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质疏松症的症状是什么 还有一些关节酸痛的问题?
你好!你这么年轻应该不是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症是以骨组织显微结构受损,骨矿成分和骨基质等比例地不断减少,骨质变薄,骨小梁数量减少,骨脆性增加和骨折危险度升高的一种全身骨代谢障碍的疾病。显然你不是这种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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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牵引治疗骨折效果好么
牵引疗法是骨折的常用辅助疗法,在国内外都有很好的普及,临床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是一种理论、实践均已成熟的治疗方法。但需根据患者病情来看骨折治疗到底适用于那种具体方案。中德骨科特色骨折康复功能锻炼,加速骨愈合1.促进消肿,防止关节粘连和僵硬:骨折后,骨折处的软组织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和水肿,使得静脉和淋巴都回流受阻,因而会出现伤肢肿胀,该肿胀若不及时消除,可导致相应软组织粘连,甚至变硬。2.促进骨折愈合:伤肢肌肉的反复舒缩活动,可使骨折纵向挤压力加强,骨折缝隙变小,骨折部更为稳定,可以改善骨折部的营养,骨折端骨能力的增强促进了骨折的愈合。功能练习还可以矫正微小的骨折错位,也有利于骨折的愈合。3.促进血液循环: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血栓形成。4.减少并发症:经常活动锻炼,可以预防骨、关节、肌肉等并发症,如骨质疏松,骨折迟缓愈合,关节粘连,关节囊挛缩,关节僵直及肌肉萎缩等多种并发症。
3、哪些患者不适宜采用牵引方法治疗?
牵引疗法是治疗各种腰背痛患者的一种安全而极少出现严重并发症的方法。除腰椎间盘突出症以外,其他急慢性腰痛、腰椎小关节紊乱等也可采用牵引进行治疗。但以下患者不适宜用牵引方法治疗。
(1)诊断不明确,怀疑有腰椎破坏性疾病,如肿瘤、结核或化脓性疾病的患者,不宜用牵引治疗。
(2)全身状况较差,患严重呼吸、循环系统疾病或经医生认定不适宜牵引治疗的患者。
(3)有明显骨质疏松的患者,不适宜进行牵引治疗。
(4)经确诊后可以进行牵引治疗,但牵引后即感症状加重,疼痛剧烈的患者。
4、骨质疏松能盆骨牵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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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骨质疏松症可分为三大类有哪几类
骨质疏松分为三类:原发性骨质疏松、继发性骨质疏松和特发性骨质疏松,病因各异。
原发性骨质疏松又分为两型。其一为I型,即女性绝经后骨质疏松,与卵巢功能衰退、血内雌激素水平降低密切相关。绝经后由于雌激素减少,骨吸收远快于骨形成,造成骨量不断丢失而导致骨质疏松。这种类型的患者脊椎与桡骨下端骨折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其二为Ⅱ型,即老年退化性骨质疏松,主要病因是性激素减少和肾功能生理性减退,骨皮质和骨松质均受影响。这类患者除椎体骨折和前臂骨折外,还容易发生股骨颈骨折。
继发性骨质疏松:由后天性因素诱发,包括物理和力学因素,如长期卧床等;内分泌疾病,如甲亢、糖尿病、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垂体病变、肾上腺皮质或性腺疾病等;肾病、类风湿、消化系统疾病导致的吸收不良、肿瘤病变等;药物的应用(糖皮质激素、肝素和免疫抑制剂等)。
特发性骨质疏松:指男性发病年龄小于50岁、女性发病年龄小于40岁的骨质疏松,无潜在疾病,发病原因不明。
骨质疏松是Pornmer在188 5年提出来的,但人们对骨质疏松的认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逐渐深化的。早年一般认为全身骨质减少即为骨质疏松,美国则认为老年骨折为骨质疏松。直到1990年在丹麦举行的第三届国际骨质疏松研讨会,以及1993年在香港举行的第四届国际骨质疏松研讨会上,骨质疏松才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并得到世界的公认:原发性骨质疏松是以骨量减少、骨的微观结构退化为特征的,致使骨的脆性增加以及易于发生骨折的一种全身性骨骼疾病。每年的10月20日定为“国际骨质疏松日”。
6、哪些病适宜做牵引
所谓牵引治疗,是应用力学中作用外力(手法、器械或电动牵引装置)对身体某一部位或关节施加牵引力,使其发生一定的分离,周围软组织得到适当的牵伸,达到治疗木的的一种康复治疗方法。临床上,骨科、康复科很多疾病都可以运用牵引治疗法进行治疗,且疗效确切。根据治疗部位的不同,牵引又分为颈椎牵引、腰椎牵引、关节牵引等;根据设备配置的不同,又分为机械牵引,电动牵引以及普通牵引、三维(四维)牵引等。牵引疗法,在临床上应用比较广泛,如椎间盘突出症,退行性脊柱病变,脊柱旁肌筋膜炎,脊柱小关节紊乱,急慢性颈背痛,腰背痛及腰腿痛,四肢关节僵直和肌痉挛,骨折复位等均能运用到牵引治疗法。牵引治疗法在临床治疗中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牵引治疗能解除肌肉痉挛,缓解疼痛;是能松解软组织粘连,牵伸挛缩的关节束和韧带,矫治关节的微细异常改变;三是能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有利于损伤的软组织修复,促进水肿的吸收和炎症的消退;四是能增大椎间隙和椎间孔,改变突出物与周围组织的关系,减轻神经根受压力,改善临床症状。虽然牵引疗法能治疗多种疾病,但对有些疾病也是不适宜的,如急性软组织损伤,先天性脊柱畸形,脊柱炎症,肿瘤,脊髓明显变压,严重的骨质疏松,不稳定的慢性关节风湿症,各种恶性疾病以及伴有高血压或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是不能进行牵引治疗的。如患有颈不稳(如类风湿性关节炎、颈椎活动过度),环枢关节半脱位伴有脊髓受压症状以及急性颈椎损伤者,不适宜应用颈椎牵引,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的患者也应慎重选择颈椎牵引。如患急性胃、十二指肠溃疡,腹主动脉血管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或其它原因引起的呼吸困难,有明显的马尾神经受压症状者以及妇女月经期、妊娠期均应慎重使用腰椎牵引。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蒋再轶
7、哪些人不宜进行牵引治疗
牵引治疗对腰突症患者较为有效,尤其是初次发作的患者。通过牵引疗法大多可以治愈或明显好转,即使是病程较长的患者,牵引疗法也能缓解腰痛或下肢放散痛的症状。除了腰突症之外,牵引疗法还适合于其他一些下腰部疾患病人的治疗。例如:腰椎间盘损伤、变性,椎间关节障碍,退行性下腰部疾患(尤其是有腰椎间隙狭窄现象的患者),韧带肥厚及其他多种原因所致的腰痛放下肢疼痛。另外,对仅有腰部僵硬发板或不适感的患者,以及腰椎滑脱症有腰痛、坐骨神经痛等症状的患者也可采用。 但并不是所有的下腰部疾患都可进行牵引疗法。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不宜进行,以免发生意外。(1)年龄较大,而且有明显骨质疏松现象的患者。(2)全身明显衰弱的患者,如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疾病及心肺功能较差的患者。(3)虽有腰痛或坐骨神经痛症状,但病因是由结核或肿瘤引起,腰椎骨骼有破坏性改变的患者。(4)腰骶部外伤后仍处于急性期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