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糖与骨质疏松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过多高糖食物,会抑制机体对营养的吸收,造成维生素缺乏和缺钙等营养问题。当机体长期处于高糖状态时,会发生尿糖现象。高糖饮食会加速水溶性维生素 B1 以及血液中的钙离子过多排出,而维生素 B1 不足,就会大大降低神经和肌肉的活动能力,从而易导致摔倒引发骨折;而血液中钙离子的流失会引起骨骼中的钙不断地溶解到血液中,最终导致骨质疏松!
2、运动与骨质疏松有何关系?
运动与骨质疏松有直接的关系。运动不仅可以延缓骨质疏松发生的时间,也可以减轻骨质疏松的程度。
适当运动,尤其是负重运动,可以增加骨峰值和减少或延缓骨量丢失。这是由于运动产生机械力直接作用于骨,促进了骨形成和增加了骨强度。另外,运动也使肌肉发达,肌肉对骨组织也有机械力的作用。因此,缺少运动易患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者应当从事各种力所能及的运动。
3、在线等:营养与保健的关系?
以下几篇文章供参考,可去图书馆复印
篇 名 刊名 期号
营养师调制营养食谱 科学之友 2006年 07期
妇女产褥期患病与饮食行为的关系 中国妇幼保健 2006年 08期
肿瘤患者的饮食护理 健康之路 2005年 02期
茂名市公立私立幼儿园儿童体格发育及营养状况分析 中国妇幼保健 2005年 13期
食疗加药膳让您吃出健康—从营养顾问开饮食处方说起 食品与生活 2005年 03期
1 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广义而言,是指组成人们通常所吃的膳食以外的一些非传统食品或其成分。消费者希望通过食用这些保健食品来增强体质,改善机体生理功能,乃至预防疾病。关于保健食品的定义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说法,而且由于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保健食品的概念也不尽相同。我国卫生部1996年3?5日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规定,"本方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而美国至今尚无关于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的官方定义,就其含义而言,所包括的范围很广,既涉及人们所熟悉的营养素(如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又包括草药或其他植物中的非营养素成分。因此,人们在美国的保健食品商店中常可看到一些将营养素和草药成分合在一起的产品。如在一个包装中有5个不同的胶囊,分别为维生素、b-胡萝卜素、大蒜油、银杏叶提取物和人参提取物。
2 美国的膳食补充物健康与教育法(1994)美国没有颁布关于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管理的专项法律或法规。所有的食品都按照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来管理。该法规定一般食品及成分均不得申称有特殊功能;当然有些保健功能在具有充分科学证据和经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批准后是可以在标签上标示的,如叶酸可预防新生儿的神经管畸形,钙可预防骨质疏松症,但不允许申称有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功效。为了明确对越来越多的功能性食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管理政策,美国国会于1994年10月25日通过一项《膳食补充物健康与教育法》。该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⑴美国国会认识到:增进美国国民的健康状况是联邦政府的首要任务;营养的重要性和膳食补充物在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方面的效益已有越来越多的科学报道;摄入某些营养素和膳食补充物与预防某些慢性疾病 (如癌症、心脏病和骨质疏松症) 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为此美国联邦政府认为在严格防止不安全或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的同时,不应采取不合理的管理措施对优质产品的上市制造障碍;本法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获得安全的膳食补充物的权益。
⑵膳食补充物的定义:包括维生素、矿物质、草药或植物、氨基酸,人们用来增加总的膳食摄入量的膳食物质,以及以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或提取物形式出现的以上各种补充物的混合物;不作为传统的食物,也不作为一餐或膳食的唯一内容;标示为膳食补充物;不包括食品添加剂;其形式可包括粉末、软胶 (囊) 和胶囊。
⑶必须要保证安全,但不规定需要向FDA送审哪些安全性资料。 ⑷不得申称有哪些保健功能,但某些已有充分科学证据的营养成分例外。 ⑸必须明确标示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
⑹1994年10月15日以前未曾在美国上市的膳食成分称为"新膳食成分",需要向美国FDA提出申请 (包括安全性资料和用途),FDA将在收到申请后180天内作出审批决定。
⑺生产过程必须按照GMP的要求。
⑻将建立一个"膳食补充物标签委员会", 以向政府当局提出关于膳食补充物标示的要求。
⑼在国家卫生研究院 (NIH) 内设立一个"膳食补充物办公室"来探讨膳食补充物在保健方面的作用,以及促进膳食补充物的保健和防病作用的科学研究。
3 中国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在1995年10 月30日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以前,保健食品没有纳入法制管理,试行的《食品卫生法》只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卫生部颁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不允许申称有功能作用。但实际上,我国市场上保健食品品种繁多,申称的功能五花八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难以选择适合于自已身体需要的合格、对路产品。为了扭转这种失控局面,正式的《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以及"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于人体健康,其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该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
为了实施《食品卫生法》的这些条款,卫生部于1996年3月15日颁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并于1996年4月发出了"认真贯彻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
⑴任何申称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在生产和上市前得到卫生部的批准;进口保健食品也要经卫生部批准。
⑵保健食品的审批要求是:安全、有明确和稳定的保健功能,配方有科学依据,以及标签说明书和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⑶保健食品的生产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和卫生要求,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⑷此管理办法将自1996年6月1日生效。卫生部在4月的通知中指出,自199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企业自我整顿和申报阶段,在此期间向当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卫生部组织评审和发证。自199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卫生部将全面检查保健食品市场,在1997年3月31日后不再允许有未经审批或尚未申请审批的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
⑸为了贯彻《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将逐步认定一些保健功能评价与检测机构,并将陆续发布有关保健食品生产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4 如何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在原则上,似乎保健食品和药品并不难区分。因为保健食品只是具有保健功能,而不能取代药品用于疾病的治疗。例如,任何一种抗生素都不会被误认为是保健食品,速溶茶或大蒜粉也不会被认为是药品。然而,如果根据中国医学中药食同源和药食同用的理论,再加上当今不少保健食品中都以中药为主要成分,两者就不容易区分了。特别是某些中药确有调整机体功能和预防疾病的作用,如果加工成口服液的形式就难以判断其应该是食品还是药品。因此,从科学技术方面来看,保健食品和药品(特别是以中药为主的健字号药)的分界线是难以划定的。然而,从政府的行政管理角度来看,又必须将食品和药品分开。因此,我国分别颁布了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管理办法,有不同的要求。其他各国也是如此。
5 中、美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比较尽管美国没有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的官方管理办法,而只有《膳食补充物法》,但实际上所涉及的对象和管理原则有不少相同之处。例如,两国都认为保健食品是指组成人们日常膳食以外的食物或成分,不能取代日常消费的膳食。又如,两国都规定不得申称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不能取代通常的疾病治疗措施。但是,由于两国的文化背景、生产技术水平、企业素质和消费者的知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两国政府当局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有相当的不同。美国的办法是不要求对产品逐一审批,而是除新食物成分需要送交安全性材料 (并无具体规定) 外,可以不经审批就生产和上市。但是,美国强调在产品标签中提供有关成分和含量的详细信息,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商品。我国的办法是生产企业和产品都需要审批,而且对上报材料的要求也相当具体,如对产品安全性评价的材料,功能性评价的材料等。两国的国情不同,因此管理办法也不同,其间并无优劣之别。重要的是在当今保健食品的开发和生产方兴未艾之际,企业界只有充分了解各国政府的不同要求,才能将优秀的保健食品打入国内和国际市场。
4、营养、健身运动和骨质疏松的关系是什么?
营养健身可以有效的预防骨质疏松,使人身体健康。
5、影响骨质疏松发生发展的主要营养素是
骨质疏松的发生主要是由钙缺乏和维生素D摄取不足。
影响钙吸收的因子主要有:1、脂肪过多2、年龄和肠道状况3、某些蔬菜里的草酸和谷类的植酸4、膳食纤维摄取过多
而维生素D可促进钙的吸收,维生素D缺乏自然会使钙吸收降低,并且不利于骨骼生长。
6、骨质疏松症哪些营养素关系密切
骨质疏松的关键营养素就是钙,相关营养素包括两个方面:(1)促进钙吸收因素:维生素D、乳糖、适量的赖氨酸、精氨酸、色氨酸以及食物中钙磷的比例。(2)抑制钙吸收因素:过多的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另外还有草酸、植酸、鞣酸 以及食物中的不溶性钙盐。
7、骨质疏松症患者要补充哪些营养素?
维生素。
维生素C胶原是构成骨质的重要物质,足够的维生素C对胶原合成时所需的一种重要酶的活性是必要的。因此,维生素C不足可能会导致骨质疏松症,而且补充维生素C是非常安全的。虽然维生素C的临界缺乏对骨质疏松症有多大影响并不明确,但为了防备万一,服用一些也是值得的。
维生素D维生素D是使钙在肠道被吸收所必要的物质,因此活化维生素D不足就是引起骨质疏松的原因。特别是老年人,维生素D的饮食来源应该首推乳制品,如牛奶等。我们前面讲过紫外线能刺激某些皮脂制造维生素D,因此阳光也是维生素D的绝好来源。所以每天1—2次,每次10分钟处于阳光下是解决维生素D不足的绝好办法。当然不可在阳光最强的时候曝晒,以上午10点以前和下午3点以后为佳。阳光照射后使自身产生维生素D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过量服用的维生素D也是有害的,会增加骨质再吸收。如果在冬季或是寒冷地带日照不足时,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来确定你的维生素D甩量,一般每天400国际单位的用量是适宜和安全的。
矿物质。
钙人体中几乎99%的钙存在于骨骼中,所以钙的新陈代谢与骨质疏松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有实验证明当人体血液内的钙呈负平衡时,骨骼内的钙以每日25毫克的速度向血液释出,久而久之骨骼明显脱钙,造成骨质疏松,所以避免造成钙负平衡是防止骨质疏松的起码保证。一般认为,提高钙的摄入量,特别是对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和少年来说,保证钙的摄取量是保证其成长和防止骨质疏松的必要措施,另外在哺乳期增加钙的摄取也可减少骨钙的流失。
妇女在更年期开始,由于雌激素水平下降,骨质丢失的速度较同龄男子要快得多,在绝经后的数年内,丢失得更快。因此,骨质疏松是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的一症。这是由于雌激素的分泌减少,导致钙磷代谢障碍,此时血清钙是正常的,而x线片可提示骨质疏松,骨密度检查提示其密度下降。这就提示对更年期所引起的骨质疏松症,除补钙外,还必须补充雌激素,尽量减少骨质流失。
我国有关部门推荐的成人钙摄入量为每日800毫克,但我国传统膳食结构特点以谷物和蔬菜为主,人们从食物中摄人的钙量往往每天只有400—500毫克。纠正的方法除尽量食用含钙丰富的食品外,还需要膳食之外再补充一些钙。补充钙的目的不仅是要提高血钙的浓度,而且要使血液中的钙沉积在骨骼上,填补已形成的孔隙,加强骨骼的支撑功能。这也是我国近些年来一些钙制品在宣传中热烈强调沉积的原因所在。钙在消化道的吸收主要在小肠上段进行,并且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大多数钙制剂在肠内被吸收,进入血液的量不足40%,近年来出现的L—苏糖酸钙吸收率较高,且伴随吸收的苏糖酸根促进骨基质合成,有利于骨矿物质规则地排列成骨盐框架结构,促进骨骼的正常生长发育。当你选择钙剂时,一定要征询一下医生的意见,注意其成分。
氟化物氟化物是牙齿和骨骼形成时必需的一种矿物质,氟存在于海产食物、动物胶和饮用水中。有研究表明,摄取均衡的钙的同时,配合摄取一定量的缓慢释放型的氟化物,能刺激患有骨质疏松症病人的新骨头的成长。但是氟并没有每天推荐摄取量,据某些研究机构统计安全的摄取量在1.5—4毫克。每天的剂量超过20毫克会产生毒副作用。因此,我们在这里提到这一矿物质的意义,仅在于使大家知道它的作用后,尽量注意含氟化物食物的适量摄取。
镁与硼镁和硼均是维持正常骨骼健康的非常重要的矿物质,两者都可减少钙的流失,硼还可以升高血液中雌激素的含量,这些均可以避免钙流失。但两者在我国尚无推行的现成口服制剂,而且镁吸收过量还容易引起腹泻,且易损害肾功能,所以我们暂且尽量摄取含镁食物即可。镁的良好食物来源,包括香蕉、杏、桃、咖喱粉、麦糠;种子食物如谷物、坚果类和豆荚;还有海产品、干香菇和绿叶蔬菜等。
其他铜、铁、锰、磷和锌含量不足时也可能导致骨质疏松症的发生,但至今尚未证实额外补充的必要性。目前来说为了保证矿物质的来源充足,最好的方法就是让饮食多样化,并遵循本节所提供的饮食建议。抑或一定需要补充以上矿物质,一定要在专科医师的推荐和指导下进行,均不可自行乱用。
8、骨质疏松跟哪些因素有关?
骨质疏松的原因有很多,大家对于骨质疏松症都了解了哪些呢?其实骨质疏松症是骨骼代谢异常的疾病,虽然导致它的产生原因至今尚未明确,但医学界普遍认为导致骨质疏松的因素与以下方面都有关系。 1、衰老:人体老化的自然现象之一。 2、雌激素下降:雌激素会刺激骨质的形成及抑制骨质的分解。妇女若因卵巢切除或更年期,便雌激素停止或减少分泌,就会加速骨质疏松,这是导致骨质疏松的因素之一。 3、营养失调节:钙摄取不足或常吃高蛋白、高盐的食物或嗜烟、嗜酒,这是导致骨质疏松的因素之一。 4、生活不正常:缺少运动、少晒太阳阳。 5、疾病:罹患肾病、肝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风湿性关节炎、僵直性脊椎炎或某些癌症,这是导致骨质疏松的因素之一。 6、药物:长期服用类固醇、抗癌药、利尿剂、抗凝血剂、胃药或止痛药者。 7、遗传: 骨质疏松有一定的遗传性,这也是导致骨质疏松的因素之一。 以上就是专家对于导致骨质疏松的因素的介绍。大家对于导致骨质疏松的因素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相信大家能更好的认识这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