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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踝肌腱踢伤

发布时间:2020-08-28 00:05:00

1、脚踝肌腱拉伤吃什么药

细看下文,看看对有有帮助没有
当时崴的时候有发出响声吗?是脚心朝内那样崴的吗?如果是那你按压一下疼痛的地方,一般是脚踝下面凹陷的地方,那里的小骨头很容易崴出来,其实如果是年轻人,只要忍痛正骨,很容易,不太严重的话几天就好了,软组织是个毛毛,吃几顿好饭,肉加鸡蛋。。。没几天就可以蹦了。。

你先要明确你的脚是否是骨头有问题,这个非常重要,如果骨头出了问题,请到有名的中医院或正骨厉害的地方进行正骨,正骨的时候可能比较疼,不过忍一下就过去了,如果说打针和正骨哪个痛,我还是怕针。。。会正骨的人会让你痛感不很强烈。如果是软组织啦伤,自己注意点别再次拉伤,小养一段时间就好好的了

给你看看我的经历和经验吧

我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崴了次,刚开始1,2天不能走路,一瘸一拐,第三天开始痛感减轻(晚上崴的,第二天早上去医院拍片,说什么问题也没有),肿也消了很多,后来肿基本消的看不出了,但是走路脚踝处总是感觉有异物支撑着,感觉里面有什么东西,就是脚不敢弯曲,在当地也没找到正骨的,也没去找,因为正好可以回家几天了,1周后回家了,回家后找人正骨后1天后就可以活动自如了,具体好像是当时正骨玩就感觉舒服多了,没有了异物感,但是也没敢活动太大幅度,第二天一觉醒来好多了,几天后完全好了,那次对软组织的伤害也很大,不过后来没注意自己就好了。。软组织真算不了什么,主要是骨头。

我有过5+次的崴脚经历,每次剧痛,什么狗屁韧带拉伤,全是胡扯,根本原因在于脚踝处的小骨头错位了,如果不正骨,虽然肿会慢慢消退,痛感也会减轻,但是会造成脚踝处的骨头畸形,我爱踢足球,为了不影响发挥,每次都忍痛正骨的,很疼,但是很成功。另外告诉你很多医生因为经验不足看不出来,或是他们很敷衍,诚意告诫你,别相信拍片,我就拍过一次片,因为不能去经常正骨的地方,那次医生说什么问题也没有,依我的经历,崴脚时听到骨头响声了,肯定错位了,后来还是找人正骨了,正骨多半也会有响声(也许只能自己听到),完了立马好了,最多的时候可能养两天就好了。
崴脚后等最初的剧痛缓解下,试着用手压你感觉疼痛的地方,如果压的时候特别疼(一般情况下你不敢去压的)那多半是骨头崴错位了,崴出来了,请先正骨
记住:最重要的是正骨,韧带这些恢复起来很快的,如果骨头没问题,那热毛巾敷,口服三七片,这方面倒是可以参考很多崴脚的治疗方法,这些都是皮毛,一定要正骨!就回到到这里吧,希望你快速恢复健康

2、为什么那么多运动员都是肌腱受伤?

跟腱是人体最粗大最强壮的肌腱,主要功能是屈小腿和跖屈踝关节。

人能够直立、站稳,能跑、能跳,靠的都是它。跟腱断裂指跟腱组织的断裂。跟腱断裂是很多运动员都会遭遇的伤痛,又被形象地称为“阿喀琉斯之踵”。虽然跟腱断裂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损伤,因为跟腱神经分布不多,大多数跟腱断裂并不是很痛苦。 有些患者甚至不知道如何应对小腿的无力。 很多人形容它。 这就好像是被棍子击中,或者如果有人在后面踢了一脚,那就感觉很弱。 跟腱断裂的特点是受伤时跟腱断裂的声音,以及即刻肿胀,皮下瘀斑,行走无力和抬高脚跟的困难。 跟腱属于筋膜组织,肌肉不属于肌肉组织。 例如,跳绳,100米,紧急停止后加速,小腿的肌肉长度不变,长度变化是跟腱。

这几种情况容易完成跟腱的撕裂:1力量过大跟腱承受不住,百米运动员跟腱受伤是非常常见,有一个原因就是肌肉的力量和爆发力过于强大导致跟腱无法承受,而且在比赛中运动员都会全力以赴,撕裂的风险是非常高的。2跟腱的病变,如肌腱的钙化,跟腱炎,足底筋膜炎,踝关节的活动受限。这些原因都有可能使跟腱变的脆弱,它的承受能力也会降低。3身体水分的缺失,筋膜需要水才能进行水合作用,保持筋膜的弹性。冬天小腿皮肤的干燥就证明表层筋膜缺水。缺水也会使跟腱变得僵硬易损伤。

跟腱锻炼这个词,最早在中国被人们认知,应该是伦敦奥运会刘翔的受伤。当时 他在第一个跨栏后就摔倒。他太出名了,作为中国首个跨栏世界冠军,世界纪录保持者。人们给予了太多的希望。但是不仅仅是高强度运动,即使是普通人,跟腱断裂的概率也是挺高的。如果真的要说预防:就是踏踏实实的热身,老老实实的锻炼。意外是不期而至的。有时候我们根本没办法防范。但走路都有可能摔倒骨折对吧?运动也自然有风险。

3、踢球 脚踝 崴到了,外脚踝 很麻烦! 求大师!

那是肌腱。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腓骨长肌腱。出现这种现象应该是肌腱的支持带损伤了,建议骨科专科就诊。

4、脚踝肌腱损伤应该怎么治疗

肌腱、韧带俗称筋,筋一旦断裂拉伤后,都会引起关节弯曲、伸直活动受限或者是肿胀不适等现象,损伤后其再生能力弱,自身很难修复愈合,所以就会出现弯曲困难,不能达到正常的幅度,有僵硬拉紧感。筋没有得到修复治愈,关节弯曲受限或者是轻肿现象就会很难消除,只要修复损伤的筋,这些症状才能消除。

现在对软组织损伤的方法,一般都是开刀手术缝合,开刀手术针线缝合,也就是把断裂的肌腱两端用针线缝合在一起,实际上它们并没有真正生长连接在一起,只是假相而已,筋再生能力弱,就算缝合得再好,它们没有真正生长相连在一起的,病人关节弯曲同样还是受限的(就如同骨折,虽然上了钢板、钢钉固定,但断骨并没有愈合相连,所以需要用药修复愈合),肌腱断裂不但不能真正生长在一起,而且患者会以为肌腱已经缝合,以后会慢慢长好,而造成了误导,使得患者大大的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要想快速修复软组织损伤,建议选用传统中医治疗,帮助损伤的组织快速生长修复,建议越早治疗越好,时间耽误越久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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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早日康复!!

5、脚踝外侧肌腱断裂有没有后遗症啊?

这个问到我了,感觉你拆石膏后还是要多注意患处有情况多咨询下你的医生比较好。

6、外踝骨折伴肌腱拉伤需要怎么处理

病情分析:外踝骨折,而经过治疗,后期需要循序渐进加大运动负荷,补充营养。才能恢复。
意见建议:功能锻炼就可以了,多长时间能恢复这个要看你功能锻炼的程度了,估计几周时间就差不多。应该注意的是先不要让患肢负重,应该循序渐进的进行。

7、请问在法医鉴定中踢伤和崴伤怎样鉴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0年4月2日 法(司)发[199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现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关于鉴定标准,在法医检案中参照执行。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按系统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3次)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 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2次)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 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 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 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跖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跖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 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 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第三十条 胸部损伤引起气胸 、血胸或者较大面积的单纯性皮下气肿 ,未出现呼吸困难。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第三十一条 胸部受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第三十四条 女性乳房损伤导致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一侧乳房乳腺导管损伤。
第三十五条 腹部闭合性损伤确证胃、肠、肝、脾或者胰挫伤。
第三十六条 外伤性血尿(显微镜检查红细胞>10/高倍视野)持续时间超过二周。
第三十七条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达10平方厘米(儿童酌减)或者血肿二周内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条 阴茎挫伤致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血;一侧睾丸脱位、扭转或者萎缩。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1次)
第三十九条 会阴、阴囊创口长度达2厘米;阴茎创口长度达1厘米。

第四十条 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 阴道撕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 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 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损伤
第四十五条 烧、烫伤
(一)烧烫伤占体表面积
浅二度5%以上(儿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儿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
(三)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 冻伤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四十七条 电烧伤当时伴有意识障碍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 损伤致异物存留深部软组织内。
第四十九条 各种损伤出血出现休克前期症状体征的。
第五十条 多部位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相关文章: 裁判文书1篇2次)
第五十一条 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其他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损伤,致人体组织、器官结构轻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比照本标准相关条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多种损伤均未达本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本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十四条 本标准所定各种数据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第五十六条 本标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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