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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职业病骨肿瘤

发布时间:2020-08-28 20:18:09

1、哪些病属于职业病?

 尘肺、硅肺、煤工尘肺、 职业性放射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炭疽、森林脑炎、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1)矿工职业病骨肿瘤扩展资料


职业病特点

1、病因有特异性;

2、病因大多可以检测;

3、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4、不同人群有不同发病集丛 ;

5、大多职业病尚缺乏特效治疗 。

2、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哪些?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 尘肺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

2.棉尘病

3.哮喘

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属肺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

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4.爆震聋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环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7.冻伤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八、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鲁氏菌病

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5.莱姆病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3、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职业病的危害有哪些

放射性物质产生的电离辐射本身就是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导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几种: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4、由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病称为什么病

电离辐射可以导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几种: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5、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职业病的危害有哪

放射性物质产生的电离辐射本身就是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导致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几种: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6、煤矿工人常得的2种职业病是什么病?

常得的职业病:

1、煤矿工人肺尘病:煤矿工人肺尘病为在采煤过程中长期接触烟煤或无烟煤粉尘而致煤尘在肺内弥漫性结节样沉积。

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两种病的简介:

尘肺:尘肺的规范名称是肺尘埃沉着病,该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瘢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按其吸入粉尘的种类不同,可分为无机尘肺和有机尘肺。在生产劳动中吸入无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无机尘肺。尘肺大部分为无机尘肺。吸入有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有机尘肺,如棉尘肺、农民肺等。

病因:

1.生产性环境中很少有单纯石英粉尘存在,通常是多种粉尘存在,应考虑混合粉尘会有联合作用。

2.工人的个体因素和健康状况对尘肺发生也起一定作用。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越严重。

4.矽肺发生病变程度与肺内粉尘蓄积量有关,蓄积量主要取决于粉尘的浓度、分散度,接尘时间和防护措施。粉尘浓度越高,分散度越大,接尘工龄越长,防护措施差,吸入并蓄积在肺内的粉尘量越大,越易发生矽肺,病情越严重。

临床表现:

1.咳嗽

早期尘肺患者咳嗽多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患者多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晚期患者多合并肺部感染,均可使咳嗽明显加重。咳嗽与季节、气候等有关。

2.咳痰

咳痰主要是呼吸系统对粉尘的不断清除所引起的。一般咳痰量不多,多为灰色稀薄痰。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黏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3.胸痛

尘肺患者常常感觉胸痛,胸痛和尘肺临床表现多无相关或平行关系。部位不一,且常有变化,多为局限性。一般为隐痛,也可胀痛、针刺样痛等。

4.呼吸困难

随肺组织纤维化程度的加重,有效呼吸面积减少,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呼吸困难也逐渐加重。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

5.咯血

较为少见,可由于呼吸道长期慢性炎症引起黏膜血管损伤,痰中带少量血丝;也可能由于大块纤维化病灶的溶解破裂损及血管而使咯血增多。

6.其他

除上述呼吸系统症状外,可有程度不同的全身症状,常见有消化功能减退。

治疗方法:对症治疗和并发病的治疗、药物治疗、手术介入治疗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是指煤矿井下工人在特殊的劳动条件下,致使滑囊急性外伤或长期摩擦、受压等机械因素所引起的无菌性炎症改变。诊断原则根据煤矿井下工人滑囊有急性外伤和长期摩擦或压迫的职业史、典型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类似表现的疾病,方可诊断。急性滑囊炎患者受伤后滑囊内有急性炎症变化,一般经1~2周可以自愈,故以休息为主,但患处应防止继续受伤或受摩擦、压迫,尤应防止继发感染;亚急性滑囊炎患者在保守治疗无效时可行滑囊切除术。

发病原因:

1、骨结构异常突出的部位,由于长期、持续、反复、集中和力量稍大的摩擦和压迫是产生滑囊炎的主要原因。如瘦弱老妇久坐硬凳所致骨结节滑囊炎;跪位工作者的髌前滑囊炎;长期穿尖而窄的皮鞋所致拇指滑囊炎等。

2、滑囊在慢性损伤的基础上,也可因一次较大伤力而炎症加剧、滑膜小血管破裂,滑液呈血性。

滑囊炎可以由损伤引起部分是直接暴力损伤,有些是关节屈、伸外展、外旋等动作过度,经反复长期、持续的摩擦和压迫,使滑囊劳损导致炎症滑囊可由磨损而增厚,如跪位工作者的髌前滑囊炎、瘦弱的老年妇女久坐后发生坐骨结节滑囊炎;鞋子过紧引起的跟后滑囊炎等另外,感染病灶所带的致病菌可引起化脓性滑囊炎,痛风可合并肘关节部位的鹰嘴和膝关节部位的髌前滑囊炎,滑囊炎还可能与肿瘤有关。

症状和体征:

1、急性滑囊炎的特征是疼痛,局限性压痛和活动受限.如为浅部滑囊受累(髌前及鹰嘴),局部常红肿.化学性(如结晶所致)或细菌性滑囊炎均有剧烈疼痛,局部皮肤 明显发红,温度升高.发作可持续数日到数周,而且多次复发.异常运动或用力过度之后能出现急性症状.

2、慢性滑囊炎是在急性滑囊炎多次发作或反复受创伤之后发展而成.由于滑膜增生,滑囊壁变厚.滑囊最终发生粘连,形成绒毛,赘生物及钙质沉着等.因疼痛,肿胀和触痛,可导致肌肉萎缩和活动受限.三角肌下,尤其是冈下肌腱滑囊的钙质沉着可为X线片所证实.在痛风的炎症急性发作期,鹰嘴和髌前滑液囊中可析出结晶.

3、肩峰下滑囊炎(三角肌下滑囊炎)表现为肩部局限性疼痛和压痛,尤其在外展50°~130°时更加明显.肩峰下滑囊炎和钙化性冈上肌肌腱炎,从临床上和X线检查上都很难区别.后者可能是部分或全部撕裂的结果,或由释放结晶所致.

治疗方案:

对于非感染性急性滑囊炎,暂时休息或患部制动和大剂量NSAID,必要时并用麻醉镇静剂可能有效。疼痛消退后,应增加主动运动。摆动锻炼特别有益于肩关 节的康复。

慢性损伤性滑囊炎,经穿刺抽出囊内容物后注入醋酸泼尼松龙,加压包扎,多可治愈。如有骨的畸形突起,应予以切除。改变不适当工作姿势,及穿松软的鞋子等,均是减轻症状,避免复发的基本方法。有继发感染者,应行外科引流。慢性滑囊炎的治疗方法与急性滑囊炎的相同,但夹板固定与休息可能不如对急性滑囊炎有效。经X线证实的慢性钙化性冈上肌腱炎,如果注射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无效,极少数病例需要手术切除或用大号针头抽吸。致残性粘连性肩周炎需要反复关节内和关节外多部位注射肾上腺皮质激素并加强理疗。麻醉下推拿术并不能改善远期效果,除非是在应用上述矫正粘连性滑囊炎的措施之后进行推拿。必须通过锻炼纠正肌肉萎缩,使运动范围和肌力得到恢复。有感染者需要给予适当的抗生素,引流或切开。如果其原发性疾病(例如类风湿关节炎,痛风,慢性职业性劳损等)未除,滑囊炎可能复发。

煤矿工人疾病预防措施:

消除毒物。煤矿井下的有毒气体主要来源于炮烟和煤氧化、火灾等。 因为很多有毒气体是易溶于水的,通过加强通风和喷雾洒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气体含量,净化空气,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加强个人防护。炮后烟未散去或作业现场空气质量太差时,不要急着进入工作面,待烟散尽、现场空气质量好转时再进入工作面,还应用好防护服、防护面具、防尘口罩、自救器等。

提高机体抗御能力。对于在有害物质场所作业人员,给予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强营养和锻炼。

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掌握其浓度含量,做到心中有数,控制其危害程度。

对受到危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实行转岗、换岗作业。

加强有害物质及预防措施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卫生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7、法定职业病有哪10种类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2)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属肺病。

(2)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白斑、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3)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含辐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爆震聋。

(5)职业性化学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铍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钡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砷及其化合物中毒、铀及其化合物中毒、砷化氢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偏二甲基肼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中毒、磷化锌中毒、磷化铝中毒、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有机锡中毒、羰基镍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一甲胺中毒、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五氯酚(钠)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酰胺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有机磷中毒、氨基甲酸酯类中毒、杀虫脒中毒、溴甲烷中毒、拟除虫菊酯类中毒、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溴丙烷中毒、碘甲烷中毒、氯乙酸中毒、环氧乙烷中毒、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冻伤。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8)职业性传染病:炭疽、森林脑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莱姆病。

(9)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8、放射性职业病有哪些啊?

我国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病种: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9、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几大类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包括10类132种!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尘肺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
2、棉尘病;
3、哮喘;
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属肺病。
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
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4、爆震聋;
职业性化学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环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7、冻伤;
8、腰间盘突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鲁氏菌病;
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5、莱姆病;
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职业病的检查:这个要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来定夺检查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6、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7、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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