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患腰突颈椎病慢性病不能上班,医院不给开假单医疗期怎么办?另外慢性病公司有没有的补偿给员工?
这是不给,另外,公司单位是不会给颈椎病患者补贴,,因为颈椎病不在职业病范畴里、
2、患颈椎病而不能上班,可以要求公司3个月的医疗期吗?
患颈椎病而不能上班,只要有医院证明不宜上班就可以要求公司3个月的医疗期。
1、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看一下属于哪种情况,就享受对应的医疗期。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颈椎病员工医疗期到期不返岗能旷工解除吗
无故旷工达到一定的天数都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每份合同上都有相应的条款的。你可以看看你的合同,如果没有达到规定天数解雇就违法,但是达到或是超过就无话可言,
4、我因颈椎病一直开病假9个月单位也不告诉我医疗期是多久我上班有9年多了要我自已看员工手册我该怎么办
你不用担心,9月都是有钱的,也不要看员工手册了,看劳动法相于病假解释规定吧, 你单位的规定一定要按这个执行,否则无效,可起诉。如果没约定按80%发放,否则依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5、本人患有颈椎病医疗期满后能否得到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吗
一、医疗期
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