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性脊髓炎和慢性脊髓炎的区别?
急性脊髓炎一般指的是突然发生的,发病时间短,症状明显,治疗一般很快可以治愈。
慢性脊髓炎一般都是长期的慢性刺激和急性病迁延不愈导致的。慢性病症状一般不明显,但由于长期存在,用药效果不明显。
2、脊髓炎和脊髓灰质炎一样吗?
不一样!脊髓炎和脊髓灰质炎,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疾病的。脊髓灰质炎目前在中国已经非常少见了,这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疾病,主要是因为病毒感染所导致的。病毒感染导致脊髓前角细胞出现损伤,患者是出现下运动神经元瘫痪的表现,比如肌肉的萎缩,肌肉的无力、肉跳,腱反射是减弱的,病理征是阴性的。而脊髓炎是机体非特异性炎症反应导致的,与病毒感染没有直接的关系,患者是出现上运动神经元瘫痪,伴有明显的感觉平面、腱反射是活跃的,病理征是阳性的,因此两者是截然不一样的。
3、脊髓炎和脊髓灰质炎是一种病吗?
脊髓灰质炎脊髓炎不是一种病症。脊髓炎发生考虑很可能是因为有病毒感染或者是螺旋体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患者的这种情况,一定要尽快到正规的医院和医生进行沟通,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程度和年龄作出对症的治疗方案,治疗期间一定要积极配合。
4、急性脊髓炎和脊髓炎有哪些区别?
急性脊髓炎是突发性导致脊髓损害平面以下截瘫,它是脊髓炎类型中的一种
5、急性脊髓炎和脊髓炎有什么区别
因为不知道具体是什么脊髓炎,用一般性方法有这些,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脊髓炎治疗措施1、早期用氢化可的松100-200mg或地塞米松5-10mg静滴,每日一次,7-10d后如病情稳定改为强的松30mg口服。随病情好转可逐渐减量。
2、20%甘露醇250ml静滴1次/d脱水,706代血浆500ml静滴,1次/d改善脊髓微循环。 3、给予大剂量维生素B族制剂和胞二磷胆碱等神经营养药物。
4、适当选用抗生素预防呼吸道及泌尿系感染。 5、定时翻身拍背预防褥疮。加强患肢功能锻炼,防止肢体畸形。
急性脊髓炎是一种急性起病的脊髓炎症性疾病。其病变常发生在胸段脊髓,如果病变仅侵犯几个节段脊髓的灰质和白质,称为横贯性脊髓炎,如果病变不断地向上发展,则称为上升性脊髓炎。确切的病因还不十分清楚,可能是病毒感染或因病毒感染后机体的自体免疫反应所引起。也有少数病人是在疫苗接种后发病。外伤、过度疲劳可以是本病的诱发因素。
脊髓炎多见于男性青壮年,任何季节均可发病,但以春、冬季较为常见。多数病人在脊髓炎发病之前1~3周有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史,例如有发热、咳嗽、全身酸疼等症状。
脊髓炎的症状常为急骤发生,往往先有胸背或腹部酸痛、束带感(好象有一根带子紧束在身体上的感觉)。双下肢软弱乏力,行走困难,并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发展至完全瘫痪。同时,两下肢也感觉麻水,在脊髓病变节段水平以下的皮肤感觉减退或消失。并伴有大小便功能障碍,大小便潴留或失禁。在病损节段水平以下有皮肤无汗或少汗、苍白、干燥、趾(指)甲松脆等表现。如颈段脊髓也受到损害,则上、下肢都可瘫痪,甚至还可出现呼吸困难,这是因为高颈段脊髓受累后呼吸肌也导致瘫痪。此为十分严重的情况,应将病人迅速送医院抢救。
瘫痪的肢体,在病程的早期为弛缓性瘫痪,亦称软瘫,此时肢体肌张力减低,腱反射消失。经1~3周后,逐渐转变为痉挛性瘫痪,亦称硬瘫,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巴彬斯基征阳性。患者经适当的治疗后,度过了急性期,多数病人其瘫痪肢体的肌力可逐渐恢复,约有半数病人在病后几个月内可以站立、行走。
化验检查可发现血白细胞计数正常或轻度增加,腰椎穿刺作压颈试验显示椎管腔通畅,脑脊液中的细胞数及蛋白质含量正常或轻度增加,细胞增多主要为淋巴细胞,糖及氯化物含量正常。脊椎X线片显示正常。
根据上述临床特点,诊断并不困难,但也有一些神经系统疾病如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炎、硬脊膜外脓肿、脊椎结核等,有时易与急性脊髓炎混淆,需要由医生作仔细鉴别。
患了急性脊髓炎的病人应该给予怎样治疗呢?首先,应重视护理,因为病人的肢体瘫痪,整天躺在床上,不能自己翻身,臀部很容易发生褥疮,因此需要良好的护理。应经常帮助病人翻身,保持被褥清洁、柔软。如果有排尿障碍,需给予导尿,最好是保留导尿。并应用0.02%呋喃西林溶液冲洗膀胱,每次100毫升,每4~6小时一次。放入上述冲洗液后保留30分钟再放出,再将引流管夹住,使膀胱内保持一定容量,防止痉挛性小膀胱的发生。因为病人的肢体既不能自主地活动又往往感觉丧失,所以要防止烫伤。对于肢体长期瘫痪的病人,足部因经常受棉被压迫而容易发生足下垂,因此,应在足部置放护架。在药物治疗方面,于急性期可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加氢化可的松2O0毫克或地塞米松10毫克,置于葡萄糖水中静脉点滴,每天1次,连续7~10天,以后可改为强的松口服。维生素B族,地巴唑、神经细胞活化剂均可应用。此外,可应用中医中药,于急性期可给予清热解毒药,如银花、翘、板蓝根、大青叶、黄芩、知母、泽泻、生甘草、牛膝等,煎场服用。如有呼吸肌瘫痪,出现呼吸困难,应给予人工呼吸,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需作气管切开。还应注意合并症的治疗,如褥疮、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体疗和针灸对促进瘫痪肢体的恢复很有帮助,在病程早期对瘫痪肢体作按摩、被动运动,以改善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当肌力有所恢复时应鼓励病人作力所能及的主动运动,促使肌力早日恢复正常。
6、脊髓炎和急性脊髓炎的区别有哪些?
急性脊髓炎(acutemyelitis)是指各种自身免疫反应(多为感染后诱发,个别为疫苗接种后或隐源性原因)所致的急性横贯性脊髓炎性改变,又称急性横贯性脊髓炎,是临床上最常见的一种脊髓炎。该病是指非特异性炎症引起脊髓急性进行性炎性脱髓鞘病变或坏死,病变常局限于脊髓的数个节段,主要病理改变为髓鞘肿胀、脱失、周围淋巴细胞显著增生、轴索变性、血管周围炎症细胞浸润。胸髓最常受累,以病损水平以下肢体瘫痪、传导束性感觉障碍和尿便障碍为临床特征。
而髓灰质炎是急性传染病,由病毒侵入血液循环系统引起,部分病毒可侵入神经系统。两者是不一样的。
脊髓灰质炎是由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也叫小儿麻痹症。急性脊髓炎是最常见的一种脊髓炎,是由自身免疫反应导致的。
7、任何个人 做出脊灰的判断
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是致残的主要疾病之一。本病无特效治疗方法,但可以应用脊灰疫苗有效地预防。我国政府积极响应第41届(1988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决议,承诺在2000年消灭脊灰。消灭脊灰就是将脊灰野病毒(是指环境中传播的脊灰病毒)作为“物种”在地球上彻底消失。这是人类同疾病斗争的又一壮举。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采取的主要策略是:进一步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保证接种质量,消灭免疫空白,减少脱漏率:在常规免疫的基础上,开展不同形式和不同规模的强化免疫活动;开展和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acuteflaccidparalysis,AFP)病例监测。我国自1994年10月以来没有发现本土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由此说明我国已有3年无本土脊灰野病毒传播的证据,根据全球消灭脊灰证实委员会的建议,目前我国已进入消灭脊灰证实工作的准备阶段。如何维持已经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AFP流行病学与病毒学监测质量,完成消灭脊灰的证实工作,是1996~2000年消灭脊灰工作的重点。值得强调的是:继1995年云南省发现首例缅甸输入的脊灰野病毒病例后,1996年2~4月份云南省又发现了3例输入性野病毒病例。这些脊灰病例均是在入境求医的缅甸籍儿童中发现的。说明在我国的边境地区具有输入脊灰野病毒的危险性,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做好监测工作。提高AFP病例监测质量是我国当前消灭脊灰的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是发现脊灰病例和脊灰野病毒循环,对非脊灰AFP患儿尽早明确病因,并为证实消灭脊灰提供依据。提高AFP监测工作质量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AFP病例报告,这是AFP病例监测的基础,临床医生处在监测工作的前沿,要了解AFP病例报告的有关知识和要求,特别是要明确消灭脊灰为什么要开展AFP病例监测活动。1.AFP定义:是指临床表现为急性起病,以肢体运动障碍为主并伴有肌肉弛缓性麻痹(软瘫)的一组疾病。2.AFP病例(监测系统使用的定义):任何15岁以下的出现急性软瘫的儿童。为便于AFP病例快速报告,卫生部于1994年专门下发文件,规定了14种属AFP病例的病种,即:(1)脊灰;(2)格林-巴利综合征;(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多神经病、原因不明多神经病);(5)神经根炎;(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7)单神经炎;(8)神经丛炎;(9)周期性麻痹(低钾性、高钾性及正常钾性);(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病毒性或原因不明性肌病;(11)急性多发性肌炎;(12)肉毒中毒;(13)四肢瘫、截瘫或单瘫(原因不明);(14)短暂性肢体麻痹。3.消灭脊灰为什么要开展AFP病例监测:由于15岁以下儿童是脊灰发病的高危人群,因此,把15岁以下儿童的AFP病例作为“疑似脊灰”病例进行监测报告,其目的是通过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活动,最大限度地发现真正由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这是AFP监测系统的一项技术要求,即要在所有15岁儿童AFP病例中搜索脊灰野病毒。全球消灭脊灰的监测活动都要做好这项工作。4.质量控制指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消灭脊灰的技术要求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AFP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指标体系:(1)各地区每年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不低于1/10万;(2)80%病例必须在接到报告后的48小时之内进行病例调查;(3)80%AFP病例必须在出现麻痹后14天内,间隔24小时采集双份合格粪便标本;(4)粪便标本要在7天内送到省级脊灰实验室;(5)病例随访表要在75天内送达省级卫生防疫站等。5.AFP病例报告与漏报:卫生部要求所有发现AFP病例的临床医生和卫生工作者都要立即向当地县级卫生防疫站进行报告,这是发现病例最重要的工作。由于AFP病例作为“疑似脊灰”病例报告,也受到传染病管理法的约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下列情况,AFP病例可能漏报:(1)患儿曾就诊,但医生没有发现是AFP病例,无记录也未报告;(2)医生诊断是AFP病例,但无记录也未报告;(3)诊断是AFP病例,有记录,但未意识到或不知道需要报告。漏报的主要原因是医生不知道如何报告或报告意识淡漠。6.主动监测和零病例报告:卫生防疫站负责AFP病例监测的工作人员,每10天到辖区内的监测医院了解AFP病例报告情况,及时发现漏报病例。在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后,若没有发现漏报的AFP病例才能作出零病例报告。医院一定要协助卫生防疫站做好这项工作,防止漏报。7.AFP病例诊断要点:AFP可见于多种疾病,临床医师面对每一例AFP患者,除了要获得详尽可靠病史,首先要认真排除假性麻痹(由骨关节疾病所致的运动障碍),然后才能确定为真性麻痹。根据神经定位不同,应进一步区别上运动神经元麻痹(痉挛性麻痹),还是下运动神经元麻痹(弛缓性麻痹)。值得注意的是急性与严重的上运动神经元麻痹可有一休克期(因其临床表现与下运动神经元麻痹很相似,故这类疾病应作AFP病例报告),如脊髓受累,称脊髓休克期。病变虽累及上运动神经元,但表现肌张力低,腱反射消失,无病理反射。一般经数小时至几周,休克期解除,逐渐出现肌张力高,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阳性。此外,脊髓病变患儿可有尿潴留,可检查学龄儿异常感觉平面,以助定位诊断。根据每例AFP的临床特征,及时进行必要的实验检查,对AFP病因诊断可提供重要依据。首先强调的是粪便标本的脊灰病毒分离,这是一种特异性强,敏感性高的检验方法。首先要对发病两周以内未再服疫苗的AFP患者,间隔24至48小时,收集两份足量粪便(每份应在8克左右)标本,冷冻或冷藏条件下(2~8℃)保存,并在冷藏条件下运送至合格实验室尽快分离病毒(包括脊灰病毒及非脊灰肠道病毒)。此外,实验室检查包括:脑脊液(常规及生化),血清酶(AST、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血清学检查:脑脊液和(或)血中脊灰的特异性IgM抗体(明确近期无服疫苗史)。肌电图,肌肉活组织检查及脊髓磁共振成像(MRI)等。我们曾对80例AFP进行病因分析,研究结果提示,需与脊灰鉴别的疾病主要是格林-巴利综合征,其次是急性脊髓病变,此外尚有一些少见疾病。总之,AFP病例的快速报告,是病例调查、标本采集、病情控制以及病例最终诊断的先决条件,直接影响AFP病例监测质量。8.AFP病例分类标准:当前我国进入消灭脊灰最后阶段,必须把特异性诊断放在首要位置,实行以病毒学为基础的病例分类方法实属必要,即分离到脊灰野病毒的AFP病例才是确诊的“脊灰病例”,以提高病例诊断的特异性,减少假阳性。如果不采用这种分类方法将无法证实消灭脊灰的目标是否达到。而以前使用的分类方法对于脊灰病例的定义为:AFP病例有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即诊断为脊灰病例:(1)从粪便标本中分离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2)与脊灰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联系;(3)发病60天后仍残留麻痹;(4)死亡病例;(5)失访病例。在使用新的分类方法对无粪便标本,而又有残留麻痹,死亡或失访的AFP病例即不能归入确诊病例,也不能排除,因此称之为脊灰临床符合病例。如果太多的AFP病例最后被分类为临床符合病例则意味着监测工作的失败。总之,新的病例分类标准对确诊的脊灰病例定义为由脊灰野病毒引起的病例,并将AFP病例分为确诊、排除和临床符合病例三类,排除病例中包括疫苗相关病例。由于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ralpoliovaccine,OPV)的广泛应用,因服疫苗引起的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VAPP,简称脊灰疫苗相关病例)也开始出现,并得到广泛关注。美国监测资料表明,首次服疫苗者VAPP发生率是再次服疫苗者的29倍,平均每年发生率0.34/100万,说明其发生率极低。经验表明,VAPP往往见于免疫功能低下儿童,在诊断时一定要慎重,任何医生在没有经过省级AFP病例专家诊断小组同意不要对VAPP作出诊断。我国证实消灭脊灰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监测系统要保持其应有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才能全面提高AFP监测质量。因此,处在AFP监测工作前哨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一定要理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病例报告、协助卫生防疫站进行病例调查、采集粪便标本、主动监测和病例随访工作。消灭脊灰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我们要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8、脊髓炎和急性脊髓炎的区别是什么?
病情分析:亚急性的脊髓炎有可能由于脊髓细菌性感染炎症或是无菌检测性感染炎症,这类就需要脑脊液提取之后开展检验看结果比照,脊髓灰质炎归属于这种传染病,关键是这种独特病菌的感染造成的。融合病人你叙述的状况,建议立即去医院神经内科详尽检查,确立实际的确诊。二种变病的预后有一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