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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中指伸肌腱断裂是否鉴定

发布时间:2020-10-25 01:10:39

1、右手中指筋断裂,肌腱断裂算几级工伤

十级工伤,
最多九级工伤
九级工伤比十级工伤赔的钱多一些

我以前处理过一个十级的工伤的人,也是右手食指前面那两截断了,中指的手指头切掉了一块肉(不过后来补了一块肉填上),最后评了个十级.,

2、右手食指和中指肌腱断裂能否鉴定伤残等级。如果能会是几级伤残

估计也就是个10级撑死9级伤残,因为毕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记住级数越低伤残越严重

3、请问右手中指肌腱断裂能评几级工伤?工伤鉴定书已经下来了

工伤鉴定书里面有伤残鉴定的结论,你下来的是不是工伤认定?就是认定你这个够不构成工伤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才十级,如果以后你手指功能恢复的好,都构不成伤残。你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去做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4、右手中指肌腱断了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工伤10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有骨折;2、关节功能丧失;3、末节离断。符合任何一项都可以评10级工伤。。

5、右手中指伸指肌腱断裂了一半手术及时很成功,恢复好了以后能像以前一样用大力吗?

肌腱完全吻合以后,功能能基本恢复,固定4-6周后要积极锻炼,以免发生粘连

6、请问右手中指伸肌腱断裂是否构成轻伤

谢谢,法医需要过3个月后才能鉴定,如果影响手指功能就是轻伤,若不影响就是轻微伤。

7、工伤右手中指肌腱断裂能评上工伤鉴定级别吗?谢谢

可能是十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其实这个事情不够你现在知不知道能不能评伤残等级,你都应该主动要求公司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事故认定是有有效期的,公司一个月、个人一年。区别在于,如果公司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如果公司超过一个月没有申请,个人去申请的话,医疗费由公司自己承担。
最主要的是,现在大家都没有看到你的问题究竟有多严重,也只是个大概的猜测。你自己申请认定又花不了多少钱,最后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保险,鉴定时产生的费用可以当医疗复查费找公司报销,最终你自己也不吃亏,总比最后后悔的好!

8、右手中指肌腱断裂好恢复吗

你好,通过锻炼能恢复的,不要但心。练3个月左右吧。皮肤麻木是神经受伤了,时间信会慢慢恢复的。。。。。锻练方法:在没有拆石膏之前适当活动手指不管那手指肌腱有没有断裂。因为上石膏肌腱收缩后每个手指都一样要锻炼的,放高手指等于拉开肌腱不让他收缩,在拆后锻炼也好得快。[这是我发现的我原来上石膏小指不方便只能放高小指才舒服,拆石膏后小指比右手的伸得高一些,锻炼也不用那么久,我是一条肌腱断裂包四手指,母指放在外能活动不用锻炼,小指放高后练2月就行。中母无名指要练3个月。]。肌腱断裂在拆石膏当天开始功能练习。只要是积极锻炼,逐渐加强锻炼强度,练3个月左右能恢复9成以上。我30天拆石膏。拆石膏当天开始练习,功能练习.活动开始时,手指不会有动作,就像是手指不听使唤,但坚持下去,就会发现每天都会有进步。多给自己信心。。我原来拆石膏时手指和手背 [练到能握紧拳头时] 也是不能向下弯曲的, 我握紧拳头时手背和前臂慢慢拉开成90度,练习两月才能拉开成90度的[我是说手自己用力给拉开成90度,不是另一手帮压或掰} 握紧拳头时手放在膝盖上另一手抓住拳头向后拉开就成要慢慢拉哦。 热水浸泡时多按摸手。先练抓拳头就是压手指,能握紧拳头时练向后伸也就是拉筋[肌腱},向后拉前臂和手背成90度。用另一只手帮压,压到要感觉到疼痛 ,并在此状态下坚持半分钟以上,活动后可重复做,每天分多组进行,多做握拳动作。练习也不要太大力,防止肌腱再次断裂。活动前如用热水浸泡伤手十五分钟,做按摸。活动时也按摸效果会更好。{我是每天两次,早上一次,下午一次}。注意防止烫伤。活动后肢体应该会变肿,这是正常现象.晚上睡觉时放手高些早上起就容易消肿,白天手也要放手高点,不然也会肿的。可用外用药,练习前10天是很痛的,过了就没有那么痛了。每天你有多长时间就练多久,要多活动哦,休息后又练,,坚持练3个月不要松散练。一般练两月就好得差不多,但不要松散一定要坚持3个月,练得好就没有粘连的。练2月后晚上抓拳头睡觉,3个月后可放开手睡觉。白天抓拳头多做主动练力,就是手自己用力不要另一手帮。手晚上不要吹风。 手没有力可用靡托车离合[刀仔}练或用抓小球练到有力时再用握力器练。抓小球练或用另一只手练灵活度.. 参考资料好大夫网张东坤医生。

9、右手中指肌腱神经血管断裂是否属于轻伤????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146-1996

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损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造成的轻微损害。
2 总则
2.1 本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依据。
2.2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2.3 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例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
2.4 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
2.5 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2.6 本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四肢损伤
5.1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以上;擦伤面积在20c㎡以上。
5.2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5.3 肢体关节、肌腱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5.4 手、足骨骨折。
5.5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0年4月2日 法(司)发[1990]6号)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如是被打去做司法鉴定,然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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