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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肌腱司法鉴定

发布时间:2020-11-05 23:28:34

1、司法鉴定时,手肌腱和神经多处断裂,属于什么伤害?

你好,手部肌腱损伤,在手外伤中非常常见,多是多发的肌腱损伤,一般情况下肌腱回缩严重,需要手术治疗,一般行肌腱吻合,术后给予石膏托固定,一般固定4~6周,去除石膏后进行功能锻炼.如果是手指的屈伸功能恢复基本正常,应该不遗留功能障碍,但是如果出现肌腱黏连,手指功能障碍,这种情况下,可能影响患者的学习,或者是部分工作能力,在平时活动中能够远走,所以这种情况下评级,一般评委,8级或者9级.具体要看功能恢复最终情况而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手指筋断裂在司法鉴定属于什么伤势

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
应定为十级。具体可参考下列标准中的26条(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标准)。

j)十级
1)颅骨缺损9~24cm2,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cm2;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 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3、夫妻打架导致手指肌腱断裂能做司法鉴定吗

只要是构成伤害,不管双方的关系如何,无论是夫妻、亲朋戚友还是陌生人,都可以做司法鉴定的。

4、左手中指远指背部肌腱断裂司法鉴定应赔偿多少钱

肌腱断裂做吻合术后恢复不正常对手指功能有障碍的话可评十级伤残恢复后正常那就评不了残

5、被公交车撞了,右手环指伸肌腱断裂,能评上伤残吗?如果能评上,是几级伤残?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什么评定?

不构成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属于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按该标准最低等级十级对手指伤残的定义“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或者“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一手环指完全丧失功能为5分),右手环指升肌腱断裂是达不到伤残等级标准的。

6、我家人在工地干了4个多月活,不慎把手碰伤了,工地带看了医院说骨折和肌腱断裂看过了我去做了,司法鉴定

这个要看你们工地之前是否为你们购买了工伤保险,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计发四个月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一个月。不过他多少是没有买的,你 可以根据这个和老板协商解决。

7、右手肌腱断裂6根如果司法鉴定伤残的话,大概会定到几级呢?

这要看损伤的是哪些肌腱,如果损伤的全部是拇指的或者集中在包括食指在内两指功能丧失的话,可定为7-8级伤残。具体结果以法医鉴定为准。

相关法条:
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7.2七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
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5.8.2八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二、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我想问以下法医鉴定的规定?

楼上的 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从事司法鉴定多年的法医?
你说你还是某鉴定所的负责人呢!如果是真的,那中国的法医真是良莠不齐了,真是需要改革了。
楼上的仁兄,你在你们城市都这么做鉴定的吗?你那里错案不少吧?没有检察院纪委的领导请你去喝茶吗?
对于上面的伤者提出的问题,我来替你解答。
我是辽宁一名地市级公安机关的法医,你的这个情况我们是经常遇到的,你们当地的公安机关办案完全没有毛病,是按照正常的诉讼鉴定程序给你做的,为什么呢,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伤害鉴定:你的上肢损伤,是应该等到你治疗终结,也就是上肢的功能恢复后再做鉴定,这个是对你负责的表现。因为根据人体伤害鉴定标准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以鉴定应该按照损伤当时的情况及愈后情况综合判断。你现在上肢有骨折,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里第二十五条规定: 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就是轻伤,你目前评上轻伤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还要看看你上肢功能恢复的程度怎样,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或者按照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如果是伤及到手部的功能,则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以上是从损伤当时和损伤后功能稳定后做轻伤的鉴定标准。
要评上重伤目前来看没有可参照的项目,那只能等到你上肢功能恢复到稳定后再做。如果你的功能受限能达到重伤的鉴定标准,可以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八条的规定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还有以下几条: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你看 如果按照骨折来评定,那就是轻伤,这个就是按照损伤当时的情况来评定的。如果想评上重伤,就要等到上肢功能恢复稳定后,再看你的功能受限到什么程度,这个就是按照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来综合评定的。一般我们这里伤及神经、血管和肌腱的,都要等到伤后三个月到半年,因为神经、血管和肌腱生长的比较缓慢,不像表皮啥的几天一周左右就长好了。
你现在的上肢的功能受限肯定比较重、经过治疗恢复后能好些,如果按照你现在的功能进行评定,那是对你和对犯罪嫌疑人不负责任的表现。
2、为什么有时候要做目前的伤害程度?
因为根据办案单位诉讼时限的限制,不能等到你功能恢复也就是三个月到半年后再处理,因为羁押犯罪嫌疑人都有时限要求,放出来后跑了怎么办,所以有的办案单位就需要法医对目前肯定构成的伤害进行初步的评定,比如构成轻伤就现按照轻伤来处理,等你的功能恢复后再做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再追加起诉,变更处理方式,主要是为了尽可能的限制住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3、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可以再你做完最终的伤害鉴定后,在你做鉴定的公安机关继续做伤残鉴定,主要是与赔偿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标准就按照你的伤残程度来赔偿。评残就是按照你的残疾的程度,也就是手部功能稳定后的伤残程度,来综合评定。和重伤轻伤是两个概念,重伤轻伤主要是量刑的。
4、说明一点
积分我要不要无所谓,我再这里就是为了解答群众的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因为我觉得中国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健全,群众对诉讼对鉴定对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什么的还不是太了解明白,尤其是法医学和医学专业知识。再工作之余我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同时,我也要提醒你,这里的人也是良莠不齐,说什么的都有,你也要有分辨真假的能力,尽量相信公安机关,与你的办案人和鉴定人多保持联系,很多的矛盾都是由于相互之间的不了解不信任,尤其是对专业的知识不了解引起的。尽管现在社会黑暗面很多,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善良的,即使有什么暗箱操作之类的,还要考虑到自己的饭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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