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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的固有危险

发布时间:2020-12-31 22:30:24

1、什么是“固有危险程度”

容易产生危险的物品叫危险源,分为不固定类型和固有类型。如汽车上运输的油就不固定,烟花爆竹长就是固有危险源

2、固有风险是什么意思啊?

固有风险是被审计抄单袭位经营过程中所固有的风险,审计人员可以通过获取相关的信息,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确定其对终极审计风险的影响。能够导致固有风险的因素可谓多种多样,范围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企业的账户、财务报表本身,甚至扩展到了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系统及其所处客观环境。一般认为,影响固有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外部环境;(2)被审计单位的竞争能力;(3)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品行和能力; (4)被审计单位的被审计经历;(5)容易产生错误和舞弊的账户或交易;(6)要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予以佐证的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复杂程度;(7)确定账户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的程度;(8)容易遭受损失或被挪用的资产;(9)会计期间,尤其是临近会计期末发生的异常及复杂交易;(10)在正常的会计处理程序中容易被漏记的交易或事项。

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固有危险性定量分析(TNT当量计算等)是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名录上有的化学品才要做么?

不是嘛~~你看看MSDS,看他的危险性,计算伤害半径~~~还有泄漏嘛

4、危险源的构成

危险源应由三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危险源版的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权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危险物质量的大小。危险源的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例如,物质的压力、温度、化学稳定性,盛装压力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障碍物等情况。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质,热能是其敏感的触发因素,又如压力容器,压力升高是其敏感触发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5、企业安全生产固有风险怎么评价?

风险的属性之一就是固有性,比如电力驱动设备不管你管得再好它总是起码具有触电和机械伤害的。就像一个正常人生下来就有五官一样。
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基本可以把风险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同起来理解(虽然定义不一样)。辨识风险就是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是要根据作业内容来进行辨识的。
狭义的安全风险大类一般可以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中所规定的20大类事故作为危险因素。即:
一打击(物体打击),三伤害(起重、车辆、机械伤害),五爆炸(瓦斯、火药、锅炉、压力容器、其他),高坠、火灾、触电、坍塌、灼烫、淹溺、透水、冒顶片帮、放炮、中毒窒息、其他等20类。
对于各作业流程中的具体风险可以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及代码》(GB13861)中规定的人物环管4大类中的小类进行辨识。
广义的安全风险还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国家4部委公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一般为每年)来辨识。
比如一个车床操作所具有的固有安全风险至少有:设备本身的机械伤害,动力电带来的触电风险,加工工件带来的挤、砸、碰伤(20类中属于其他),铁屑带来的划伤(其他)和灼烫(灼烫),设备和环境中的噪声。环境中可能存在吊装(起重伤害)和厂内车辆(车辆伤害)的风险。

6、什么是“固有危险程度”

是指一个生产或者生活系统,由于自身功能的需要必须具备某些设备及物料,其设备和物料失控时可能造成的灾害的严重程度。

7、危险化学品固有危险性包括哪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包括分类:
最新分类
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共分3大类:
理化危险
1.1爆炸物
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物品是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爆炸物种类包括:

a)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

b)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迸射、发火、冒烟或巨响而在装置之处产生任何效应。

c)在a)和b)中未提及的为产生实际爆炸或烟火效应而制造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1.2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7。

易燃气体是在20℃和101.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1.3易燃气溶胶

易燃气溶胶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8。

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雾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1.4氧化性气体

氧化性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9。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1.5压力下气体

压力下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0。

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

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

1.6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1.7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2。

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

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

1.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自反应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3。

1.8.1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

1.8.2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1.9自燃液体

自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5。

自燃液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

1.10自燃固体

自燃固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6。

自燃固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

1.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4。

自热物质是发火液体或固体以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注:物质或混合物的自热导致自发燃烧是由于物质或混合物与氧气(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并且所产生的热没有足够迅速地传导到外界而引起的。当热产生的速度超过热损耗的速度而达到自燃温度时,自燃便会发生。

1.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7。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

1.13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9。

气体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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