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在工地手背处肌腱断烈中指肌腱断了三分二,无名指小拇指肌腱完全断了,能评多少级伤残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无名指肌腱断裂插了二根钢针算不算几级工伤
首先,您要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最快在受伤后三个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用钢针固定肌腱,就算是手术后,手指屈伸功能还是会有障碍,如果出现严重的屈伸功能障碍,那就有十级伤残,赔偿您12个月工资就行了。如果手术后,手指屈伸功能良好,那就没有伤残级别。并非所有的肌腱损伤都有伤残,主要还是看功能恢复的情况决定的。
3、我是左手中环指肌腱断裂能进行伤残鉴定吗?
只要是受伤,都可以做伤残鉴定,但是,您的情况要看看手术后功能恢复的情况,如果手指屈伸功能没有明显的障碍,那就没有伤残级别。如果手术后肌腱粘连,导致手指屈伸功能中度或者重度障碍,那就有工伤十级伤残。
4、右手中指无名指肌腱断裂,属不属于10级工伤
你说的这个情况必须到劳动鉴定部门才可以做决定的,对于肌腱断裂的程度及恢复的程度判定工伤的级别都是不同的。
5、吴江工伤伤残鉴定手续:我的左环指伸肌腱断裂,能不能评到级数?
最多评到10级
恢复的情况,比较理想,
照CT,神经已经接好的话,
很有可能评不上的,
6、左手无名指手筋断了关节囊破裂肌腱断裂,属于几级工伤?
如果丧失功能,构成十级伤残。
职工工伤致左手无名指关节囊破裂、肌腱断裂,无名指不属于四肢大关节,不够成伤残等级。但如果经过治疗,因此手指丧失功能,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 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7、左手无名指肌腱断裂,工伤鉴定的话能评上等级吗?
1:私人所做伤残鉴定评级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即便做了,也是一张废纸
2:建议去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残鉴定有专门的规定
3:如果想自己先看看能不能评级,可以参照伤残鉴定标准
4:版面原因,这里就不列出伤残鉴定标准,请自行查阅
5:对于问题中所述,谁都无法给你准确说你是什么伤残,因为伤残需要你得有医疗那种报告。
8、右手因工伤中指和环指肌腱断裂,但没伤到骨头,请问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伤残等级一共10级。其中第10级伤残(最轻级)中关于指头伤势的有一个情形“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你对比一下,就该明白了,你这伤势还达不到最轻的10级伤残。
不过你可以要求单位负担医疗费用。
9、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我是因工负伤,左手环指肌腱断裂,目前在康复期,现在手功能握拳不能弯曲,用不了力。
我们公司也有一个这样的师傅。。肌腱缝合到恢复是有一定时间的。。在这段时间是要自己多加锻炼才可以的。而且肌腱断裂不在伤残等级范围内,但是属于轻伤范围。。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 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