈的慢性骨髓炎。近年来伴随灾害事故、交通事故的增加,继发于 开放骨折及手术感染的患者正迅速增加。致病菌多为金葡菌,外伤引起的多系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革兰氏阴 性菌。慢性骨髓炎骨营养中断,造成骨坏死,易形成死骨,仅用中药及抗生素多不能治愈,多数应手术治疗。 骨髓内形成脓肿、骨髓内压力增高 ,骨髓内血流中断,骨膜下形成脓肿而致骨坏死、病理骨折、甚至大段骨 坏死造成的骨缺损。临床上多伴有继发瘘孔,反复排脓。如瘘孔闭塞,局部就会发热、肿痛、淋巴结肿大、全 身发热、白血球增高和血沉加快等。如长年瘘孔不闭,极有可能会发生瘘孔区组织癌变,而不得不截肢。
下列情况应积极手术治疗:
(一)局部情况: 1、脓肿形成,包括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组织炎、骨髓内脓肿; 2、瘘孔; 3、死骨; 4、骨不愈合 及假关节; 5、骨髓内炎性肉芽; 6、畸形; 7、异物如钢板、髓内钉等存留。 (二)全身情况如: 败血病、恶性变、反复发作。 慢性骨髓炎因病情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同,病灶清除,持续冲洗 是定型的基本方法,在有充分把握治愈炎 症的基础上,可一期植骨,修复骨缺损;一期截骨矫形;一期关节成形术;同时以内外固定,使骨得以修复。 对合并关节病变的应该可以一期同时处理尽可能保留关节功能,中药具有重要治疗价值,可以改善贫血,提高 免疫力,对耐药菌有良好疗效,不能完全依赖抗菌素。
概述
如局部血运良好,即使有感染,机体对细菌具有防御功能,炎症也能迅速消退。投入的抗生素也容易达到 骨 病灶部而发挥效力。慢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就是局部缺乏血运,因此,抗生素不能彻底治疗炎症。虽然 抗生素的临床应用,对急性骨髓炎的治疗非常有效,但无论是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对慢性骨髓炎就不那么 明显。由于慢性骨髓炎骨组织病灶破坏,坏死,周围组织瘢痕,局部血运缺乏,抗生素不能到达病灶,这是骨 髓炎难治的原因。因此,必须通过手术清除病灶,改善局部血运,才能使抗生素发挥效力。 首先,从瘘孔或手术创口内组织行细菌培养,确定细菌种类及细菌敏感性.一般用青霉素族、头孢霉素族及氨基 糖甙类抗生素。最近MRSA耐药菌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得已也选用四环素族 。但致病菌不能确定的病例不少, 如不能培养出细菌,就按照耐药菌用药。值得注意的是,弱毒菌感染也有增加的趋势。多种抗生素并用,及广 谱抗生素大量应用,确有协同作用,但考虑到副作用及耐药菌的增加,尽可能避免多组并用,如要并用最好是 选择具有杀菌作用的抗生素。一般认为抗生素到达骨的浓度低,所以应选择透骨吸收较好的抗生素。 笔者认为术后应用抗生素4-6周,慢性骨髓炎在术后应用抗生素6周后,一般血沉,CRP,血细胞已正常化, 如果反复再发瘘孔持续存在,也不能漫无边际的投入抗生素。应细心研究创口不闭合的原因,决定再次手术。 抗生素的局部使用,必须和手术结合才有效。持续冲洗及庆大霉素、先锋霉素、中药链珠均有效,原因是 局部高浓度的抗生素。术中创面也应撒入抗生素。有时从洗净管间断注入抗生素,但注射时,应注意逆行感染。 手术治疗法 慢性骨髓炎多数有手术适应症,应按照其病理状态制定治疗方针,在抗生素的作用下,积极手术治疗。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病理特征:
1.死骨;2. 肉芽;3. 死腔、空洞;4.骨包壳;5. 瘘孔; 6. 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脓肿;7. 新骨生成; 8. 骨小梁的变化;9. 关节强直、拘缩;10. 软组织缺损、瘢痕;11.骨缺损等外伤性慢性骨髓炎患者; 12. 骨缺损; 13. 假关节、骨折;14. 畸形;15. 异物及内固定。
慢性血源性骨髓炎的形成特征:
由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急性败血症样发病的少了,而形成为非典型的病例不断增加,大量的新生骨包壳 围住死骨,死骨量小、骨小梁消失,骨硬化。X线片示骨破坏及高密度减低区混杂出现。
手术适应症
(一)局部症状 ①.脓肿形成(骨膜下脓肿,软组织蜂窝织炎、骨髓内脓肿)②瘘孔形成; ③死骨; ④骨髓内肉芽 ⑤骨不愈合 ⑥.假关节 ⑦.畸形 ⑧.异物(髓内钉及钢板等内固定材料) (二)全身症状①.败血症 ②.恶性变(瘘孔癌、肉瘤)。 根据不同的病态,制定不同的手术方法。 术前处置及检查呈慢性的病例出现急剧的炎症症状时,按急性 骨髓炎处理,行局部固定,抗生素及中药应用,在短时间内可缓解症状。 但如果长期多处瘘孔反复发作,或炎症复发时应积极手术。笔者认为,不应该等软组织症状消退,体温正常才 手术,而应按急诊手术处理。为了根治,理必须充分阅片,把握骨病灶的范围及软组织病灶范围,设计手术 切口。切口应避开神经、大血管及瘘孔。
全身检查包括
①. 血液:白血球、C反应蛋白、血沉、血清总蛋白、A/G比值、血糖。 ②. X线检查:平片、断层、瘘孔 造影。CT、MRI尽可能作,但不列为常规。③. 骨扫描。④. 脓瘘孔细菌培养,药敏试验。手术方针及处置排脓 慢性骨髓炎治疗的原则 :充分的病灶清除,刮除髓内炎性肉芽组织及硬化骨壁,摘除死骨,以新鲜、带血运的 组织填充死腔 ,封闭创面。对病灶进行持续冲洗术。如有假关节及骨不愈合,可行外固定架固定,也可用石膏 固定及骨牵引治疗。慢性骨髓炎的病状不同,所以,一定要根据病理改变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 没有瘘孔,或 暂时瘘孔闭合而又复发,骨髓及软组织内形成脓肿时,即使是是慢性急性发作的炎症症状,为防止炎症扩散, 必须早期切开排脓减压。时刻牢记,慢性骨髓炎仅做排脓,不能根治。
排脓方法:
①穿刺 ②切开 ③骨皮质开窗 ④引流 a.穿刺 多用于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为了解病灶大小,有时注入造影剂。但慢性骨髓炎,骨硬化,穿刺 难以成功。 b.切开 与穿刺相比,可以充分排脓。对深部脓肿及骨髓脓肿,必须广泛切开并行病灶清除。慢性骨髓炎 复发通过简单的切开不能根治的,与单纯穿刺没什么两样。 c.骨皮质开窗 急性骨髓炎初期的方法,即使在慢性剧痛期骨髓内有脓肿,也必须进行骨皮质开窗,为进行 根治病灶清除开窗应大。如病变长可行分段开窗术。开窗时,横径0.8-1.0CM,过宽易发生病理骨折。 d.引流 骨开窗及病灶清除后,必须引流,最彻底的引流为放入多路冲洗管进行持续冲洗。骨病灶及软组织 病灶内应放置冲洗管。如病灶长,冲洗液中加入有效抗生素或中药制剂。病灶清除是骨髓炎手术的基本技术,包 含骨病灶及软组织病灶清除,如切除坏死组织、不良肉芽、死骨,瘢痕及异物等。在病灶清除时注意尽可能不破 坏骨的连续性,尽可能的保护正常骨。 通过术前检查能预测病灶清除的范围,通过瘘孔造影能了解脓肿及死腔的范围,但死腔被肉芽组织充满时,就不 能清楚的描绘出,但全体CT像能清楚描绘长管骨厚薄,管状结构的破坏程度及软组织脓肿的部位及大小。断层造 影能观察骨脓肿的大小,死骨及骨膜反应情况。特别对外伤性骨组织的内固定材料软外固定器使用的病例有效. 对内固定材料的病例MRI不能应用。有瘘孔时从瘘孔注入美蓝,将坏死组织染色,避免手术中遗留病灶,但应注意, 染色的范围一般小于病灶的实际范围. 开放疗法或闭锁疗法,各自的清除范围不均;开放疗法骨切除的范围大,与软组织分离的骨必须清除,保留不 游离的骨。 1. 长管骨内病灶切除 沿骨长轴进行开骨,不要使骨的管状结合受到破坏而影响骨的强度。 2. 死骨切除 有死骨时可进行外科治疗。大的死骨切除必须开窗。最近大块死骨的血源性慢性骨髓炎较少 见。对于外伤性骨髓炎,死骨被新生骨包围,切除容易。笔者做法是:仅摘除完全游离的死骨,对缺血肉眼看不到 出血但不分离的死骨(也叫缺血骨)手下留情,予以保留。曾有这样的病例:髓内充满脓液炎性肉芽组织,皮质 骨与骨膜大段分离,大段骨缺血,坏死,但不游离,作者对其内外放置冲洗管,待其髓内髓外炎症消除后,大段 缺血坏死骨反而复活。从而避免因大段骨缺损而引起终生残疾。 3. 瘘孔切除 笔者一般不切除瘘孔,也不从瘘孔处引流及放引流管。因为切除瘘孔,分离不清,易造成皮肤 缺损。只要髓内炎症清除,瘘孔经过刮除,一般能按时愈合。 4. 骨切除 骨病灶包括部分正常骨一并切除,是好的办法,但会造成广泛的骨大段缺损,而重建造成困难。 骨切除的修复方法为:1).带血管骨移植修复 2).骨痂延长术;3). Papineau法 笔者在有限的病灶清除之后,一期同时游离骨移植,主要用自体髂骨、胎儿骨及人造骨。术后持续冲洗,口 服中药,均取得成功。有关问题另文报道。 5. 截肢 由于医术的进步,截肢的适应症很少,但下列情况必须截肢: ①.致死的败血症为挽救生命 ②.淀 粉样蛋白症及瘘孔,皮肤癌症不能治疗的 ③.外伤性骨髓炎,软组织广泛缺损不可能修复,知觉运动均不能恢复, 且炎症不能治疗的;④.恶病质,经济极为困难,又难以治疗的 ⑤.小指无名指末节骨髓炎指节坏死,不能治疗, 截除后不影响功能的; ⑥.合并糖尿病症状的重症非负重的骨髓炎患肢。 6.异物去除 骨髓腔内的异物,原则上去除,外伤性骨髓炎,去除内固定后,多能病灶清除,但骨没有愈合 的去除内固定后会发生错位 ,纠正的办法是去除钢板、髓内针后,外固定或内外固定都不做,只做骨牵引,按 新鲜骨折治疗。对于骨折(病理骨折)发生愈合的症状,可做局部固定,固定形式多采用创伤外固定架固定, 其效果也不错。对近关节部及骨广泛疏松无法固定时,常采用牵引,也能达到炎症治愈、骨愈合的目的。因为早 期肌肉及关节适应训练,并不影响炎症治疗及骨愈合。以上两种固定的优点是:可尽早让患者活动主要关节肌肉。
封闭死腔
1.Saucerization(蝶形化)但对骨的损伤大易造成骨折。Brodie脓肿及近关节部感染不可采取。 2.闭锁性局部持续冲洗。冲洗中,通过肉芽组织增生及血肿机化,充填死腔 3.死腔充填法 ①骨移植 a. 自体骨移植 b. Papinean法(加拿大) c.Jadet的decortication法(法国) ②各种软组织移植如带血管蒂及游离肌皮瓣移植,大网膜移植等。 ③混入抗生素的骨水泥充填法及庆大霉素链珠法。
http://www.noh18.com/gsy/manxin1.htm

8、我母亲40多年的骨髓炎,有痊愈的方法吗?

我不反对手术,但很大可能手术也不能根治。劝楼主换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所有的疾病都能根治吗?糖尿病、高血压只要控制好,一样有快乐的生活.建议:
1.急性期:消炎(打吊针),制动(卧床)。最少一周。
2.缓解期:加强营养(瘦肉、牛奶、鸡蛋)锻炼身体(有氧运动),体质好=抵抗力强=复发少、不复发
与根治有和不同。

9、得了脊髓炎是因为什么造成的?

脊髓炎是指由病毒、细菌、螺旋体、立克次体、寄生虫、原虫、支原体等病原体感染引起,或由感染所致的脊髓灰质或(和)白质的炎性病变。以下肢体瘫痪、感觉障碍和植物神经功能障碍为其临床特征。
病因
1.病毒性脊髓炎 如脊髓灰质炎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带状疱疹病毒、EB病毒、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巨细胞病毒、人类T淋巴细胞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所致的脊髓炎。
2.细菌或螺旋体性脊髓炎 如结核杆菌、梅毒螺旋体等所致的脊髓炎。
3.寄生虫性脊髓炎 如弓形虫等导致的脊髓炎。
4.其他 预防接种后脊髓炎、原因不明的脊髓炎等。

10、哪些病症不用坐牢,具体。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1、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可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2、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R on T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具体参见注释中靶器官受损相应条款。 

5、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或者不需要、难以手术治疗,但病情严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严重并发症,且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心血管疾病。

6、急性肺栓塞。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1、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1、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出血、腹水、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2、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3、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发作或慢性肝衰竭。 

4、消化道反复出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且持续重度贫血。 

5、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6、肠道疾病:如克隆病、肠伤寒合并肠穿孔、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全结肠切除、小肠切除四分之三等危及生命的。 

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免疫性肾病等。 

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1、严重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性疾病并有昏睡以上意识障碍、肢体瘫痪、视力障碍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脓肿、乙型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及严重的脑外伤等。 

2、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疾病与损伤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生活难以自理。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包括肌萎缩侧索硬化、进行性脊肌萎缩症、原发性侧索硬化和进行性延髓麻痹)等;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等;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3、癫痫大发作,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每月发作仍多于两次。 

4、重症肌无力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疾病,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锥体外系疾病所致的肌张力障碍(肌张力过高或过低)和运动障碍(包括震颤、手足徐动、舞蹈样动作、扭转痉挛等出现生活难以自理)。

如帕金森病及各类帕金森综合症、小舞蹈病、慢性进行性舞蹈病、肌紧张异常、秽语抽动综合症、迟发性运动障碍、投掷样舞动、阵发性手足徐动症、阵发性运动源性舞蹈手足徐动症、扭转痉挛等。 

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脑垂体瘤需要手术治疗、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兴氏综合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危象、甲状腺机能减退症出现严重心脏损害或出现粘液性水肿昏迷,甲状旁腺机能亢进及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症出现高钙危象或低钙血症。

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糖尿病并发心、脑、肾、眼等严重并发症或伴发症,或合并难以控制的严重继发感染、严重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心:诊断明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

脑:诊断明确的脑血管疾病,出现痴呆、失语、肢体肌力达IV级以下。 

肾:诊断明确的糖尿病肾病,肌酐达到177mmol/L以上水平。 

眼:诊断明确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达到增殖以上。 

九、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1、再生障碍性贫血。 

2、严重贫血并有贫血性心脏病、溶血危象、脾功能亢进其中一项,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4、恶性组织细胞病、嗜血细胞综合征。 

5、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 

6、严重出血性疾病,有重要器官、体腔出血的,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严重脏器损伤和术后并发症,遗有严重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1、脑、脊髓损伤治疗后遗有中度以上智能障碍,截瘫或偏瘫,大小便失禁,功能难以恢复。 

2、胸、腹腔重要脏器及气管损伤或手术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胸腹腔内慢性感染、重度粘连性梗阻,肠瘘、胰瘘、胆瘘、肛瘘等内外瘘形成反复发作;严重循环或呼吸功能障碍,如外伤性湿肺不易控制。 

3、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 

十一、各种严重骨、关节疾病及损伤 

1、双上肢,双下肢,一侧上肢和一侧下肢因伤、病在腕或踝关节以上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手指缺损6个以上,且6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掌指关节处离断,且必须包括两个拇指缺失。 

2、脊柱并一个主要关节或两个以上主要关节(肩、膝、髋、肘)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脊柱伸屈功能完全丧失。 

3、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疗后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闭塞或感染,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4、主要长骨的慢性化脓性骨髓炎,反复急性发作,病灶内出现大块死骨或合并病理性骨折,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二、五官伤、病后,出现严重的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1、伤、病后双眼矫正视力<0.1,经影像检查证实患有白内障、眼外伤、视网膜剥离等需要手术治疗。内耳伤、病所致的严重前庭功能障碍、平衡失调,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咽、喉损伤后遗有严重疤痕挛缩,造成呼吸道梗阻受阻,严重影响呼吸功能和吞咽功能。 

3、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二度张口困难、严重咀嚼功能障碍。 

十三、周围血管病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患肢有严重肌肉萎缩或干、湿性坏疽,如进展性脉管炎,高位深静脉栓塞等。 

十四、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 

十五、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影响机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 

2、身体状况进行性恶化。 

3、有严重后遗症,如偏瘫、截瘫、胃瘘、支气管食管瘘等。 

十六、结缔组织疾病及其他风湿性疾病造成两个以上脏器严重功能障碍或单个脏器功能障碍失代偿,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等。 

十七、寄生虫侵犯脑、肝、肺等重要器官或组织,造成继发性损害,伴有严重功能障碍者,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八、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以下职业病: 

1、尘肺病伴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职业中毒,伴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其他职业病并有瘫痪、中度智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0.1、严重血液系统疾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其中一项,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十九、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上同时患有两种以上严重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一项或几项疾病程度。 

(10)急性化脓性脊髓炎形成大块死骨扩展资料: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

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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