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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增生没办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09 15:07:27

1、老爸骨质增生有两年了,一人为家工作,每晚都说腰疼。该怎么办?骨质增生能彻底治好吗?

骨质增生不能彻底的,这个是人到一定年纪都会有的。,腰痛考虑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或者腰肌劳损:1、建议睡前热毛巾热敷。2、有条件者最好予神灯治疗仪。3、扶他林药膏外涂4、带腰带5、禁止床上玩手机看书。6、睡硬板床。7、禁止突然弯腰8、锻炼腰背肌功能锻炼,具体方法百度上有图解。10、按摩针灸。

2、腰椎骨质增生体力工作怎么样做,让自己没有后故之优?

建议:你好,骨质增生患者注意事项在急性期疼痛加重,要尽量减少受累关节的活动量,患者可适当卧床休息,通过休息来减少受累关节的机械性刺激,这不仅有效防止症状进一步加重,而且还能为炎症的消散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要尽快用药,采用外用药控制病情的发展。病情在恢复期间,要避免受潮、受寒冷等环境因素刺激,因这些不良的环境因素对关节、肌肉、神经等组织可诱发炎症的产生,还要避免过度劳累,因过劳会刺激关节及周围组织再度炎变,而导致病情的复发。再者可以适当增加户外活动、锻练,尽量避免长期卧床休息。如长期固定某一姿势工作的患者,应注意在工间休息时变换一下姿势。骨质增生的患病率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为了确保老年人骨质代谢的正常需要,老年人钙的摄取量应较一般成年人增加,应进食高钙食品,如多食牛奶、蛋类、豆制品、蔬菜和水果,要补充钙剂。还要增加多种维生素的摄入,如维生素A和D等。

3、因为我当时候受伤没有急时向领导返应,导致第二天工作时,受伤发处应起骨质增生发着。

其实工伤应该及时和领导反应,这样你可以得到更好的医治。你现在可以请医院出示证明,虽然得不到任何赔偿,但是你可以请假休息。并且不扣工资。

4、在公司上班患有骨质增生现在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解除合同合法的,应当接受并另行求职;违法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骨质增生是指由于年龄增长致关节退行性变,以致关节软骨被破坏而引起的慢性关节病,与劳动者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骨质增生算不算工伤

骨质增生不算工伤。
增生性骨关节病是指由于关节退行性变,以致关节软骨被破坏而引起的慢性关节病。又称退化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及肥大性关节炎等。骨质增生不是职业病,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6、因为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不能正常工作能办理残疾证吗?

不能,伤残是分等级的,1到10级,所鉴定的部位基本上都属于永久丧失功能的,不能正常运行的器官和部位!不知我这样讲您能否理解!

7、我在工厂工作两个多月了、一下子得了骨质增生、请问属于工伤吗?

非职业病。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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